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第4套人民币上的“钢铁工人”,居然成了纸尿裤的代言人。而该形象的原型,83岁的杨国忠先生,得知后当场怒道: “我的肖像有特殊的意义和尊严,没经我同意,用我的肖像推广他们产品,还是这种产品,他们这是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必须赔偿12000元。” 现年已经83岁的杨国忠老先生,虽然全国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名字,但是看过他肖像画的人那可是海了去了!因为第四套50元人民币上的钢铁工人原型就是他! 1979年我国著名的艺术教育家侯一民先生夫妻俩到北京钢铁厂,以当时37的杨老先生为原型,创作出新时代的钢铁工人形象。 而这个经典形象,被第四套人民币选中,印在50元人民币上。 因为肖像被印在人民币上,所以杨老先生一直对自己要求很严,不愿意出现任何损坏形象的行为。 即使是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因为杨老先生爱好表演,整个人因为保养得好,形象不错,有不少影视作品和广告商拿着钱找上门,杨老先生也不是都答应,而是仔细挑选不损害这个形象的影视剧角色和广告才参加演出。 2024年8月,跟过去的每一天一样上网遨游的杨老先生,看到突然出现在自己的一张照片,不禁惊叫起来。 “怎么回事?我从来没答应过!”杨老先生说,“还是做成人纸尿裤的广告!真是乱来!太破坏我的形象了!” 具有强烈法律意识的杨老先生,马上意识到这不仅仅是破坏形象的问题,而且这家位于福建省连江县的纸尿裤厂家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 固定证据,准备材料,一纸诉状,杨老先生将这家纺织品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这家公司在其所有的网站上,将涉及杨老先生的照片的宣传全部删除,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12000元。 收到杨老先生的诉状后,因为案件标的额不大,特别是案件事实清晰,且收到诉状后,被告福建这家公司马上在官网上删除相关照片,所以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面对法官和杨老先生,公司表示: 一、他们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收到诉状后,公司马上在网上删除了相关照片; 二、现在公司经营实在是太难了,承受能力有限,希望杨老先生能体谅一二,适当降低赔偿额; 三、夸奖杨老先生,因为杨老先生的形象太好,所以他们才会选用杨老先生的照片。 当然他们未经杨老先生授权就使用,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杨老先生则表示:自己的肖像有其特殊意义,公司的产品不符合其形象,且公司的行为会为其带来负面影响,所以其索赔是正当且必须的。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终于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即时由公司支付杨老先生六千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就这样,经历过小小的风波后,杨老先生那张人们在人民币上熟悉的脸庞,重新恢复起应有的宁静和尊严。 每个公民的肖像都具有专有性、绝对性、排他性,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的保护。《民法典》中对公民的肖像权使用有专门的规定,任何人和组织未经肖像权人同意,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广大的经营者,商业宣传要有底线,如果需要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宣传,事先必须征得肖像权人的授权,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事先未取得使用权,那么,事后应当取得肖像权人的追认同意,以免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同时,也希望我们每个人,当发现自己的肖像权被侵权时,我们应该向杨老先生学习,除了迅速整理网页的截图,也就是及时取证存证,必要时,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