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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安,一男村民刚出狱不久,不知何故,持刀先后杀害两人。此时,一个研究生毕业的

湖南东安,一男村民刚出狱不久,不知何故,持刀先后杀害两人。此时,一个研究生毕业的

湖南东安,一男村民刚出狱不久,不知何故,持刀先后杀害两人。此时,一个研究生毕业的男生正骑着电动车去镇上取快递,恰巧经过此处,看到后,没多想,大声吼叫“你干什么!”试图制止男子继续行凶。不料,男子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将矛头指向男生,朝着男生持刀冲刺,男生不幸被刺身亡。据悉,这次悲剧发生在9月9日,案发后,男子逃离现场,进入山林,在镇村相关人员的一起协助下,嫌疑人在9月12日被警方逮捕归案。死者的父亲黄先生(化名)称,其儿子小黄(化名)读了四年大学、三年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去了新疆一个油田工作,可能是生病了,所以辞工回来了。而小黄与嫌疑人压根不认识,事发时,嫌疑人正要去杀害第三人,在小黄制止后,嫌疑人才将怒火转向小黄。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为小黄申报见义勇为,且对小黄家属进行安抚工作。有人说,小黄是真正的英雄,在人人自危的情况下,他选择了挺身而出,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正是这个社会最珍贵的财富,我们必须给予他和他的家庭实实在在的保障,否则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有人说,他的行为无比勇敢,令人敬佩,但结果太令人痛心了。我们是否也应该呼吁,在弘扬正气的同时,更要普及科学的自救互救知识?比如第一时间报警、呼救吸引更多人帮忙、利用身边工具智取,而不是直接赤手空拳与持刀歹徒搏斗,毕竟保护自己才是实施救援的前提。还有人说,对于这种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的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惩,处以极刑!只有法律展现出足够的威慑力,才能告慰逝者,宽慰生者。那么,从法律角度,嫌疑人男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小黄的行为又该如何评价呢?第一,嫌疑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出意外,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嫌疑人持刀连续刺杀多人,且多人当场死亡,后续还针对毫不相识的小黄捅刺致死,其行为明显符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构成要件。事后,尽管嫌疑人可能以“一时冲动”、“饮酒”等理由抗辩非故意犯罪,但饮酒状态等理由压根不影响故意认定,也不影响其责任的认定。结果上,嫌疑人造成了三人死亡,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处死刑。有人说,嫌疑人到案后,如果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可能可以免于一死。这种说法并不对。《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结合《常见罪名量刑意见》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坦白以及积极赔偿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可以从宽处罚。但是,这些情节都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而不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仍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就本案而言,嫌疑人造成3死1伤,死者还包括见义勇为的小黄,主观恶性极强,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后果,以上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若无重大从轻情节,极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此外,嫌疑人还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从报道来看,嫌疑人是刚出狱不久,到作案时,应该还未满5年时间,而嫌疑人新犯罪肯定是判处徒刑以上,构成累犯,在从重处罚标准下,嫌疑人更是难逃死刑结局。第二,小黄的行为应该认定为见义勇为,家属权益如何保障。《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实施的下列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一)制止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二)抓获或者协助有关机关追捕逃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三)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四)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小黄就是个普通村民,没有任何法定职责、义务的身份,而单纯是为了保护现场其他无辜群众的生命安全,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制止嫌疑人继续行凶,符合见义勇为的目的条件。在嫌疑人持刀、犯罪行为正在进行的极度危险情况下,小黄没有选择旁观或逃避,而是主动上前大喝制止并试图制止凶手,这种行是典型的见义勇为。从法律角度看,小黄的行为构成见义勇为是毫无争议的,最终获得确认是大概率事件。而小黄的家属可以获得抚恤奖金、抚恤优待、就业优待、医疗有待等特殊保障。此外,小黄家属还可以向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对此,您怎么看?男子行凶致3死1伤研究生制止被刺死
奇葩!湖北黄梅,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用蛋黄派诱骗一精神异常的女子来到虾棚内,

奇葩!湖北黄梅,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用蛋黄派诱骗一精神异常的女子来到虾棚内,

