强烈建议哈
高速服务区的充电桩计费模式进行改革,
打破【电费+服务费=固定费用】的模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面的:
1、【电费+固定费+阶梯时长费】的模式;
2、按车辆SOC,90%电量之后加收服务费;
3、按充电桩额定功率,低于50%功率后加收阶梯服务费。
第1种适合前几年蔚小理们建设的快充桩,
大概单枪180kW功率的那种,
整体计费比较均衡。
第2种适合老的国网快充桩,
双枪120kW功率的那种,
本身也不太快,
尽可能避免充电最慢的阶段就好了。
第3种适合新建的超充桩,
单枪额定300kW以上的功率,
通过监控充电桩功率和低于50%功率阶梯计费,
最大限度的避免充电速度慢的车占用这类资源;
保证充电速度快的车可以匹配到超充桩,
以及在低效区间(SOC>90%)及时停止充电让出资源。
提出改变收费模式的落脚点,
就是提升充电桩的“翻台率”,
避免资源错配和浪费,
提升整个服务区的充电效率。
得益于各家厂商在服务区的补能设施布局,
哪怕是在山西这种相对落后的地区,
服务区也通常能见到两家或以上的充电站品牌
(通常是国网+蔚小理之一或之二);
更发达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服务区的充电站品牌更多,
这种收费改革的基础显然更好且更合理。
大v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