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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六旬大妈到某医疗美容医院参加活动,交3000元就可以享受9980元的项

贵州贵阳,六旬大妈到某医疗美容医院参加活动,交3000元就可以享受9980元的项目,听起来非常划算。不料,交完钱后,设计师给大妈设计了30000多的美容项目,还建议大妈去贷款美容。因为年纪大,大妈办不了贷款,设计师只好把方案修改为15800多的项目。大妈为了变美,补交了12800元,结果躺下十分钟就完事,身体还出现不适。大妈找医美医院退钱,医美医院的做法让大妈难以接受。 6月14日,据百姓关注报道,郑大妈求助记者,吐槽她变美路上的遭遇。 60多岁的郑大妈告诉记者,她交了15800元,在床上躺了不到十分钟,工作人员拿个东西往脸上打了几下,感觉什么都没做就完事了。 郑大妈感觉这钱花的太不值当,寻求记者帮助,希望医美医院能给她退还12000元或者11000元就行。 据新闻报道,郑大妈在朋友的介绍下,得知某医疗美容医院有活动,只要3000元就能享受9980元的项目,非常划算。 不仅能变美,还有便宜可占,郑大妈自然没有闲着,赶紧花3000元享受活动。 该活动包含鱼尾纹、眼袋和皮肤皱纹等,可以选择脸上三个部位来做,看起来非常划算,可谁知,这只是开始。 交完钱后,设计师告诉郑大妈,3000元想达到效果,那是不可能的,用这3000抵10000元是最划算的。 设计师建议郑大妈把脸上部位全部,设计好美容方案,一通计算下来,变美竟然需要30000多。 3000变30000,一下子涨了10倍,远远超出了郑大妈的预算,她有点接受不了,打算不做了。 医院告诉郑大妈,不做的话,这3000元也不退,等于10000元的项目打水漂了,太不值当。 工作人员给郑大妈支招,告诉她可以办理贷款美容。经过查询得知,郑大妈年纪大了,办不了贷款,这条路也走不通。 于是,设计师给郑大妈设计了15800元的项目,主要是两针美容针和面部胶原除皱内容。 为了变美,郑大妈继续支付了12800元,开始了变美之路。 万万没想到,医美医院的美容内容竟然这么简单,躺床上十分钟,一万多就没了,郑大妈有些难以接受。 更气人的是,郑大妈本来就有“三高”的基础病,美容项目做了以后,出现头晕恶心、脸发痒等症状。 花费一万多没有达到目的,还遭了不少罪,郑大妈找到记者帮忙,希望能退还她12000就行。 可谁知,医美医院的态度非常强硬,她们表示,郑大妈哪里不舒服,或者有任何问题,那就去检查,只要有检查证明,她们会配合处理问题。 医美医院表示,她们诊疗过程中都正常签了单子,郑大妈有异议那就按流程来,有什么不满可以给相关部门投诉。 记者了解到,郑大妈选的项目中,目前还有一针美容针没打。按照医美医院的规定,可以给郑大妈申请4000元的退款。 经过记者的协商,医美医院还是坚持只能退款4000元,但郑大妈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郑大妈最初参与的“3000元享受9980元项目”活动,实为医美机构吸引消费者的营销手段。 活动虽标注“鱼尾纹、眼袋、皮肤皱纹等项目”,但未明确具体服务内容,涉嫌以低价噱头诱导消费者进一步消费。 设计师在郑大妈交钱后,以3000元无法达到效果为由,将项目价格涨至30000元,属于利用消费者对医美效果的期待,通过模糊宣传制造低价无效的焦虑,迫使消费者追加消费。 医美针对老年消费者,贷款美容可能加剧其财务风险,且医美机构未评估郑大妈的还款能力,涉嫌不正当营销。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郑大妈支付15800元后,实际仅接受两针美容针和面部胶原除皱,且服务时间仅10分钟,远低于其预期的变美效果。 更何况,她出现头晕恶心、脸发痒等症状,可能因医美机构操作不当导致,很可能构成违约。 医美机构称诊疗过程正常签单,有异议按流程处理,但未提供服务记录、操作记录或风险告知书等证据,难以证明其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到底退还多少费用,需要进一步检查认定,判断医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和郑大妈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美消费并不是变美捷径,而是高风险服务,一定要理性选择,不要套小便宜吃大亏。 信源:百姓关注—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