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女子将房子以16万的价格,卖给了一位下岗女工,15年后,她得知早年的房子竟能分到拆迁的419万后,提出要分150万,被拒后,女子竟直接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购房合同,2018年法院这么判了!
“这房子卖给我了就是我的,拆迁了知道过来分钱,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面对女人分钱的要求,魏思丽一口回绝。
岂料对方却理直气壮道:“没我你能得这么多拆迁款?做人要知道感恩!”
2003年的冬天,内蒙古赤峰的两个女人完成了一笔交易。刘亚云的丈夫刚病逝,留下一屁股债和两个孩子,她急着卖掉家里的破平房换救命钱。而下岗女工魏思丽,正揣着省吃俭用攒下的16万,到处想找个安身的地方。
看刘亚云实在可怜,魏思丽不仅没还价,还主动多掏了5000块钱。这笔交易本该是一段相互扶持的佳话,可从一开始就埋着一颗雷:魏思丽是城镇户口,按当时的政策,她买不了农村宅基地。这意味着房本根本过不了户。不过,两人当时都没把这当回事,一份手写的购房协议,在她们看来,比什么都牢靠。毕竟,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更何况人心都是肉长的。
接下来的十五年,魏思丽把全部心血都砸进了这栋房子里。原本那146平米的破屋漏风漏雨,她省吃俭用,前后花了将近50万,一点点翻修、扩建,硬是把小破房变成了近300平米的宽敞住宅。她甚至在院里加盖了两栋小楼用来出租,靠着租金补贴家用,日子也算慢慢安稳下来。可以说,这栋房子后来的价值,每一分都渗着魏思丽的汗水和规划。
谁知,命运的转折来得如此突然。2018年,一纸棚户区改造的通知,将这栋房子圈进了拆迁范围,评估补偿款高达419万元。这笔从天而降的巨款,让魏思丽看到了后半生衣食无忧的希望。
可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当年的卖房人刘亚云找上了门。时隔十五年,这位“故人”一开口就打破了所有温情,直接索要150万补偿款。她的理由简单又粗暴:“当年卖便宜了,现在房子值钱了就该有我一份。”甚至还理直气壮地补了一句:“没有我把房子卖给你,你哪来发财的机会?做人要知足,要懂得感恩!”
魏思丽拿着当年的协议,气得手都在抖,而刘亚云只是冷冷地撂下一句:“这房子法律上还是我的!现在没150万你就别想拿走!”昔日的恩情在巨款面前碎了一地,魏思丽别无选择,只能将刘亚云告上法庭。 2018 年 5 月 30 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刘亚云与魏思丽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宅基地买卖,违反了国家规定,判定合同无效。但由于当时拆迁协议还未正式达成,补偿款具体数额尚未确定,所以刘亚云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的诉求被驳回。
一审判决后,魏思丽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合同无效,但自己在房子上投入了大量心血和资金,难道就这样打水漂了?她不甘心,开始四处咨询律师。有律师表示,从维护社会公平的角度讲,魏思丽购买房屋长达 15 年,且对房子进行了改造扩建,有权主张部分拆迁款。
2018 年 10 月,拆迁款终于确定下来。魏思丽不再犹豫,将刘亚云告上法庭,要求合理分割拆迁补偿款。法院经过仔细审理和分析,最终做出判决:魏思丽后来新建的 284.81 平方米房子对应的补偿款及团签奖全部归她所有;而翻盖之前的 146.15 平方米房屋的补偿款及团签奖,由于双方交易宅基地违反规定,都存在过错,按照过错比例及主次责任,魏思丽享有 70%,刘亚云享有 30%。
最终,刘亚云获得补偿款 37.2 万元,魏思丽获得 382.2 万元。这场持续了大半年的房产纠纷终于落下帷幕,但两人曾经的情义也彻底破裂。
判决一出,舆论几乎一边倒地为法院点赞,痛斥刘亚云的行为。她虽然获得了一点补偿,但却把自己的尊严丢弃了,成为了亲戚、朋友的笑柄,而魏思丽更是长舒一口气,再也不用担心小人算计自己了。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今日说法《“无效”的契约》2019-01-05 内蒙古日报新媒体·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一女子喜得419万拆迁款,竟被告上法庭!》2019-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