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标签: 民法典

苗寨普法山歌、校园法治画作…贵州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今年的主题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一个月来,普法浪潮奔涌黔中大地。从“村超”赛场到红色遵义,从车间厂房到景区苗寨,民法典宣传与贵州高质量发展的脉动同频共振。省委宣传部、省...
八旬母亲状告三子女:百万房产争夺战撕裂三十年亲情新闻背景:#百粉真的很难

八旬母亲状告三子女:百万房产争夺战撕裂三十年亲情新闻背景:#百粉真的很难

八旬母亲状告三子女:百万房产争夺战撕裂三十年亲情新闻背景:#百粉真的很难吗#82岁独居老人李秀兰因子女拒绝承担赡养义务,一纸诉状将大儿子、二女儿和小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平分父亲遗留的市值120万元的三居室房产,并支付十年来的护理费。案件引发社会对"房产继承与赡养义务"的激烈讨论。主要事件:-李秀兰与丈夫(2013年去世)育有三名子女,晚年独居且患糖尿病需定期透析-子女签订"家庭协议"约定轮流照顾,实际仅小儿子履行义务-老人变卖婚前房产引发矛盾,子女要求均分售房款被拒后断绝往来-法院调解三次未果,即将进入庭审阶段涉及人物:-李秀兰:退休教师,现每月领取3000元养老金-大儿子:国企中层,主张"房产应归实际赡养者"-二女儿:个体商户,声称"早年资助家庭应多分遗产"-小儿子:社区志愿者,承担主要照顾责任但经济困难事件发展:1.老人变卖婚房获85万,子女要求按"赡养贡献度"分配2.小儿子曝光母亲三年未换洗衣物照片引发网络热议3.社区提供照料记录证实小儿子实际护理超1200小时4.律师协会介入指出《民法典》赡养条款适用争议点社会影响:-抖音相关话题播放量破亿,#啃老VS尽孝#登顶热搜-民政局数据显示本市赡养纠纷案年增23%-法律专家联名呼吁修订继承法赡养义务量化标准后续预测:-法院可能引入"遗产反哺制度"创新判决-民政部门拟试点"赡养积分"与遗产继承挂钩机制-家族调解员职业需求预计增长40%新闻正文【八旬母亲法庭哭诉:卖房款养活全家,如今老无所依】"他们拿走我结婚时的金镯子,却不管我透析的钱!"8月15日,李秀兰颤抖着举起泛黄的《家庭协议》,在法庭上泣不成声。这份2015年签署的文件显示,三兄妹约定"轮流照顾母亲至终老",但监控录像显示,近三年只有小儿子累计探视487次。社区工作人员透露,老人每月透析费约4000元,大儿子曾拒绝支付其子出国留学保证金,二女儿则将母亲存款转存自己账户。更令人唏嘘的是,二老毕生积蓄购买的婚房,被子女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由变卖,85万房款至今去向成谜。【亲情崩塌现场:30年恩怨化作微信转账记录】随着25G家庭聊天记录曝光,这场官司揭开中国式养老的残酷真相。大儿子2018年转账备注"买墓地预付"的5万元,在2020年要求折抵赡养费;二女儿发送的"不养老就断绝关系"语音,成为法庭关键证据;而小儿子提供的护理日志里,记录着为母亲擦洗溃烂褥疮的日常。"我们不是不养老,是觉得分配不公!"大儿子在调解庭拍桌而起。法官发现,三兄妹对"赡养"定义存在根本分歧:长子认为给钱即尽责,次女主张以房抵债,幼子坚持生活照料。这种认知鸿沟,正是中国老龄化社会缩影——全国60岁以上老人超2.6亿,但30%家庭存在赡养协议纠纷。【法庭激辩:卖房款该不该算"孝心基金"?】"按照《民法典》第1130条,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主审法官当庭解读法律红线。但现实远比条文复杂:二女儿举证曾为母亲支付12万手术费,却无法提供发票;小儿子出示的84张护理照片,被质疑存在摆拍嫌疑。社会学教授王振华在旁听席直言:"这个案件暴露代际价值观撕裂。老一辈的'养儿防老'正撞上年轻人的'AA制养老'。"法庭外,300余名老人组成"银发律师团",他们举着"遗产易得,亲情难买"的标语,讲述着相似的遭遇。【调解室里的眼泪:房产分割方案引发新冲突】经过7小时调解,法官提出"房产由小儿子继承,补偿兄姐各25万"的折中方案,却遭三方否决。大儿子坚持"要么平分房产,要么把母亲接去养老院";二女儿要求"用卖房款提前分割";小儿子则反驳:"我照顾母亲花的28万医疗费谁来补?"此时,李秀兰突然起身宣布撤诉:"我不想为套房子让孩子们反目。"这个转折让在场人员哗然。但民事裁定书显示,老人实际是担心判决执行难——小儿子表示无力支付补偿款,兄姐则拒绝放弃继承权。【社会启示录:当亲情变成待价而沽的商品】本案折射出三重社会困境:1.养老储蓄不足:多数老人养老金仅为社平工资的40%2.法律执行困境:全国赡养判决强制执行率不足15%3.代际信任危机:仅29%子女愿签赡养协议作者想法这场持续半年的家庭战争,最终以"调解无效"收场。但李秀兰仍住在小儿子提供的廉租房里,每月等着子女们商量出的500元"临时生活费"。法律界人士指出,最高法近期拟推出的"赡养义务履行证明"制度,或将改变"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困局。当房产价值不断攀升,有多少亲情经得起这样的考验?或许正如调解室墙上的那句标语:金钱能分割房产,却买不来血脉的温度。
白嫖成功了!江苏一男子在棋牌室把钱输光后,向老板借了4000元继续玩,承诺事后返