奇葩!湖北黄梅,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用蛋黄派诱骗一精神异常的女子来到虾棚内,意欲与其强行发生关系。不料,男子与女子刚有接触,就因为受不了对方身上的异味而放弃。事后,男子涉嫌qj,最终获刑9个月,如何评价此案?9月16日,潇湘晨报公布了一起奇葩的qj案件。今年1月28日,也就是除夕当天,男子洪某在前往自家虾棚贴对联的路上,与在路边的女子王某相遇。王某因智力发育有问题,行为举止明显与常人不同。洪某见状,遂起歹心。便拿出一块蛋黄派将王某引诱至虾棚住处。随即,洪某便开始对王某实施侵权。然而,在此过程中,洪某因闻到王某身上的异味实在太重,最终不得已而放弃。可即便如此,洪某事后还是被警方抓获归案,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检方以qj罪对其提起公诉。洪某不明白,对方明明没有表现出抗拒的状态,且自己也都主动放弃了,为何还会构成犯罪呢?1、本案中,洪某主要涉嫌的是qj罪。所谓qj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本质上侵犯的是父母的性自主权。经医学鉴定,王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简单来说,王某没有表现出抗拒的姿态,不代表她就是自愿的。而是因为其精神原因,王某无法分辨出来自己受到伤害,进而进行抗拒。因此,洪某对患有精神病人实施侵权同样要承担责任,且因为伤害弱势群体,更应从重处罚。2、从洪某具体的实施过程来看,其构成qj中止还是未遂呢?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可见,中止犯比未遂犯在责任承担上相对更轻。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洪某在已经着手实行qj过程中,虽然遇到了王某身上有异味这一情况,但这并不属于足以使他无法继续实施犯罪的客观障碍,他仍然有能力和条件继续完成qj行为。然而,洪某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了犯罪,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而所谓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如果洪某是因为被他人发现、制止,或者因自身身体突发疾病等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实施犯罪,则应认定为犯罪未遂。显然,洪某并非属于“无法继续”这一情况,故不构成犯罪未遂。最终,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以qj罪(中止)判处洪某有期徒刑9个月。对此,有人说,“还是给洪某判的太轻,对于这种恃强凌弱、乘虚而入的人,应当要加以严惩。”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代价可太大了!”江西,一男子只因同事开自己玩笑,就心生不满,随后趁着半夜无人时

“代价可太大了!”江西,一男子只因同事开自己玩笑,就心生不满,随后趁着半夜无人时

“代价可太大了!”江西,一男子只因同事开自己玩笑,就心生不满,随后趁着半夜无人时,竟偷偷割破了同事汽车的刹车油管!幸亏同事及时发现,这才没造成事故,事后直接报了警!而男子因为害怕,就选择了自首,最终法院这样判了!网友:有些玩笑是真开不得!被告人钟某与被害人张某系江西某公司的同事关系,平日里在工作场合中还算融洽,然而一次同事间的闲聊却成了这场风波的导火索,张某在其他同事面前开玩笑说钟某"生活作风不良"或"生活作风不检点"。在职场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这样的玩笑被当众说出,让钟某感到颜面尽失,内心积压的怒火开始发酵,连续三天的情绪积压后,钟某的报复心理逐渐占据上风。他没有选择与张某沟通或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矛盾,而是萌生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念头——破坏张某的汽车。某日深夜钟某携带美工刀悄悄来到公司宿舍楼前,目标明确地走向张某停放的轿车,在夜色的掩护下,他蹲下身子,用美工刀精准地割断了车辆右后轮的刹车油管,完成这一破坏行为后,钟某迅速离开现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第二天张某像往常一样准备驾车外出,然而在驾驶过程中,他敏锐地察觉到车辆制动系统出现异常,凭借对车辆的基本了解和日常驾驶经验,张某立即意识到可能是刹车系统出了问题,他没有贸然继续行驶,而是第一时间将车辆送修。经检修,维修人员发现右后刹车油管被人为割断,这一发现让张某不寒而栗——如果未能及时发现,高速行驶中刹车失灵的后果不堪设想,惊魂未定的张某当即选择报警处理。警方介入调查后通过现场勘查和周边监控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钟某,面对警方的调查压力和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钟某内心充满恐惧,最终选择了主动投案自首,在审讯中,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坦言是因为受不了张某的玩笑才一时冲动实施了报复行为。法院认为,钟某故意破坏他人车辆刹车系统,虽未造成实际事故,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虑到钟某有自首情节,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两年4个月。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一位网友评论道:"职场玩笑要分场合和分寸,有些话看似是玩笑,实则是对他人人格的侮辱,钟某的行为固然过激,但张某的玩笑也确实过分了。"另一位网友则表示:"破坏刹车油管这种行为太可怕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报复,而是完全不计后果的危险行为,如果张某没及时发现,很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这起案件给社会带来了深刻警示,它提醒人们在人际交往中要注意言行分寸,尤其是职场环境中,看似无心的玩笑可能对他人造成难以弥补的心理伤害。当然无论受到多大委屈,都不能采取极端手段报复,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一句玩笑引发的连锁反应,最终让两个家庭都陷入了困境,这样的教训值得每个人深思。

