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22天的婴儿正在熟睡中,上万元请来的月嫂,竟然用手指弹婴儿的脚心,直到婴儿醒来,她就将奶嘴喂到婴儿嘴中,强行给婴儿喂奶,婴儿母亲恼怒,把干了15天的月嫂给辞了,还结了6000多元的工资,结果月嫂却声称她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豫视频,9月5日报道,荣女士虚弱地躺在床上,虽然她生完孩子22天了,却依然感到身体虚弱,迷迷糊糊还想着睡觉。 她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孩子,为人母的幸福,又让她嘴角扬了起来。 就在她迷迷糊糊中,她却听到了孩子的动静,初为人母,自然是紧张宝宝的,她猛然睁开眼,却看到了让她愤怒的一幕。 只见她请的月嫂,正在用手指弹孩子的脚,她没看清月嫂用手指,到底是弹孩子的脚心,还是弹孩子的大腿根部,反正孩子就是被手指弹醒了。 孩子扭动着身体,嘴里刚要发出哇哇的哭声,月嫂就拿着奶瓶,将奶嘴对准了孩子的嘴,强行给孩子喂奶。 一开始的时候孩子还乐意喝上几口,可没喝几口,可能是孩子已经喝饱了,他就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抗拒喝奶。 看到这一幕,荣女士清醒了,她没想到自己请的月嫂竟然如此粗暴对待孩子。 22天前,荣女士生下孩子,没有人照顾她,也没有人照顾孩子,她担心孩子跟着她一起遭罪,她也担心自己的身体。 她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拿一笔钱出来,请一个好一点的月嫂,这样不仅孩子能够被照顾好,她也能得到更好的休息,等她身体恢复了,就可以自己好好带孩子,还可以再挣钱。 为了自己,为了宝宝,她这才请了一个月嫂,工资要上万元,她觉得这样的月嫂,应该会把孩子照顾好。 现在看来,这个月嫂不专业,对待孩子也不够温柔,她真害怕孩子被这样的月嫂照顾,孩子难以健康成长。 其实她早就对这个月嫂感到不满,她请了这个月嫂已经半个月了,但是这个月嫂并非一心一意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 她一看到孩子睡着了,就会在一旁看手机,有时候不管孩子有没有睡着,她也在玩手机。 这样的月嫂太没有职业道德了,这样的月嫂她不能继续用下去。 她害怕孩子常常被弹脚心,睡眠无法得到保障,还养成了喝零嘴奶的习惯,到时候出了月子,她难以照顾好孩子。 她也害怕月嫂一边照顾孩子,一边玩手机,到时候会出现问题。 这可是她用了半条命换来的孩子,这世上没有人比她更在乎孩子了,保姆是无法与她感同身受的。 她也无法认同月嫂如此粗暴地对待孩子,孩子是她捧手心上的宝,她含在嘴里都怕化了。 她做出了一个决定,她要把这个月嫂给辞了,月嫂才干了15天,她就给月嫂结了6000多元的工资,她只想让这个月嫂赶紧走,她担心孩子看到这个月嫂都会有心理阴影了。 荣女士以为把月嫂辞退了,事情就解决了,可月嫂的事情还没有完,月嫂被辞退之后,竟然说荣女士,发表了不实言论,让她的名誉受损,她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月嫂说,她之所以弹孩子的脚心,是为了保证孩子喝奶的需求,才会弹醒孩子,给孩子喂奶的,她并非是粗暴对待孩子。 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个月嫂的行为呢? 1、月嫂和荣女士构成合同关系,月嫂是要履行照顾好孩子的义务的。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对于月嫂来说,她的工作就是照顾好孩子,她有责任保证孩子喝足够的奶。 2、如果保姆粗暴对待孩子,用手指弹孩子的脚心或者大腿根部,对孩子造成人身损害,那么保姆是存在过错的,是要承担责任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正常的情况来看,只要孩子能够安稳地熟睡,那么不需要把孩子弄醒给孩子喂奶,孩子饿了自然会醒来要喝奶。 3、月嫂认为荣女士发表了不实言论,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要拿出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 如果月嫂无法拿出证据,无法举证自己的主张,那么荣女士的行为则没有侵犯到月嫂。 那么你觉得月嫂的行为对吗?来源:豫视频 9月5日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