白嫖成功了!江苏一男子在棋牌室把钱输光后,向老板借了4000元继续玩,承诺事后返

白嫖成功了!江苏一男子在棋牌室把钱输光后,向老板借了4000元继续玩,承诺事后返还,不料,男子在牌桌上又输了个精光,随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棋牌室,老板多次催促男子还钱无果后,将男子告上了法庭,法院这样判了!江苏泗洪的棋牌室里,老顾客章某又一次坐到了熟悉的牌桌前。几轮下来,他掏空了口袋里的最后一分钱,却仍盯着赌局不肯离场。转头向老板孙某开口借钱时,那双发红的眼睛和急促的呼吸早已暴露了意图,这4000元注定要流向赌桌。监控画面里,崭新的钞票在半小时内易主,章某甩手离去的背影,拉开了这场法律较量的序幕。当孙某拿着借条走进法庭时,他或许没想到《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会成为横在面前的铁闸。法官调取的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词形成完整证据链:孙某不仅清楚资金的去向,更在明知赌博违法的前提下主动提供弹药。这种对非法活动的助力,让白纸黑字的借条瞬间失去法律效力。判决书里违背公序良俗六个字,既否定了债权,也揭开了民间借贷中常见的认知误区,不是所有金钱往来都受法律庇护。这起案件像一面多棱镜,折射出赌徒心态与经营伦理的双重扭曲。章某将赌债非法当作免死金牌的侥幸,孙某把放贷当成绑定客源的算计,最终都在法律面前现出原形。我国法律对赌博的零容忍态度从未改变,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到《刑法》,构筑了多层次惩戒体系。值得深思的是,2024年江西赣州中院、2025年重庆垫江县法院等多起类似判决,都反复重申一个原则:法律绝不会为违法行为兜底。真正令人警醒的是案件背后的社会病灶。当棋牌室异化为赌场,当借贷沦为赌资输送管道,这种畸形的供需关系腐蚀着社区生态。这些判决绝非纵容赖账,而是通过司法裁量划出清晰红线:任何试图从非法活动中牟利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站在更广维度看,该案的价值远超4000元标的额。它像一剂清醒剂,提醒公众远离赌桌边的金钱游戏。对于经营者,合规底线不容试探;对于沉迷赌博者,及早收手才是正道;对于普通民众,则需明白欠债还钱的前提永远是合法合规。正如重庆法院在判决书中的警示:司法不会成为违法行为的漂白剂。这个发生在市井棋牌室的故事,最终写就的是一部生动的法治教科书。信源:海报新闻2025-6-3
浙江杭州,男子花600多万买的精装房,去收房时,发现没有开封的马桶被人使用过了,