#被家暴16次女子需终身适应后遗症#【对话被家暴16次当事人:后遗症需终身适应,

#被家暴16次女子需终身适应后遗症#【对话被家暴16次当事人:后遗症需终身适应,忙起来暂避痛苦】#被家暴16次女子称忙起来暂避痛苦#9月14日晚,在从成都返回佛山并完成直播准备工作后,“两年被家暴16次”案的当事人小谢接受了南都N视频记者的专访。南都N视频此前持续追踪报道案件进展及小谢的人生变化。近日,该案迎来二审宣判,法院裁定维持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判处小谢前夫贺某阳有期徒刑十一年。面对这一结果,小谢坦言,尽管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仍存忧虑,但她尊重法律的判决。专访中,她讲述了终身伴随的身体后遗症、转型电商主播的艰难、家人给予的支持,以及她未来五年的计划。她还表示,将继续与律师共同努力,推动反家暴体系中伤情鉴定、部门联动等机制的完善。
2021年,广东一个家境贫寒的小男孩,偷溜进邻居家看动画片,因为太饿就吃了桌上的

2021年,广东一个家境贫寒的小男孩,偷溜进邻居家看动画片,因为太饿就吃了桌上的

2021年,广东一个家境贫寒的小男孩,偷溜进邻居家看动画片,因为太饿就吃了桌上的一包已拆封的饼干。不料邻居发现后,竟把男孩衣服扒光吊在树上,还将铁锅勺烧红,烫伤男孩。家长承认孩子有错在先,但这不是邻居“动用私刑”的理由!一个闷热的下午,广东湛江廉江的乡村小路上,8岁男孩小林饥肠辘辘,溜进邻居家门,只为看会儿动画片解闷,谁知一包饼干引来灭顶之灾,树上的绳索和烧红铁勺,会让这个苦命孩子付出多大代价?那是2021年夏天,村里头有个8岁男孩,叫小林,家境穷得叮当响。单亲家庭,妈早没了,爸有精神病,干不了活,全靠低保金过日子。低保户这身份,在我们农村不是新鲜事儿,可小林家那情况,村里人提起都摇头。爸的药钱得优先,家里剩不下啥吃的,小林上二年级,可书本费都凑不齐,常常饿肚子。村支书后来回忆,那时候精准扶贫正推得热火朝天,可个别家庭帮扶起来还是有难度。小林平时就自己在村口转悠,邻居们起初还给点剩饭剩菜,时间长了,大家忙自己的,谁家没点难处?小林没机会多读书,识字少,日子过得像一锅夹生饭,缺东少西。2021年9月初,家里钱花光了,爸的药刚买,男孩饿得慌,出门找吃的。路过一户人家,门没关严,里面电视开着,放动画片,那画面亮堂堂的,对小林来说是稀罕玩意儿。桌上搁着一包拆开的饼干,家里人吃剩的,他家可买不起这种东西,就这么进了屋,吃了起来。事情就出在这包饼干上。小林吃着吃着,被户主发现了。那户主是个中年男人,一看孩子在自家客厅干这事儿,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小林拽出去,绑在门口的树上。衣服全扒光了不说,还进厨房点煤气,把炒菜的锅勺烧得通红,用来烫男孩的身体。烫得皮肤滋滋响,全身都是伤,胳膊腿上起泡,感染了还溃烂。男孩疼得叫唤,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赶紧报警。警察来了,把户主拦住,小林才被解下来。医院检查,烫伤严重,三处伤口化脓,男孩走路都费劲,穿衣服都疼,得光着身子活动。政府部门动作快,当场送廉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费全垫付了。男孩姑姑是监护人,她承认孩子不该进别人家拿东西,这错是有的,可户主这私刑下得太狠,哪是教育,分明是害人。网上消息一传开,网友们炸锅了,都说就为几块饼干,对一个娃下此毒手,太没人性。这案子闹大后,当地公安介入,刑警队立案调查,法医给男孩做了伤情鉴定。户主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法律上说,非法拘禁最高三年有期徒刑,要是打骂侮辱就更重;故意伤害造成重伤,得判三年以上,情节恶劣可到十年。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有法可依,《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虐待儿童,邻里之间更该互帮互助。村里人议论,这户主平时也没啥名声,可对孩子这么残忍,心理阴影得留一辈子。小林现在怕见陌生人,恢复得慢,身上疤痕估计消不了。政府帮扶跟上,医疗费不愁,学校也联系了,以后上学的事儿得解决。我们社会主义乡村,本就强调以人为本,贫困家庭的孩子,更得兜底保障。精准扶贫不是空话,村委得加强巡查,邻里纠纷别酿成大祸。

