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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维权

上海消保委上半年处理投诉15万件 盲盒手办网购投诉激增2749件

观点网讯:7月4日,上海市消保委在2025年上半年处理消费者投诉15.01万件,同比增长18.2%,位于上海市;因盲盒、手办相关网购投诉激增,需重点关注消费权益保护问题。投诉类别显示,商品类占67.1%达10.07万件,其中服装鞋帽2.28...

公德何在?北京昌平,一七旬老太在楼道堆放杂物引起了其他居民的不满,随后遭到投诉。

北京昌平,一七旬老太在楼道堆放杂物引起了其他居民的不满,随后遭到投诉。然而,老太不但没有反思自身行为并加以整改,反而怪罪他人投诉,还跑到他人屋前泼尿。事后,警察赶到...其他业主的正常环境受到影响,必然要进行维权啊!...

山东省药监局第三分局开展稽查执法规范与投诉举报专题培训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开展稽查执法规范与投诉举报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药品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提升稽查执法规范化水平。第三分局全体人员参加。培训中,专家们解读投诉举报相关法律法规...
河南周口,83岁老人泥水中两次摔倒,两民警看到后却无动于衷!老人儿子气得投诉民警,现在两民警被处罚。

河南周口,83岁老人泥水中两次摔倒,两民警看到后却无动于衷!老人儿子气得投诉民警,现在两民警被处罚。

老人儿子气得投诉民警,现在两民警被处罚。有网友替民警喊冤,说他们站的远,已经有人去扶老人了,可以理解,不能一投诉就处罚民警!(来源:潇湘晨报) 6月21日上午,太康县的冯先生向记者诉说了一件令他气愤不已的事情。因为...
落户港务区,娃无学可上投诉/求助教育已办理2024年4月搬来港务区电

落户港务区,娃无学可上投诉/求助教育已办理2024年4月搬来港务区电

投诉/求助 教育 已办理 2024年4月搬来港务区电建泛悦城,2025年5月转户口,家有三岁多宝宝着急入学,当初买房时承诺的交房即开学的幼儿园至今也没有正式开园,九月开学在即,离得最近的陆港第九幼儿园却没有录上,导致孩子面临...

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投诉重点经营者“一对一”行政指导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委会针对2025年上半年消费投诉重点经营者开展实地“一对一”精准行政指导约谈会。指导约谈会上,分别通报了相关企业投诉增长态势及典型问题,并针对线上预定预约规则不透明、入住接待政策执行不到位...
杭州一女子停了人家的车位,物业未经同意挪走车子,女子不满投诉,物业:明确规定了一

杭州一女子停了人家的车位,物业未经同意挪走车子,女子不满投诉,物业:明确规定了一

杭州一女子停了人家的车位,物业未经同意挪走车子,女子不满投诉,物业:明确规定了一车一位!网友:“什么物业,太负责了,这物业费交得值!麻烦看官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

上海,29岁男子频繁接到某银行电话和短信推销。男子投诉,要求银行停止推销,负责人

男子投诉,要求银行停止推销,负责人道歉,并赔偿200元。银行答应停止推销。不料几天后,银行又给他发了3条推销短信。男子起诉到法院,要求...但我们能做的就是屏蔽此类电话,或者拉黑,却没人想到,像胡先生这样敢于起诉维权。...
浙江宁波,一六旬大爷为贴补家用,应聘一个

