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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迈出关键一步

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法治化轨道上加强平台价格行为监管迈出了关键一步。《规则》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在依法自主定价、价格标示、价格竞争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为经营者价格行为提供明确指引。《规则》将为构建公平诚信、规范透明的平台价格生态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正当其时。规范平台价格行为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平台经济领域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数据和技术为平台经营者动态、差别化定价提供了便利,但部分平台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实施了不公平的价格行为。特别是算法定价缺乏透明度,给平台监管带来一定挑战。价格行为是平台经营活动中的关键行为,也是实现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关键环节。新形势下,通过建章立制来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势在必行。

《规则》确立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范。在经营者自主定价方面,《规则》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同时强调“应当通过合同、订单等方式约定、变更价格”。关于平台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问题,《规则》对此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依法保护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在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方面,《规则》结合平台经济特点,重申了明码标价要求,特别强调“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价格或者计价方法”。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价格促销行为,《规则》要求“应当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者价格促销规则”,防止出现虚构原价、优惠陷阱等乱象,防止促销变成“数字游戏”。在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方面,《规则》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价格争议解决规则,公平公正解决价格争议;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和服务义务,有效化解消费纠纷。

《规则》明确了监督机制,着力推动形成政府监管、经营者内部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治理格局。完善的监督实施机制是制度有效落实的保障。《规则》明确,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对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和约谈。《规则》还强调,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健全平台管理规则,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合规经营;设立价格问题投诉渠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违规行为;妥善保存平台内有关价格和交易信息,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与平台经营者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更好维护平台内经营者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规则》通过推动监管部门、平台经营者、行业协会各司其职,实现政府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制度规范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不断提升平台领域价格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是加强和改善平台价格行为监管、推进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监管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规则》落地实施,将有效推动平台价格行为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助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平台生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2025年08月24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