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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王范被连降十级,愤恨之下,向中央写下217个字的绝命书,不久后吞枪自

1958年,王范被连降十级,愤恨之下,向中央写下217个字的绝命书,不久后吞枪自尽。信上写道:“我尽了最后的努力,洒尽最后的热血,以一死为党尽忠!”

王范出生于1905年,在江苏如东一个普通农家,那里土地贫瘠,家庭靠有限田地维持生活。从小他参与农活,逐渐养成坚韧习惯。尽管经济条件差,他仍抓住机会学习识字,辍学后通过自习积累知识。1926年,他接受进步思想影响,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始投身基层组织工作。他组织青年建立支部,推动宣传活动,逐步扩大影响。

1928年,王范在如皋西乡参与农民起义,领导队伍分配粮食,打击地方恶霸。起义虽未持久,他继续在周边坚持地下活动。1930年春,他与红十四军一支队取得联系,召开会议健全当地党组织,被选为党支部书记。为准备武装行动,他带领成员向富裕阶层征集资金,购置武器弹药,并配合红军进攻江家园,击毙一名恶霸。这次行动震动当地大地主,许多人逃离。随后,国民党军队围剿红军,王范的队伍失散,他转移到上海避险。

在上海,王范从事秘密工作,负责传递情报。1931年,他通过考试成为巡捕,在四马路巡捕房任职。不久,他恢复党的组织关系,任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掩护同志,搜集敌情。1932年,因区委负责人被捕叛变,他遭逮捕。国民党当局缺乏直接证据,以嫌疑犯名义判处十年徒刑,将他关押在南京陆军监狱。狱中环境严苛,但他保持沉默,未泄露任何信息。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经八路军办事处交涉,王范获释。当天,他要求恢复党籍,并接受新任务。10月,他改名王凡,前往延安进入中央党校学习,任党总支组织委员。学习期间,他系统掌握党的理论,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抗日战争胜利后,王范调任热河省公安厅副厅长,后任冀察热辽区行署公安局长、冀察热辽社会部副部长兼热河省公安厅厅长。1946年,他领导破获赤峰天主堂反革命案,亲自审阅证据,向国民党方面提供罪证,驳斥其指控,使美蒋代表无言以对。此后,他指挥侦破黑龙土匪案,一次捕获三百多名土匪,清除林西地区隐患。这些行动维护了当地治安,巩固了新生政权。

1949年初,中共中央社会部指派王范为中央机关进驻北平做准备。北平和平解放时,敌情复杂,他深入基层调查,安排领导同志住地和警卫。4月,毛泽东等中央领导进入北平时,他乘坐第一辆车开路,确保安全完成任务。这项工作体现了他的组织能力和责任感。

1950年初,王范调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副部长。1955年,他担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工作中,他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顶住各种干扰,维护法制统一。1956年,为清案工作,他根据上级指示制定政策条文和案例分析,在干部会上强调捕人要慎重,打击要精准,避免扩大化。但在整风反右运动中,他的观点被视为右倾、忽视专政,受到多次批判。最终,上海市委决定调职不下处分,将他下放到上海县七一人民公社,任工业部副部长,后升为公社党委副书记。

下放后,王范投入基层事务,负责仓库管理和生产协调,帮助解决粮食分配问题。他的表现得到认可,但内心积压不满。几个月后,他被调任江苏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到任时,体育设施落后,他制定计划,组织训练,推动队伍成绩提升。1966年,局势动荡,他多次向省委反映情况,甚至进京求助老同志,却未获实质回应。返回江苏后,他继续处理体委工作,但压力增大。

1967年1月,王范在南京决定向中央写信。这封217字信件表达了他的忠诚与不甘,内容包括对党的尽忠宣言。写完后,他未等回复,便吞枪自尽,年仅62岁。他的离世震惊了身边人,留下诸多遗憾。 王范一生从农民子弟成长为革命干部,早年投身起义,狱中坚贞不屈,战后屡破大案,新中国成立后贡献突出。但1958年的贬谪成为转折,他坚持原则却遭误解,最终以极端方式结束生命。这反映了那个时代干部面临的复杂境遇,许多人因耿直付出代价。他的故事提醒人们,忠诚需结合实际,避免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