浙江杭州,男子花600多万买的精装房,去收房时,发现没有开封的马桶被人使用过了,

浙江杭州,男子花600多万买的精装房,去收房时,发现没有开封的马桶被人使用过了,里面大小便都没有冲干净,洗脸台下还有烟头。房管承认是房修的工人使用的,他们愿意给男子更换2个新马桶,可2个多月过去,都没有上门更换,对方还说自己调离岗位了,由另外的人员对接,男子联系新的对接人员,可对方给出的说法,让他难以接受。据6月2日《小强热线》报道,郑先生花600多万在杭州买了一套新房。2025年3月,他满心欢喜的去收房,打开未开封的马桶盖,结果发现里面全是大小便,马桶边缘还残留着尿渍和污渍,洗脸池下方甚至有烟头。郑先生当场崩溃:自己一天没住的新房,厕所居然被别人先使用了,抽烟、拉屎、撒尿,还弄的一塌糊涂也不收拾干净。他立刻联系房开公司,对方承认是房修的工人在新房里上厕所和抽烟了。郑先生问对方这种情况是允许的吗?对方表示这是不允许的。郑先生觉得既然是这样的话,那房开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看看怎么处理比较合适?对方表示如果郑先生比较介意的话,可以给郑先生家免费更换两个新马桶。郑先生觉得这样挺好的,那就直接更换2个新马桶,自己一家也住的舒心一点。可2个多月过去,对方都没有上门更换新马桶,郑先生不催,对方就不说,郑先生去问,对方就回复说要晚一点,还要一段时间。如此反反复复很多次,郑先生都快问烦了,2025年5月,对接郑先生的房管发来消息,说自己调离岗位了,郑先生家的情况以后就由自己的同事陈工对接了。郑先生联系陈工,询问更换马桶的事情进展如何了?可没想到,对方却说他们公司从未说过要给郑先生家更换马桶,并且他们现在也没有马桶。郑先生有些生气,对方拖了自己2个多月,最后却告诉自己没有马桶,不能更换,既然没有马桶,那想办法去买回来不就好了吗?可对方却说他们不买,如果郑先生有需要,他们可以上门帮他做一次卫生,送点小礼物给他。这样的方案,郑先生接受不了,他坚持要求对方给自己家更换新马桶,并给予补偿。双方沟通未果,郑先生将自己的遭遇曝光给了记者,记者联系房开公司,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但是不久后,郑先生反馈说,对方负责人联系了自己,表示他们从其他项目协调,仓库里还有5台同型号的马桶,可以给郑先生家去更换,并表示可以赠送一些小家电给郑先生,事情得到了解决。此事引发热议,有人说不就是工人在房间里上个厕所吗?这是很正常的,这都不算事。但是也有人说花几百万买的房子,拆开未开封的马桶,结果里面乱七八糟的,换谁都要生气,人有三急,就算在别人新房上厕所,也得把马桶冲干净,不要留下使用痕迹。《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郑先生购买的是精装房,跟房开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房开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全新,未使用过的物品给到郑先生。可郑先生在收房时,却发现马桶被房修工人给使用了,对方还留下了污渍,房开公司并未交付干净整洁的房屋给郑先生,存在违约情况。房修工人违规使用马桶,属于房开公司管理失职,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郑先生有权要求房开公司来处理这件事情,一开始,对方答应可以替郑先生更换马桶,可对方拖了2个月,都没有去更换。郑先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更换马桶的承诺,并给予相应的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房开公司替郑先生家更换新马桶,并赠与一些小家电。总有人觉得装修工人在业主家上厕所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如果是别人新换的物品,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有可能会冒犯到他人,给别人带来不舒服。双方可以约定,先用临时马桶,如果更换好了新马桶后,尽量不要去使用,即使要用,也要在使用后,清理干净,不要留下污渍。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你会介意他人使用你家的厕所或者马桶吗?
重庆,60万拆迁款全进了儿子腰包。谁料母亲生病后,儿子转头要求妹妹分担照顾。妹妹