42岁男子家暴母亲致死,自愿认罪认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

云南一名42岁男子,饮酒后家暴65岁母亲和12岁儿子,导致其母身亡,儿子骨折。日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刑事判决。...李某某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12岁女孩被继母生父虐死案16日二审#】#12岁女孩被虐死生母称生父也是主犯

【#12岁女孩被继母生父虐死案16日二审#】#12岁女孩被虐死生母称生父也是主犯

【#12岁女孩被继母生父虐死案16日二审#】#12岁女孩被虐死生母称生父也是主犯#福建莆田12岁女孩被继母和生父虐待致死案将于9月16日二审开庭。9月11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女孩生母白女士,其哽咽着说:“一审认为生父刘某只是从犯,但我认为他也是主犯,是教唆帮凶、‘借刀杀人’的人,希望二审法院能严惩他。”9月11日,大皖新闻记者拿到了案件一审判决书。判决书详细记载了被告人许某花(注:继母)长期对被害人琪琪实施令人发指的虐待行为,包括饥饿、殴打、辱骂、逼迫吃屎尿、用针扎舌头和指甲缝等处。刘某明知许某花经常虐待琪琪却放任不管,还帮助许某花网购1600片泻药给琪琪服用。2023年12月5日之后,许某花将极度虚弱的琪琪捆绑关在卫生间里,并持续体罚折磨。12月22日,琪琪因外伤及外伤后的化脓性感染、饥饿、寒冷等因素引起急性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一审判决结果显示,许某花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案发后,白女士才得知女儿这些年一直在遭受非人的虐待,她每天都在后悔当年错信了刘某:“当时我身无分文,带着孩子就像流浪,孩子要吃饭、要上学,所以离婚时才同意把孩子交给生父。那之前,我也没发现他有什么异常,但凡发现一点,也不会把孩子给他。”白女士说,自己是外嫁媳妇,对刘某及他的家庭情况并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女儿已被带到莆田。2013年,两人因感情不合开始分居,2015年正式离婚:“一开始分居时,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过了一段时间,后来才把孩子交给刘某,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孩子。他一直跟我说对孩子很好,等我自己有能力了,多次向他要回孩子,他都不给,还让我不要打扰他的生活。”而白女士再次见到孩子时,已是在殡仪馆:“我去认孩子的时候,腿都抬不起来,我不敢、也没办法向前靠近,因为那根本不像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不该是那样的。”一审判决后,白女士对生父刘某仅获刑五年六个月的结果难以接受。“他也是主犯,是积极参与者,他不让我接走孩子,也动手打过孩子,还购买了大量泻药、捆绑孩子的绳子。”对于即将到来的二审,她只有一个诉求:“严惩孩子的生父,希望二审法院能加重量刑。”这一次开庭,白女士将出庭参与,这也是她时隔多年后第一次再见刘某:“一想到要和他在法庭上见面的场景,我都没办法呼吸,特别担心在法庭上看到他会情绪失控。这些年,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把孩子交给他啊。”白女士称,她一直给自己鼓劲坚持没放弃,就是希望能为了给女儿讨回一个公道。(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家暴施暴者庭审现场显憔悴#【#家暴16次案被害人尊重判决结果#】2025年9月

#家暴施暴者庭审现场显憔悴#【#家暴16次案被害人尊重判决结果#】2025年9月

#家暴施暴者庭审现场显憔悴#【#家暴16次案被害人尊重判决结果#】2025年9月9日,“两年被家暴16次案”刑事部分二审公开宣判,成都中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对被告人贺某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谢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379819.26元。小谢表示,自己今天从进法庭开始,就非常紧张,不自觉的抖,一直冒冷汗。“之前有想过这个结果,但还是想再努力一下。”小谢称,自己准备针对这个结果,和律师再商量一下,还有没有其它的方式争取。“不管怎么样,都尊重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在二审宣判现场,小谢也见到了贺某阳。她说并没有仔细看他,只是瞟了一眼,比以前看着要憔悴一点。距离案发已经过去800多天,面对二审宣判,小谢依旧有些想不明白的地方。“我没有做错什么,他为什么要打我?到现在我还是想不通。”2024年12月27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阳在与被害人谢某梅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谢某梅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某梅,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谢某梅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阳长期多次虐待妻子谢某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贺某阳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阳所犯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悔罪态度,不足以从轻处罚。同时,贺某阳依法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两年遭家暴16次女子称无法接受原判#【“女子两年遭家暴16次”案维持原判续:当

