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男子见一女子独自站在路边,举止怪异,看着智力不正常,他色心一起,用零食把女子诱骗到虾棚里,欲行不轨之事,然而就在这时,男子突然闻到女子身上有特别难闻的异味,他顿时兴致全无,丢下女子离开了。事后,男子家属赔了1000块,女子丈夫签了谅解书,男子则因强j罪,被判9个月。 2025年1月的一个早晨,洪某某骑着摩托车,准备去自家养虾的棚子贴春联。 半道上,他瞧见同村女子王某某独自站在路边,眼神发直,手脚不协调地晃动着。 洪某某心里一动,这女人脑子不太灵光,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事。 他把车刹在王某某跟前,哄她说: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王某某一听有人要带她吃好吃的,高高兴兴地上了车。 摩托车一路开到荒僻的虾棚,洪某某拿出随身带的蛋黄派塞给她,顺势把人往床边推。 王某某缩着身子往后躲,却被洪某某一把拽下裤子。 她吓得直扑腾,指甲在洪某某胳膊上抓出好几道血印子。 谁知就在这当口,一股浓烈的异味钻进洪某某的鼻孔。这王某某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身上味道特别大。 洪某某胃里猛地翻腾起来,瞬间兴致全无,他一把推开眼前这个瑟瑟发抖的女人,当即泄了气。 胡乱地给王某某套上裤子后,洪某某把人甩在村道旁,油门一拧逃跑了。 此时王某某的丈夫赵某正急得满村跑。从晌午找到日头偏西,最后在公路边的凉亭里找着呆坐的妻子。 根据司法鉴定中写的,王某某是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所以完全没有性防卫能力。 事发20天后,洪某某家人揣着1000块钱上门道歉求谅解,丈夫赵某便写了份谅解书。 然而,公安那边认为,男子属于强j罪(中止),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两家人私下达成和解,但案子到了法院后,还是对洪某某作出了惩罚。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洪某某犯了什么罪? 《刑法》第268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洪某某明知王某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且无性防卫能力,仍通过诱骗、暴力等手段企图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j罪。 王某某的司法鉴定明确其“无性防卫能力”,意味着她无法对性侵害作出有效反抗或拒绝,洪某某的行为本质是利用被害人的智力缺陷实施犯罪,符合强j罪“违背妇女意志”的核心要件。 法院认为,智力障碍者因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其性权利更需法律特殊保护,所以,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主观恶性更甚于普通强j案件。 然而,洪某某当庭狡辩,说我没真碰她,闻着味儿就收手了。 但他忽略了一点,从法律角度来看,他将王某某裤子扯到膝盖那一刻开始,强j罪就已经板上钉钉。更何况欺负的是连话都说不周全的残疾人,这更是罪加一等。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洪某某在强行脱裤后因无法忍受王某某异味而放弃继续侵犯,他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根据本案事实,洪某某的放弃具有“自动性”。虽然他因为异味生理不适,但他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主动停止,且没有导致王某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符合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的立法本意。 法院最终判处洪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而非更高刑期,正是基于中止情节的减轻处罚考量。 总的来说,洪某某利用王某某智力缺陷实施侵害,暴露出部分人对弱势群体的恶意利用。 洪某某可能觉得自己没有将犯罪实施到底,就不算犯罪,但他不知道,他的这种行为是一定会受到法律严惩的。 而洪某某因异味放弃犯罪被认定为犯罪中止,法院据此减轻处罚,体现了“宽严相济”,也就是既惩罚犯罪,又鼓励迷途知返。 王某某的遭遇也敲响警钟,家人一定要的对智力障碍者加强看护才行呀!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大象新闻 2025.9.16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