浙江宁波,一六旬大爷为贴补家用,应聘一个"月薪1.5万"司机岗位,不料,却被公司

浙江宁波,一六旬大爷为贴补家用,应聘一个"月薪1.5万"司机岗位,不料,却被公司诱导签空白合同,公司承诺:若自购车辆,可获“保底月薪1.5万元”。大爷一激动掏空积蓄,付1000元首付,还签署了一份7300元欠条,贷款15万买市价5万的车。结果,车登记在公司名下,合同条款藏4次"拖车警告",维修必须返厂。而且,大爷要月还贷4000元,三年后车值1万。事后,大爷的儿媳一算账,发现猫腻,找上门理论,公司却诡辩:"他自愿贷款",拒退车后反质疑老人年龄造假。儿媳怒吼:"这是招聘还是骗贷?"目前,大爷准备诉讼维权。据潇湘晨报·晨视频2025年6月26日报道,58岁的朱大伯(化名)为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在宁波应聘“月薪1.5万元司机”岗位。招聘方宁波龙鑫运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龙鑫公司”)向其承诺:若自购车辆,可获“保底月薪1.5万元”,否则月薪仅8000元。朱大伯心动后,于6月10日与龙鑫公司签订《汽车销售代购合同》,支付1000元首付并签署7300元借条,以融资租赁(以租代购)形式贷款15万元购买一辆市场价仅5万元的新能源车。朱大伯与龙鑫公司签署的合同,存在多项“陷阱”约定:1、车辆登记在龙鑫公司名下,朱大伯仅有使用权;2、合同含多项“霸王条款”:限制外部维修、4次以上拖车约定,违约将追责;3、分期后总费用高达15万元(含利息等),而同年同款车市场价仅5万元;4、朱大伯需月还贷约4000元,三年后车辆残值预估仅1万余元。朱大伯以为赚了,回家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儿子和儿媳,儿媳听到后,半信半疑,遂查看了合同,仔细推敲了一番,发现这不仅没赚,而是亏了。朱大伯儿媳翟女士(化名)发现后,次日将车辆开回龙鑫公司要求解约,并报警备案。龙鑫公司负责人马老板拒绝调解,辩称朱大伯“自愿选择融资租赁”,否认欺诈。公司声称“招聘分两种模式”,朱大伯属“贷款购车”类,且家人“知情”,但公司并未提供证据。同时,朱大伯实际生于1967年(58岁),因早年登记错误身份证显示1976年(48岁),马老板质疑其年龄,但朱大伯应聘时已明确告知“快60岁”。协商不成,朱大伯一家准备要起诉这家公司。对此,有网友说,看完血压飙升!专挑58岁老人下手,车归公司、债背身上,月供4000跑断腿,这哪是招聘?背后不知道还有多少‘朱大伯’?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如何评判?1、龙鑫公司是否以虚假高薪承诺诱骗朱大伯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民法典》第149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需同时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以及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本案中,龙鑫公司以“购车保底月薪1.5万”吸引朱大伯,但合同未载明薪资条款,且招聘信息与合同内容割裂,形式上符合“故意虚构收益前景”特征。公司辩称“招聘分两种模式”,却未向高龄劳动者释明自购车模式下收入与风险的对等性,涉嫌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决策。朱大伯明确表示应聘动机是“挣钱快一点”,且因“划算”选择购车模式,证明高薪承诺直接促成签约。若无该承诺,按不购车模式仅得8000元月薪,需承担装卸体力劳动,其作为近60岁劳动者显然不会选择贷款15万购车。但是,从举证责任标准角度,《证据规定》第86条规定,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采用排除合理性怀疑的标准,举证难度大于一般证明事项。也就是说,朱大伯得高于高度盖然性标准提供证据证明龙鑫公司存在欺诈,但难度比较大。而且,融资租赁合同,按理应该不是龙鑫公司与朱大伯签署,而是融资租赁公司与朱大伯签署,这就还需要证明融资租赁公司知道欺诈行为存在,又加大维权难度了。2、合同中的权属限制、高额贷款条款是否构成显失公平或欺诈?《民法典》第151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朱大伯因早年身份登记错误,应聘时已声明“快60岁”,龙鑫公司明知其劳动能力衰退仍推销高贷购车方案。朱大伯为“缓解生活压力”求职,处于经济弱势地位,公司利用其急迫心态促成交易。基于此,龙鑫公司促成与朱大伯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可能涉嫌显失公平。但是,如前述,龙鑫公司并非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较难据此解约。也就是说,除非能够证明融资租赁公司与龙鑫公司存在恶意串通,否则朱大伯维权路漫漫。

上海,29岁男子频繁接到某银行电话和短信推销。男子投诉,要求银行停止推销,负责人

男子投诉,要求银行停止推销,负责人道歉,并赔偿200元。银行答应停止推销。不料几天后,银行又给他发了3条推销短信。男子大怒,起诉到法院,...但我们能做的就是屏蔽此类电话,或者拉黑,却没人想到,像胡先生这样敢于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