#两年遭家暴16次女子称无法接受原判#【“女子两年遭家暴16次”案维持原判续:当事人称无法接受】#两年被家暴16次案二审维持原判#9月9日,四川成都“两年被家暴16次”当事人小谢被丈夫贺某阳家暴的刑事案件二审公开宣判,维持原判。小谢称无法接受该结果。南都N视频此前报道,一审法院对被告人贺某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河南鹤壁,男子的儿子在国外打工,发生意外离世了,获得120万的赔偿,男子手里有了

河南鹤壁,男子的儿子在国外打工,发生意外离世了,获得120万的赔偿,男子手里有了

河南鹤壁,男子的儿子在国外打工,发生意外离世了,获得120万的赔偿,男子手里有了钱,他就和第3任妻子结婚,结果结婚没到一个月,男子就离世了,第3任妻子就取走他的钱,把车过户了,占着房城里的房子,还把村里的房子换了锁,不让男子的母亲住。申大娘一想起自己的孙子和儿子,就非常痛苦,2023年孙子离开了她,不久前儿子也离开了她,她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痛苦只有她自己才能体会。而现在她更痛苦的是,儿子留给她的那一份遗产,全部被儿媳给霸占了,她现在无家可归,只有两个女儿,还有外孙赡养着她。外孙看着可怜的外婆,他非常不满,一说起他的这个舅妈,他就觉得这件事大有蹊跷。他的这个舅妈和他舅舅结婚才一个月,他的舅舅就离世了,并且所有的亲人都不知道,他舅舅再婚这件事,大家都以为,他舅舅还和第二任妻子生活在一起。因为舅舅再婚时间短,舅舅一离世,第三任舅妈就将车子过户了,把房子给霸占了,将钱给取走了,申大娘的外孙,觉得事情不合情理。申大娘的外孙很清楚,2023年,他的表兄弟,离世的时候,赔偿金是120万,全部都归他舅舅管,所以他舅舅身上是有钱的,这120万没有那么快花完。面对没见过面的舅妈,他已经非常担忧,他担心舅舅的离世,所有的遗产都被这个舅妈拿走。为此,申大娘的外孙在参加舅舅的葬礼时,就和舅妈说过这件事。那时舅妈跟他说,等办完丧礼,再分配遗产这件事。在葬礼上,舅妈这么跟他说,他也无话可说,毕竟在葬礼上谈分遗产这件事不太妥当。让大家没想到的是,他的舅妈处理完丧事之后,没过两天就将车给过户了,她住到城里的房子,把房子给霸占了,然后又将村里的房子的锁给撬了,又换了锁,不让申大娘进去住。看到舅妈做事如此过分,申大娘的外孙非常生气,就找到舅妈,要她给个说法,把舅舅的遗产罗列清楚。他的舅妈说,她只取走了卡里的20万,卡里还剩下10万左右,根本没有120万那么多,结婚钱本来就花了不少。至于过户的那一辆车,他的舅妈说,在他们没有结婚之前,他舅舅就已经将车给她了。至于城里的那一套房子,她丈夫也答应过,把房子留给她那十五六岁的儿子。至于村里的房子换了锁,那是因为申大娘被她的女儿和外孙给藏起来了。申大娘的外孙听了舅妈这一番话,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舅舅不可能在婚前就把车过户给舅妈,舅舅更不可能把房子给自己没抚养过的继子,更何况他结婚才一个月,怎么会轻易把自己的房产给一个陌生的继子呢。而且申大娘的外孙觉得,舅舅有120万的存款,不可能在一两年内花剩二三十万,所以他对舅妈的话依然有着很大的怀疑。而舅妈跟他说:“我一开始的时候,就想赡养老人的,是你们把老人藏了起来。”听了舅妈的话,申大娘的外孙,更可不敢把外婆交给她赡养,他只想帮外婆拿回应得的那一份遗产。那么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首先,关于遗产的问题,孙大娘没有得到儿子的一分遗产,她的儿媳就把遗产都取走,还霸占了房子,她可以让儿媳返还应有的遗产。《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虽然他的儿媳跟他儿子才结婚一个月,但已经是法律上的合法妻子,她和孙大娘有同样的继承权。其次,从赡养的角度来说,申大娘的儿子已经离世,她的儿媳对她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她两个女儿对她有赡养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申大娘的儿媳说,她愿意赡养申大娘,但申大娘可以拒绝,由女儿赡养她。再者,申大娘的儿媳霸占遗产,如果她不愿意归还,她的行为将构成侵占罪。《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来申大娘的儿媳和他的儿子结婚才一个月,儿媳就拿走所有的遗产,确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