重庆,60万拆迁款全进了儿子腰包。谁料母亲生病后,儿子转头要求妹妹分担照顾。妹妹

重庆,60万拆迁款全进了儿子腰包。谁料母亲生病后,儿子转头要求妹妹分担照顾。妹妹当场冷脸开怼:“想我照顾可以,先把60万拿出来重新分!”周先生蹲在租来的门市门口,望着轮椅上目光呆滞的母亲,心里满是无奈与烦躁。母亲中风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给她擦拭身体时的尴尬场景,无数次在周先生脑海里回放。他满心埋怨妹妹,明明都是母亲的孩子,凭什么照顾母亲的重担全落在自己肩上?其实,在母亲生病前,周先生就将母亲送到妹妹家,每月雷打不动地给750元辛苦费,再加上母亲2500元的养老金,日子倒也平静。那时母亲行动自如,不过是在妹妹家吃住,没给妹妹添什么麻烦。可如今母亲中风,需要全天候贴身照顾,妹妹竟二话不说就把母亲送了回来。周先生知道妻子和母亲有矛盾,为了避免冲突,特意在外面租了间一楼的门市照顾母亲,方便母亲坐轮椅进出。但给母亲换洗衣物、洗澡这些事,他一个大男人实在不方便。他想着,既然妹妹不愿照顾,那出点钱请人总可以吧?可妹妹却一口回绝,说自己在市场做生意忙得脚不沾地,儿媳妇又快生产,实在抽不出精力。周先生越想越气,心里直犯嘀咕:拆迁的60万全给了我又怎样?照顾母亲本就是大家的责任,妹妹凭什么置身事外?他觉得妹妹就是想趁机捞一笔,不然怎么会在母亲生病后突然提起拆迁款的事。而妹妹这边,心里同样窝着火。她怨恨母亲偏心,拆迁款一分没给自己,全给了哥哥。现在哥哥倒好,又想把照顾母亲的责任甩给自己,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她越想越委屈,逢人便说:“要我照顾可以,先把拆迁款拿出来重新分配!我之前照顾母亲两年,他也得先照顾两年,以后再平均分摊!”在妹妹看来,母亲和哥哥就是合起伙来欺负自己,心里的怨气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母亲躺在病床上,听着儿女们的争吵,泪水止不住地流。她满心悲凉,自己十月怀胎辛苦养大的女儿,不仅不来看自己,还恶语相向。想起女儿以前的贴心模样,再看看现在冷漠的态度,母亲的心像被刀割一样疼。她不明白,曾经和睦的一家人,怎么就因为自己生了场病,闹得如此不可开交?周围邻居们也纷纷摇头叹息。虽说在农村,传统观念里赡养老人大多是儿子的事,但大家都觉得,妹妹作为女儿,母亲含辛茹苦把她养大,就算没钱,出点力也是应该的。可妹妹却一门心思只盯着拆迁款,让人心寒。这场因赡养母亲引发的家庭矛盾,就像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周先生依旧守在门市照顾母亲,心里对妹妹的埋怨越来越深;妹妹继续忙着生意,对母亲的事不闻不问,满心都是对哥哥和母亲的怨恨;而病床上的母亲,只能默默流泪,在孤独和痛苦中,盼着儿女们能放下隔阂,重新和和睦睦......一、母亲把拆迁款全给儿子,女儿能拒绝赡养吗?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这个案例中,妹妹不能因为母亲把拆迁款全给了儿子,自己没得到就拒绝赡养母亲。如果妹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母亲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妹妹承担赡养责任,支付赡养费等。二、儿子拿了全部拆迁款,有什么法律责任和义务?依据《民法典》规定,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儿子未经母亲同意擅自拿走全部拆迁款,属于侵犯母亲财产权的行为。母亲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儿子返还拆迁款,并可主张赔偿因儿子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如利息损失等。但如果母亲是在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愿将拆迁款全部赠与儿子,那么儿子获得拆迁款的行为是合法的,此时儿子对这笔拆迁款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三、妹妹提出重新分配拆迁款才照顾母亲,在法律上可行吗?妹妹提出重新分配拆迁款才愿意照顾母亲,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做法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与财产分配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捆绑。不过,如果该拆迁款分配存在侵犯妹妹合法权益的情况,比如房子是家庭共有财产,妹妹对房屋也拥有相应份额,而母亲未经妹妹同意擅自将全部拆迁款给了儿子,那么妹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财产纠纷问题,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但即便如此,妹妹也不能以财产纠纷未解决为由拒绝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如果妹妹拒不赡养,母亲依然可以依法追究妹妹的赡养责任。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天天630新闻2025年6月1日报道。
民法典宣传:构建社会法治的新基石

民法典宣传:构建社会法治的新基石

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按照《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和全省工作部署,河北省地矿局第四地质大队(以下简称“地质四队”)积极参与各级组织开展的民法典宣传活动。5月29日,地质四队科普中心联合盆窑村驻...
上海一85岁老人,找到20多年未联系的养女,让养女给自己养老,买了房子登记在养女

