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某小学推出“家长陪餐才能让孩子在校吃午餐”的规定,且指定必须是爸妈陪、爷爷奶奶不行,陪餐家长还得自付餐费。这让多数因工作无法抽身的家长怨声载道,即便学校解释是“轮流制、为让家长放心”,也难平不满。从法律角度看,学校的规定已涉嫌侵犯家长权益,家长并非必须“配合”。 一、学校这操作,把家长逼得快崩溃了 运城这所小学原本办了件“好事”——提供午餐,让家长不用中午接送,能安心上班。可没高兴几天,家长们就被“陪餐要求”泼了冷水:想让孩子在校吃午饭?行,但必须得爸爸或妈妈来陪餐,爷爷奶奶帮忙都不算数。 更让家长糟心的是,陪餐不是免费的,家长自己的那份饭还得掏钱。64岁的老张就愁坏了,他家孩子班60多人,就3个爸妈报了陪餐,像他这样的爷爷奶奶根本不敢报名,最后只能继续每天中午奔波接送孩子。 有家长算过一笔账,陪餐时间从11点40到下午2点30,整整快3个小时,这都够上小半天班了。“本来想解放双手搞工作,结果反而多了个‘任务’,还得自己花钱,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不少家长吐槽,家里本来靠爸妈上班挣钱,要是为了陪餐耽误工作,收入少了不说,时间也根本抽不开。 面对不满,学校给出的解释是“为了让孩子吃上放心餐,家长能看到孩子吃啥,而且是轮流制,不用每天来”。可家长们不买账:真想让我们放心,允许随时来检查就行,为啥非得绑定“陪餐”才能让孩子吃饭? 二、别被学校“绑架”!这些法律点家长必须知道 很多家长可能觉得“学校是为了孩子好,只能忍忍”,但从法律上讲,学校的规定根本站不住脚,家长完全有拒绝的权利。 1. 家长陪餐是消费,不是“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只要是为生活消费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就受这部法律保护。家长陪餐要自付餐费,本质就是“购买学校的餐饮服务”,并非学校说必须来,家长就得来。如果家长不同意,完全可以拒绝,学校不能强迫。 2. 强制“爸妈陪餐”,侵犯了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学校把“爸妈陪餐”和“孩子在校吃饭”绑定,相当于强迫家长接受“陪餐服务”,这已经侵犯了家长的自主选择权。而且指定“爸妈”、排除“爷爷奶奶”,更是毫无道理的限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3. 保障孩子就餐安全,本就是学校的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学校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对学生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让孩子吃上安全的午餐,是学校该做的事,不是靠“家长陪餐”来转嫁责任。真想让家长放心,完全可以公开食材来源、后厨情况,允许家长随时抽查,而非用“不陪餐就不让孩子吃饭”来施压。 三、这事的核心矛盾:好心为啥办了“糟心事”? 学校说“为了孩子吃放心餐”,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做法完全跑偏了。 对家长来说,送孩子去学校,是相信学校能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午餐服务”本是为了减轻家长负担,结果反而成了“负担”——要抽时间、花金钱,还得被限定“必须爸妈来”。尤其是双职工家庭,中午根本没条件陪餐,最后只能让孩子错失在校午餐的机会,又回到“来回接送”的老路。 对孩子来说,因为爸妈没时间陪餐,就不能和同学一起在学校吃午饭、休息,反而要浪费时间在路上,这也不公平。而且“必须爸妈陪”的规定,还可能让一些家庭条件特殊的孩子产生心理压力。 结论 学校想保障孩子就餐安全没错,但不能用“捆绑式”规定逼家长妥协。毕竟家长不是学校的“附属品”,没有义务配合不合理的要求。那么,你觉得学校该取消“爸妈陪餐”的强制要求吗?如果家里没人能中午陪餐,你会同意学校不让孩子在校吃午餐的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