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日报融媒体记者高会鹏
6月18日,宁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上演“当日速调”,高效解决一起工伤赔偿案件,再次彰显了“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的显著成效。
据悉,案件当事人在工作中受伤,后被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伤愈出院后,当事人与其所在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赔偿项目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当事人向宁陵县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希望通过仲裁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仲裁院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后,迅速启动“快立”程序,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核,确认无误后立即立案,确保当事人的诉求第一时间进入处理流程,开启了快速化解纠纷的第一步。
工作人员秉持着“调解优先”原则,在立案后迅速开启“快调”模式,一方面,耐心安抚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告知其仲裁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积极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其阐明用人单位在工伤赔偿中的责任和义务,组织双方到仲裁部门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详细讲解了《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当地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析了仲裁裁决甚至后续可能的诉讼程序对双方在时间、精力、经济等方面的成本消耗,又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建议公司考虑当事人因工伤所遭受的身体痛苦和经济困难。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同意支付当事人各项工伤赔偿金共计20万余元。调解员现场制作仲裁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至此,该案件在立案当天即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结案。
据了解,此次案件的快速处理,充分展现了宁陵县仲裁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的专业与高效,不仅最大限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用于后续的康复和生活,也为企业减少了纠纷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了因长期争议导致的声誉受损和更多的经济损失,充分体现了宁陵县仲裁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