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独居女子凌晨1点打不开门锁,在平台花25元叫了开锁服务,万万没想到,来了2个开锁师傅,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强行把女子的门锁拆除,换了个新锁,然后让女子支付2410元,还说女子报警他们也不怕,女子一看大半夜的,不给钱两人不走,害怕对自己不利,就硬着头皮转账1800元,才把他们打发走,结局惊呆众人。 8月26日,据内蒙古晨报报道,8月16日深夜,独居的小慧回到家,她翻遍背包,才发现没带钥匙,进不了家门了。 这深更半夜的如何是好?她赶紧登录平台,想叫个开锁服务,还好,上门开锁才25元,在小慧的承受范围内。 开锁师傅如约而至,出乎小慧意料的是一下子来了2个男子,小慧很纳闷,对他们来说,这么简单的活,不会这么兴师动众吧?她哪里知道,两个人合伙给她挖了一个大坑。 两个师傅装模作样鼓捣一番后,说打不开小慧的门锁,然后不容分说,就强行拆掉门锁,给重新安了一把新锁,开价2410元。 小慧目瞪口呆,直接懵圈。这是强买强卖吗? 开锁师傅却说,他们不是胡乱收费,并告知锁芯580元、防撬锁体500元、把手480元、夜间服务费150元、强开300元、安装200元。 小慧随后加了一遍,按开锁师傅说的收费项目,加起来也才2210元,他们还多收了200元。 再说了,他们开不了锁可以离开,她再重新找其他开锁人员,凭啥强行给自己换锁? 不料,开锁师傅闭口不谈,反而告诉小慧,他们是明码标价,收费已经在平台店铺的“图文详情页”里写的一清二楚,每一项收费标准都是“某某元起”。 两个人还扬言,即使小慧报警,他们也不怕,反正是明码标价,谁都奈何不了他们。 两个人还歪曲事实,说锁是小慧选的,何来强买强卖? 小慧怎么可能报警呢,对方都知道她住的具体位置,而且她还是独居,得罪他们还了得? 可能,对方就是抓住小慧是独居女性的弱点,才如此肆无忌惮。 两个人毫不妥协,如果他们不离开小慧怕惹急了对方,自己不安全,小慧软磨硬泡,最终给两人转账1800元,才把两人打发走。 被坑的小慧越想越生气,直接进行了投诉,在相关部门介入下,开锁中心回应了,虽然承认开锁师傅存在不当,但只退给小慧1000元。 有人说,这和入室抢有什么区别?完全没有处罚,能骗一个是一个,以后还会发生。 网上那个锁才几十块钱,安装也简单,这开锁的纯粹是讹人,必须严惩! 我通下水道,网上报价120,到现场就变成500了,前后两分钟完事。现在名堂太多了,谁知开锁这个行业的人是坏人还是好人? 第一次听说“锁芯、锁壳,把手”分开算钱,真是个人才!不砸这种人的饭碗真的对不起他们的“大聪明”!必须退还全部,你既然开不了,还强拆,这是公开的欺诈。 开锁的业务不好时。出钱让混混,故意把居民家的好锁搞坏,居民被迫开锁,它们趁机乱喊价,这是犯罪。 绝对不能网上找!小区周边配钥匙的店面可以去要个名片备用。基本上都是服务周边居民的,价格公道,也找得到人。 以前急开锁多次,每次300,不要任何附加产品或服务。像这种漫天要价的,就开个锁 哪怕破坏性开,第二天去买个新锁,菜市场/物业找个人装一下,大概也花不了200。即便电子锁现在也很便宜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开锁师傅在未征得小慧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原锁并更换新锁,属于典型的"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行为。 虽然他们声称是"明码标价",但实际收费项目与金额明显不合理,且存在虚报价格,多收200元的情况。 将锁具拆分为多个部件分别计价锁芯、锁体、把手等,且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 夜间服务费、强开费等附加费用也缺乏合理依据。 两名开锁师傅利用小慧独居女性的弱势地位,通过言语威胁,“报警也不怕”,和滞留不走的施压方式,迫使小慧支付不合理费用,情节恶劣。 平台展示的25元服务费与实际收取的2410元存在巨大差异,且“某某元起”的模糊表述不能免除经营者明确告知真实价格的义务,涉嫌欺诈性营销。 小慧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全额退款,并对开锁中心进行处罚;向平台方投诉,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3倍赔偿 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人员处以拘留和罚款。 如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类似行为,可能构成《刑法》第226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 消费者优先选择小区周边有实体店的开锁服务,服务前要求明确告知全部费用,遇到强制交易立即报警,不必因恐惧而妥协。 该案例反映出部分服务行业存在的强制交易乱象,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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