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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东北野战军某纵刚刚取得了大捷,纵队某连驻扎在小村子里。连长看“地主小

1948年,东北野战军某纵刚刚取得了大捷,纵队某连驻扎在小村子里。连长看“地主小老婆有几分姿色”,于是采取威逼利诱的方式,2人勾搭成奸。地主告知村长,村长就要反映,被连长给残忍杀害了。 李明1915年出生在东北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农民家,爹妈靠租地主的几亩薄田过活。他小时候见惯了地主欺负人,心里憋着一股火。1937年日本鬼子打进来,他22岁,扛着破枪加入八路军,想靠打仗翻身,也想给穷人争口气。那时候他眼里有光,觉得革命能改天换地。 在部队里,李明不是混日子的那种。他枪打得准,胆子也大,1938年带着小队夜袭日军弹药库,炸了个痛快,战友们都夸他能耐。后来打游击、炸铁路、袭车队,他次次冲在前,战功攒了一堆。1945年抗战胜利,他升成东北野战军某连连长,胸前勋章挂满,人也挺得意。 可胜利后,李明变了味儿。仗打赢了,他开始觉得自己功劳大,纪律啥的没那么重要。酗酒成了常事,还私自拿军粮换东西揣自己腰包。战友劝他,他嘴上应着,心里却觉得自己流过血,这些小毛病不算啥。这心态一步步把他往坑里带。 到1948年夏天,他带连队驻扎在一个小村子。刚打完大仗,村民们对部队感恩戴德,军民关系本来挺好。可李明没心思管这些,他看上了地主张某的小老婆赵梅,长得有点模样,就动了歪心思。 李明仗着连长的身份,开始找机会靠近赵梅。他假装关心人家生活,送点军粮、布匹啥的,表面上客客气气,实际是软硬兼施。赵梅起初不想搭理,可架不住李明的威逼利诱,最后半推半就跟他勾搭上了。 地主张某不是傻子,很快发现老婆不对劲,查出她藏了布匹,气得不行。可他不敢直接跟李明翻脸,只好找村长王老汉帮忙。王老汉五十多岁,在村里德高望重,听说这事火冒三丈,跑去找李明劝他收手,还说再不改就得上报部队。 李明表面答应,实际起了杀心。第二天晚上,他找个借口把王老汉约到村外,趁人不注意开了枪。王老汉倒下了,李明拖着赵梅就往山里跑,想逃出去。 王老汉死了,村里炸了锅。村民们又悲又怒,跑到部队驻地哭诉。部队领导一听这事儿,气得拍桌子,马上派人搜山,当天下午就把李明和赵梅抓回来。政治部主任谭政亲自过来处理,先给王老汉家属赔礼道歉,再保证一定严惩凶手。 军事法庭很快就开了庭。李明被控三条罪:祸害妇女、杀害无辜、擅自逃跑。赵梅当证人,说自己是被逼的。证据摆在那儿,李明啥也赖不掉。法庭判他死刑,当场执行。枪响那天,村口围了一堆人,李明的命就这么没了。 这事儿在部队里掀起不小波澜。领导怕影响军民关系,赶紧开全军大会,把这事通报一遍,还编进教材当反面例子。谭政讲得明白:“咱们是人民的军队,谁敢干这种败类事儿,就得付出代价。”之后部队纪律抓得更严,军民关系反倒没啥大损失,连队士气也没垮,继续往前冲解放事业。 李明咋从英雄变成这德行的?说白了,他打仗那会儿是有信念的,可胜利后膨胀了,觉得自己功劳大,纪律管不住他。加上私欲一上来,啥底线都不要了。他杀王老汉,不是一时冲动,是想保住自己那点龌龊事儿。这种人,英雄的光环早扔沟里了。 再看看那年代,战争刚结束,部队里难免有些人管不住自己。可李明这案子也说明,军队纪律不是摆设,谁碰红线谁倒霉。谭政处理这事儿,就是要告诉大家:军队不是谁的私人地盘。 这事儿搁现在看,也挺有嚼头。军队打仗靠纪律,平时更得靠纪律。李明这种人,仗打得好不假,可管不住自己,迟早出事儿。反过来想,要没这么严的军纪,部队还不得乱套?军民关系也得跟着遭殃。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李明功劳不小,咋就不能网开一面?可想想,功劳能抵罪吗?杀了无辜老百姓,还祸害妇女,这不是小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部队要真睁只眼闭只眼,那以后谁还信得过这支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