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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狠人!”江苏南京,一女子在小区打车时,突然被不拴绳的大狗追赶扑咬,狗主人上

“是个狠人!”江苏南京,一女子在小区打车时,突然被不拴绳的大狗追赶扑咬,狗主人上前阻拦,却没拦阻,吓得女子连忙逃窜,她的手和膝盖疑受伤,而这条狗之前就被小区管家警告过,没想到狗主人还不拴,网友:难道狗主人就没一点责任吗?   之前就发生过这种事情根本不听,这个责任今天必须要负!江苏南京某小区内,一名女子在路边打车时突然遭遇惊魂一幕——一条未拴绳的大型犬猛扑向她,尽管狗主人试图阻拦却未能成功,导致女子在逃窜过程中手部和膝盖受伤,这并非该犬第一次引发安全隐患,小区管家此前已多次提醒主人拴绳,但显然这些警告被当成了耳旁风。   事发当天下午受害者正站在小区主干道旁等待网约车,据目击者描述一条金毛犬突然从绿化带冲出,直奔女子而去,狗主人虽在后方呼喊并追赶,但因未采取任何物理约束措施。   犬只完全脱离控制,女子被突如其来的攻击吓得连连后退,慌乱中绊倒在地,手掌和膝盖擦伤出血,更令人气愤的是,狗主人事后仅轻描淡写地表示“我家狗不咬人”,甚至未第一时间查看伤者情况。   小区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了全过程:犬只扑向女子时,狗主人距离不足三米却未能有效制止,物业人员透露,该犬主长期存在遛狗不拴绳的行为,上月就曾因追逐儿童被投诉,当时管家明确告知《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重点管理区犬只必须束链的规定,但对方以“狗很温顺”为由拒绝整改。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受害者正常等待车辆,不存在任何挑逗或激怒犬只的行为,而狗主人未拴绳且未尽到管理义务,显然构成全责。   事件曝光后,网友“金陵老炮儿”评论道:“拴绳是养犬的基本底线,连这点都做不到就别养狗!这次是擦伤,下次可能就是毁容甚至致命,狗主人能不能换位思考?”   另一位网友“法眼观世”则从法律角度指出:“建议受害者保留医疗记录和监控证据,不仅要索赔医药费,还要追究精神损害赔偿,只有让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震慑更多人。”   南京这起事件绝非孤例,从泰州到靖江,从停车场到小区楼道,未拴绳犬只伤人案件频发,法律已明确划定责任边界,现在需要的,是每个饲养者对规则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毕竟,拴住的不仅是狗绳,更是可能失控的危险与无法挽回的遗憾。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 2025年9月5日

评论列表

用户17xxx41
用户17xxx41 3
2025-09-09 19:27
能不能出个法规溜狗不栓绳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现在社会养宠物狗的很多,不栓绳的畜牲也很多,经常有不栓绳伤到人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