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打开门,就看到前夫带着前公婆站在门口,女子瞬间懵了,不知道他们要干嘛,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前婆婆突然冲进门对着女子又跪又拜,她边跪拜边说,对不起,我错了。女子冷笑,你们这是要干嘛,婚都离那么长时间了,又来弄这出,当初作我的时候你弄啥去了?前婆婆胆怯地说,我没作。网友:这是找不到下家了吗? 近日,一女子在网上发出一段视频,她说自己跟前夫离婚之后回娘家住。 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跟前夫一家有联系,跟前夫之所以离婚,跟婆婆也有一定的关系。 本来她以为这辈子和他们之间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从此两两相忘于江湖。 这样也挺好,女子想忘掉过去打算开始新的生活,好好爱自己。 让她没想到的是,9月18日那天,前夫突然带着前公婆上门找事。 那天,女子刚从外面回来,听到门口有敲门声,她跑过去打开门,门口站着前夫和公婆三个人。 女子懵了,不知道他们要干嘛,所以她往里退了退,想看看他们说什么。 谁料,前婆婆突然冲进门跟在女子身后,对着她又跪又拜,边跪拜边说道:“对不起,我错了。” 女子更加懵,不知道前婆婆这是闹哪一出,而他的前夫和公公就定在门口傻傻站着,也不阻止婆婆。 女子看前婆婆这样,想起她曾经对自己做的那些事,真是讽刺。 她忍不住道:“你这是弄啥?看看啊,大家都来看看热闹” 女子前夫可能看不下去了,跑过来拉起母亲,但他母亲还是不愿意起来,一直说,都是我的错。 女子冷笑道,说吧,到底是干啥的,都离婚那么长时间了,又来弄这么一出,是不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前婆婆听了,表现出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生怕她一个不小心又得罪前儿媳。 女子看前婆婆这样,更生气,她提高音量问道,当初作我的时候,你弄啥去了啊? 前夫可能看不惯女子那态度,忍不住怼了一句,谁作你了,没人作。 婆婆也小声说,我没作。 女子吼道,对,没人作,没人作我。 看得出来前公婆很想让女子回头,所以才不惜登门,婆婆甚至下跪,但看女子的态度,似乎不打算原谅他们。 也许当初没离婚前,女子在婆家受了很大的委屈,婆婆之所以跟她道歉,两人之前肯定也是有矛盾的。 有人劝女子说,就冲着婆婆又跪又拜的样子,能看得出来,她肯定很能作,坚决不回头。 还有人调侃,她不是知道自己错了,而是再娶一个太费钱了,你要是跟她们回去了,这跪下的耻辱她肯定让你加倍奉还。 我们不知道女子之前到底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之间为何而离婚。 但是,我觉得小夫妻之间的事作为公婆最好是少参与,老人其实保持点边界感,不是生分,反而是给他们小家庭独立成长的空间。 二老少操些心,安安稳稳享享清福,一大家子反而会更和睦。 作为男人,老婆和妈妈有矛盾,如果实在住不到一块,该搬出去单过就搬出去,毕竟陪自己一辈子的是老婆而不是老妈。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如何分析呢? 1.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在该事件中,如果女子在婚姻存续期间遭受前婆婆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那么前婆婆的行为是违法的。 虽然视频中没有明确指出存在这类行为,但倘若女子有相关证据,如受伤就医记录、报警记录等,便可依据此条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前婆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等 ,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2.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 前婆婆突然冲进门对着女子又跪又拜,若这种行为是故意在公众场合让女子陷入难堪、尴尬的境地,意图贬低女子人格,破坏其名誉。 女子可以此条为依据,要求前婆婆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不过,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这种下跪行为是否达到侵害名誉权的程度。 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若前夫一家上门下跪的行为是为了故意扰乱女子生活秩序,在女子明确表示拒绝、要求他们离开后仍不停止,严重影响女子正常生活,扰乱公共秩序,女子可报警,警方可依据此条对前夫一家进行相应治安处罚。 写在最后: 前婆婆的下跪,看着卑微却难掩讽刺。当初插手夫妻生活、让儿媳受委屈时有多强势,如今为求复合(或其他目的)的姿态就有多刻意。 婚姻里,公婆越界的手、丈夫缺位的态度,本就是裂痕的根源。 离婚后女子想重启生活,前夫一家却以“道歉”为名闯入,哪是认错,更像没边界的纠缠。愿她守住底线,别让过去的伤害再绊住未来的路。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关注@猫眼学法 品读案例故事,学习法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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