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意外发现,20岁儿子不是亲生的,岂料,男子不动声色,以买二套房为由,与妻子假离婚,先将价值200万房产和存款转到自己名下,等妻子要求复婚时,男子竟带回一个女友,还将前妻赶出了家门,前妻不服,一怒之下将男子告上法庭。 2015年深秋的长沙,45岁的陈建国在朋友的婚宴上碰倒了酒杯。 "你儿子双眼皮随谁啊?"同桌的玩笑话像根细针扎进他心里——妻子是单眼皮,而20岁的儿子小宇却有着深邃的双眼皮。 这个被刻意忽略的细节,在三个月后的DNA检测报告中,化作了彻底崩塌的惊雷。 故事始于2007年的产房,当护士将襁褓中的小宇递给陈建国时,他没注意到孩子与自己迥异的瞳色。 直到2015年那次饭局,他偷偷采集了儿子的头发,检测中心走廊的消毒水气味里,他盯着"非亲生"的结论浑身发抖,下楼梯时一脚踩空,在三楼转角哭了两个小时。 回家后,陈建国对着结婚照沉默了整夜,照片里,妻子林芳的笑容甜美,而他藏起检测报告,开始了长达八年的隐忍。 2016年,他以"独生子女压力大"为由提议再生一个,恰逢二胎政策放开,林芳欣然同意。 "但得先离婚,规避超生罚款。"他拿出草拟的离婚协议,"房子和存款归我,生完孩子就复婚。" 协议里,价值200万的学区房、50万存款划到陈建国名下,承诺给林芳的补偿是一套60平米的商品房。 "老公你最稳妥。"林芳没多想就签了字,她不知道,丈夫早已在协议里埋下伏笔——"如三年内不复婚,补偿款减半"。 离婚后的八年,两人仍以夫妻名义生活,女儿小雨在2017年出生。 陈建国包揽了家里所有开支,却在2023年悄然更换了门锁。 当林芳带着女儿回家,钥匙插入锁孔的瞬间,防盗门内传来陌生女人的询问:"谁呀?" "我们办的是假离婚!"林芳在调解现场崩溃大哭。 陈建国却拿出医院监控:2015年他做胆囊手术,林芳连续30天送豆豉拌饭,"我躺在病床上想,她当年出轨时,可曾想过我和孩子?" 他指向墙角的纸箱,里面整齐码着20年来的学费单、医疗费发票,"这些钱,够给亲生孩子买三套房。" 2024年春节,陈建国带回新女友,正式宣布再婚计划。 林芳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庭上却被告知:根据《离婚证》编号,两人2016年10月12日已合法离婚,协议内容系双方自愿,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 法官当庭出示监控录像:签字时林芳面带微笑,未受任何胁迫。 这起事件与2022年浙江的"假离婚购房案"形成残酷对照,杭州夫妇为规避限购假离婚,丈夫离婚后与他人结婚,妻子起诉无效,法院同样认定"离婚登记具有公示效力,不存在真假之分"。 在法律面前,"假离婚"只是民间叙事,一旦完成登记,婚姻关系即告终止,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对比2019年广东的"出轨补偿案",过错方在离婚时隐瞒重大事实,法院支持无过错方重新分割财产。但本案中,陈建国隐瞒的是"已知非亲生"的事实,而离婚协议签署时,林芳对出轨行为供认不讳,形成了复杂的过错相互性,导致法律难以倾斜保护。 1、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需载明自愿离婚及财产处理,经登记即生效。本案中,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终止,即使存在"假离婚"合意,也不影响法律效力(参考最高法《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70条)。 2、林芳主张"欺诈",需证明陈建国在签字时隐瞒关键事实。但证据显示,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配,且双方离婚后仍共同生活,法院难以认定存在欺诈故意,驳回其诉求。 3、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追偿,陈建国若主张20年抚养费,可依据《民法典》第1073条提起确认之诉,要求林芳赔偿。但本案中他选择财产转移而非直接追偿,反映了情感伤害对法律选择的影响。 2024年5月,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林芳全部诉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 陈建国在庭审后接受采访,展示了小宇18岁成人礼时写的信:"爸爸,其实我早就知道真相,这些年您比亲爸还亲。" 信纸边缘,有少年时代的涂鸦——一辆载着父母和妹妹的自行车,车轮下写着"永远的家"。 这场耗时八年的博弈,最终以法律的刚性裁决落幕。 林芳带着女儿搬进60平米的补偿房,墙上挂着小雨的画作《三个家》,陈建国的新房里,新女友正和小宇探讨大学志愿,这个曾经的"假父亲",用二十年的付出血淋淋地证明:婚姻可以用法律终结,而父爱,一旦生根便难以割舍。 陈建国的故事,撕开了婚姻关系中最残酷的一面,当爱情消散,法律成为界定权利的唯一标尺,而情感的千疮百孔,却再无修复的可能。他 的隐忍与报复,既是对背叛的反击,也是对父性本能的最后坚守——即便血缘不成立,二十年的抚养早已在法律之外,形成了更深层的情感羁绊。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章为真实事件整理评述,无不良引导,文中均使用化名) 创作来源: 湖南卫视,《寻情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