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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陈先生出门太急,钱包落小区附近,里面有1190元现金和重要证件。他急得

湖北襄阳,陈先生出门太急,钱包落小区附近,里面有1190元现金和重要证件。他急得报警,通过监控发现是邻居捡的。陈先生打电话给邻居,邻居说要酬谢才还钱包。陈先生买了两瓶好酒和一提牛奶上门感谢,结果邻居竟说钱花光了,还编出请人吃饭花3000多、捡身份证要1000元红包这种离谱理由。陈先生气得直骂:邻居没素质。

据今日播报报道:陈先生当天因为工作上有急事,出门的时候那叫一个慌慌张张,就跟打仗似的。他一边想着工作上的事,一边急匆匆地往外走,结果就把钱包落在了小区附近的一个角落里。

等他忙完一阵子,突然一摸口袋,坏了,钱包没了!这钱包里可不光有1190元现金,还有他的身份证、银行卡这些重要的证件,要是找不回来,那可麻烦大了。

陈先生在小区附近找了好几圈,眼睛都瞪得跟铜铃似的,可就是不见钱包的影子。没办法,只好报了警。

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陈先生眼睛紧紧地盯着屏幕,心里盼着能找到钱包的下落。这一看,还真让他看到了,原来是他的邻居捡到了钱包。

陈先生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气,他想,都是邻居,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应该会好说话,把钱包还给他。于是,他赶紧拿起手机,拨通了邻居的电话。

电话那头,邻居倒是接得挺快,陈先生客气地说:大哥,我钱包掉小区附近了,监控显示是你捡到了,能不能麻烦你还给我呀?

邻居在电话里沉默了一下,然后说:还钱包可以,但是你得给我点酬谢。

陈先生一听,心里虽然有点不舒服,但想着人家捡到东西,给点酬谢也是应该的,就答应了。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陈先生特意跑到附近的超市,精心挑选了两瓶好酒和一提牛奶。他提着这些东西,一路小跑着来到邻居家。

到了邻居家门口,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敲了敲门。邻居开了门,看到陈先生手里的东西,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陈先生赶紧把东西递过去,说:大哥,谢谢你捡到我的钱包,这是一点心意,你收下。

邻居接过东西,嘴里说着您太客气了,可接下来的举动却让陈先生惊掉了下巴。

邻居慢悠悠地说:兄弟,这钱包里的钱我已经花光了。

陈先生一听,眼睛瞪得老大,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声问道:啥?你把钱花光了?这钱是我的,你怎么能随便花呢?

邻居却不紧不慢地说:我捡到钱包,请人吃饭花了3000多,而且按照规矩,捡到身份证都得给1000元红包,你这点钱还不够呢。

陈先生指着邻居的鼻子说:你这说的都是啥话呀?钱包是你捡的,里面的钱你就得还给我,哪有这样的道理?你这就是欺负人!

邻居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说:反正钱我已经花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陈先生没想到邻居会这么无赖,当场就和邻居吵了起来。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声音越来越大,引来了不少邻居围观。

那么,这邻居到底该不该还钱呢?陈先生气得不行,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一定要讨个说法。

1,邻居捡到陈先生的钱包后,私自把里面的 1190 元现金给花了,这在法律上可就是不当得利。

啥叫不当得利呢?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邻居捡到钱包,里面的钱可不是他的,他没有权利花。

他花了这钱,就属于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了不当利益,陈先生作为受损失的人,完全有权利要求他把这1190元现金还回来。

而且,邻居在陈先生上门索要钱包的时候,不仅不还钱,还编造出请人吃饭花3000多、捡身份证要1000元红包这种荒唐理由,这明显就是恶意逃避责任。

他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还触犯了法律。要是陈先生较真,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事,邻居可就麻烦大了。

2,陈先生发现钱包丢了之后,第一时间就报警,还通过监控确定了是邻居捡的。然后主动和邻居沟通,还买了酒和牛奶作为酬谢,他的做法那是合理合法的。

他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邻居把属于自己的钱还回来,这没啥毛病。

这里,邻居以索要酬谢为借口,在陈先生已经给了酒和牛奶的情况下,还不肯还钱,这已经严重损害了陈先生的合法权益。

要是陈先生起诉,肯定会支持陈先生的诉求,让邻居返还那1190元现金。

而且,邻居这种恶意行为,还可能会受到其他的法律制裁,将被判决承担一些额外的费用,像诉讼费等。

所以,邻居必须得还钱。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了不当得利,还恶意逃避责任。

陈先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邻居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要是邻居还是执迷不悟,不还钱,那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信息来源:今日播报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