上海一85岁老人,找到20多年未联系的养女,让养女给自己养老,买了房子登记在养女

上海一85岁老人,找到20多年未联系的养女,让养女给自己养老,买了房子登记在养女的儿子的名下,房子一直由老人居住,3年后,老人和养女发生争执,养女很少管他,老人一气之下将养女拉黑,还把养女、及其儿子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法院这样判了。据光明网5月30日报道了一件,老人无儿无女,用房子换取赡养,却又反悔的案例,很值得探讨。邱老伯85岁了,年纪大了,身边没人照顾,在2019年,他联系了20多年都不怎么来往的养女邱女士。邱老伯和邱女士商量,自己拿房子作为交换,希望邱女士能来照顾自己晚年生活,等他去世后,会把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邱女士。问她同意不?现实中,有一些老人身边没有子女,年老体弱需要人照顾,又不想去养老院,因此,开始尝试“以房换取养老”的模式。也就是把自己的房产送给某个觉得靠谱的人,让对方给自己养老,不过,这后面的法律风险也有不少。原来,邱女士是邱老伯年轻的时候,收养过的养女。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人在1992年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了这段收养关系。法律上来说,邱老伯与邱女士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在法律上不再具有父母子女关系,也不再承担相互抚养、继承等法定义务。邱女士听了邱老伯的想法后,又考虑到自己还有一个儿子宋先生,毕竟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有套房子是很值得的,于是,她答应了。邱老伯一看养女答应了,心里非常高兴。在2019年11月,他真的去买了一套房子,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和邱女士的儿子宋先生名下。不过,这套房子宋先生拥有99%的产权,邱老伯有1%的产权。邱老伯这么做也是为了图一个安心,而且,买完房子后,也是邱老伯住在这套房子里。不过,邱老伯还是没有安全感,在2020年1月,还有2022年2月,他和邱女士分别签了2次书面协议,约定邱女士为他养老送终,他会将房产份额赠与她。一开始,邱女士确实尽心尽力,给邱老伯买这买那,也经常上门看望他。可是,好景不长,两人因为一些日常琐事发生了矛盾,邱老伯一气之下将邱女士微信拉黑了。随后,又将邱女士、宋先生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赠与,还要收回房产。对于宋先生99%的房产份额,邱老伯、邱女士都认可。但是,两人对赠与是否附带赡养条件,各执一词。邱女士一口咬定,邱老伯是觉得过去亏欠自己,赠与房子就是为弥补遗憾,没有说用赡养作为条件。她说,邱老伯想法总是多变,他老人家也曾用过“以房换取赡养”给过他亲戚,之后又反悔要回去。邱老伯却反对,他表示将房子赠与邱女士,就是为了换取邱女士的赡养。本案中,邱老伯附带条件的赠与是合法的。邱老伯以房产换取邱女士赡养的承诺,二人在签订书面协议时,明确约定了房产作为养老用,邱女士对此是知情的。《民法典》第661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也就是说,邱老伯与邱女士签订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邱女士需要为以邱老伯养老送终,作为赠与房产的条件,这一约定是合法且有效的。然而,邱女士在与邱老伯关系恶化后,很少履行养老照顾义务,违反了赠与合同中的约定。如果说,受赠人仅轻微未履行赡养义务,赠与人是否能撤销赠与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未达到“严重”程度,赠与人撤销赠与的主张可能不被支持。《民法典》第63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第三款,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邱老伯和养女发生争执过后,发现邱女士很少再照顾自己了。法院认为,邱老伯和养女解除关系后,20多年几乎不来往。而且,邱老伯也尝试过把房子赠与侄女,想换取养老,却被对方拒绝了,所以,他才找邱女士,用房子换取赡养。但是,邱女士和老人争执后,很少履行赡养义务。因此,邱老伯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最终,法院判决:支持邱老伯撤销赠与的主张。也就是说,邱老伯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子自己住。有人说,邱女士白伺候三年老人,老人这么做有点白嫖人家三年的赡养了,老人也断了自己用房换取赡养的后路了。其实,“以房换赡养”的初衷,是独居老人对晚年生活安稳的渴望。老人并不是单纯追求物质回报,而是希望在生命最后的阶段,可以感受到亲情的温暖,生活的体面。不过,老人要想以房换赡养,还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可以与对方签订附条件赡养书面协议,留存证据。而接受附条件赠与的一方,也要明白,接受的不只是“等价交换”,同时承担的是一份履行赡养的责任。你对老人以房换赡养,又反悔这事怎么看呢?
河南开封,女子的丈夫离世不到100天,她就抛弃一对儿女,跟别人跑了,照顾别人一家

