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老板朋友吐槽说他遇到一个尴尬事:自己年前录用的一个员工离职,跟他提要求要补缴公积金,尴尬的是他开公司三年了,公积金都没开户呀[捂脸]结果员工跟他说这个他不管,不给补就告他...小老板苦笑说“没毛病,我也支持严查重罚,这样让企业都倒闭了,然后大家都自己开公司当老板吧... 这个小老板跟员工说入职的时候我们就说了公司只有社保,没有公积金,当时你说没问题,可以接受;现在又说必须得给你补?员工也不含糊:这本来就是我的合法权利,所以我有追缴的权利! 朋友苦闷的问我说这是哪的事?自己开公司三年,好歹也养活了3个员工,但是要这么搞下去,估计自己的公司是很难开下去了,到时候自己公司关了,现在这3个人不也失业了吗? 听了朋友的这番话,不可否认也是大实话:现在的民营企业家也确实难。对于这种恶企业,咱是不是可以不去他那打工?咱非五险一金齐全的外企、国央企这样的大单位不去,咋样?但如果你心里看不上小企业,然后又给他打工再反手告他,干着吃饭摔碗的事,这是不是差点意思? 就拿这个小老板朋友的遭遇,你自己可能说“我有权维护我的权益”,可你有没有想过另外那3个人,可能因为你,让他们3个也失业了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