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江西赣州,男子服刑期间发现同监室的一名狱友家里条件很好,于是偷偷记下狱友妻子的联

江西赣州,男子服刑期间发现同监室的一名狱友家里条件很好,于是偷偷记下狱友妻子的联系方式。出去后,男子联系狱友妻子称可以给他带菜改善伙食,前前后后从对方手里骗取16655元。不久后东窗事发,男子因此6进宫。

据闽南网7月31日报道,男子罗某生性眼高手低、好吃懒做,找工作时,不是嫌弃工作累,就是嫌弃工资低,所以多年来罗某一直没有正经工作过。

为了达到赚快钱的目的,罗某养成了偷鸡摸狗的习惯。最开始,罗某胆子没那么大,只敢偷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后来他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偷的东西也越来越值钱。

因为盗窃,罗某先后5次入狱,还被行政处罚过2次。可是罗某丝毫没有悔改的迹象,每次刚一出去,就又老毛病犯了。

2024年2月初,罗某又一次因为盗窃获刑,羁押期间,罗某和廖某分在同一个监室,从平时的聊天中,罗某打听出廖某家很有钱,而且有多项基础病。

后来,在廖某填写个人资料表格时,罗某趁机记住了廖某妻子的电话,并开始盘算,等出去了要从廖某妻子那里好好敲一笔。

2月28日罗某刑满释放,出来没几天,罗某就给廖某的妻子陈某某打去了电话,谎称自己是监狱里面负责制作衣服的跟单员,和廖某认识。

陈某某急于知道廖某的情况,对罗某某放松了警惕,并和他见了面。罗某结合自己从廖某那里打听来的信息,告诉陈某某廖某在里面过得很不好。

随后,罗某又说,自己和廖某关系不错,可以帮忙给廖某带菜改善伙食,但是每个月需要给他1000元钱。陈某某二话不说,当场给了罗某1000元现金,二人添加了联系方式。

此后,罗某经常找借口找陈某某要钱,不是说要给廖某带药,就是说带菜的时候被抓住了要罚款。

陈某某关心则乱,每次都给罗某转钱,前前后后一共给了他16655元,而这些钱,全部被罗某用来生活开销了。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没多久,罗某东窗事发,罗某涉嫌因诈骗罪再次被捕。而这次,已经是罗某的六进宫了。

那么,罗某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他会受到什么处罚?

首先,罗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罗某编造自己是监狱跟单员的虚假身份,利用廖某妻子陈某某对丈夫的关心,虚构廖某在狱中生活不好、需要带菜带药以及带东西被抓要罚款等事实,使陈某某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交付钱财,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另外,罗某骗取陈某某16655元,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罗某的诈骗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财产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鉴于罗某诈骗数额较大,应当在3年以下范围内量刑。

罗某刚出狱又获刑,属于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罗某此前多次因盗窃入狱,此次又因诈骗犯罪,已经符合累犯条件,将在量刑时从重处罚。

最终,经审理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陈某某钱财,构成诈骗罪,因其未及时退赔陈某损失,且是累犯,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退赔陈某某损失16655元。

罗某某一案告诉我们,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