河南开封,女子的丈夫离世不到100天,她就抛弃一对儿女,跟别人跑了,照顾别人一家

河南开封,女子的丈夫离世不到100天,她就抛弃一对儿女,跟别人跑了,照顾别人一家老小,等她患了病住院,儿女半年不来看她一眼,女子心寒地说道:“半年没来看她一眼,他们做这事,太过分了。”6月1日,张女士向小莉帮忙诉说了自己的寒心事,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生病半年,一对儿女可以那么的无情,都不来看她一眼。这到底是何原因导致一对儿女如此无情?原来,张女士的一对儿女耿耿于怀的是,在他们的父亲离世还没有100天的时候,张女士就抛弃了他们,就跟别人跑了,至于她到底是跟谁跑了,他们住在哪里,一对儿女一无所知。这件事也让他们感到心寒,他们不管父母的感情到底如何,他们始终无法接受的,自己的母亲竟然可以在丈夫离世不到100天的时候,抛弃家庭,义无反顾地离开这个家。这件事成了他们的心结,特别是张女士的女儿,一想起这件事,他们就当母亲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更是一个不念旧情的人。一日夫妻百日恩,自己的父母风风雨雨走过了那么多年,母亲怎么可以说走就走,丝毫不念与丈夫风风雨雨走来的感情。她的不辞而别,更是让张女士的女儿感到这是一场笑话,说出去都让他们做儿女丢脸。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他们的母亲还要隐瞒这件事情。其实他们也理解,丈夫不在了,要守活寡,这也是一件痛苦的事,但作为儿女,他们希望母亲能够坦诚相待,他们也希望母亲过得幸福,只是母亲做的这件事,他们感觉自己被抛弃了。张女士并不知道儿女的心结是什么,她只想着自己辛辛苦苦将一对儿女抚养长大,即使自己当初没有通知他们,就跟别人跑了,这与他们也没有什么关系,毕竟自己的幸福,要自己去追求。可她自食其果了,如果不是这一次生病,她也不会想到儿女会那么的无情。她气愤地说道:“这都半年了,他们也不来看我一眼,他们做的这事,真的是太过分了。”但是她气愤也没有用,儿女依然不来看他们,她只好找来调解员,让调解员能够让她的一对儿女来她床前尽点孝心。调解员先是联系了张女士的女儿,女儿直接一腔怒气,直接说出她的心结,说母亲在自己丈夫离世不到100天就跟别人跑了,去伺候别人的一家老小了,现在生病回来,她无法接受这件事情。接着调解员又联系了张女士的儿子,他问张女士的儿子是否和母亲有什么矛盾,但是张女士的儿子拒绝回答,然后直接说不要联系他了。一对儿女对母亲依然是冷漠的态度,让张女士十分无奈。有人就跟张女士说了,儿女之所以是这样的态度,作为母亲就要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了,不要一味地怪儿女没有来看她一眼。先有母亲,后有儿女,母亲的一言一行,肯定是会影响儿女的想法的,但不管儿女怎么想,如果他们已经成年了,母亲生病,他们是需要尽赡养义务的。1、母亲与儿女的关系,不管大家之间有什么矛盾,该尽的义务还是得尽,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张女士在医院生病躺着,作为儿女来看一眼母亲是应该的。2、张女士的儿女纠结母亲离家的事情,证明张女士所做的行为不利于家风建设。《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张女士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也应当处理好和儿女之间的关系,否则他和儿女就会有隔阂。3、张女士在丈夫离世不到100天就跟别人跑了,实际上可能就是跟别人结婚了,她是有这个权利的。《民法典》第1041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只是在人们的观念当中,丈夫离世没多久就跟别人结婚,这多少有些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她的儿女难以释怀。那么你对张女士的事情有何看法?(来源:小莉帮忙—2025年6月1日)
民法典宣传月|“典”亮生活,与法同行

民法典宣传月|“典”亮生活,与法同行

2025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五个宣传月,为推动民法典落地生根,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积极组织相关普法宣传活动,让民法典真正融入群众生活,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进企+服务:三...

曲靖市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普法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宣传月”工作部署,5月28日,曲靖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市场“三进”活动。活动现场,曲靖律师协会以《民法典与企业合规经营》为题,举办了一场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