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浙江东阳,一戴头盔的中年男子于深夜对正在等电梯的小姑娘实施猥亵,男子先是从背后将小姑娘的嘴捂住,随后又将其抱起压在地上袭胸,在此过程中,小姑娘一直歇声底里地叫着求救。
网友:“四下无人,小孩得多绝望啊,必须要严惩凶手!”
据四川观察6月11日报道,在6月9日这天,一女孩在凌晨时分等电梯时,遭受到了让人难以接受的一幕。
根据事发当天监控拍下的画面显示,女孩在当时正在低头玩手机等电梯。
就在这时,一名头戴头盔的男子来到女孩后面,趁其不注意时将其口鼻捂住。
而后又强行将女孩抱至一旁并放在地上。
然后用腿死死将其压住,双手也开始不老实地对女孩实施猥亵。
女孩在全程中因受到惊吓,不停地在喊叫,试图求救。
但由于当时已经是凌晨三点钟,女孩的呼救声显得格外苍白无力。
在实施完猥亵行为后,该男子随即逃之夭夭。
而女孩事后也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很快将男子抓获归案。
一个年轻女孩大半夜的遇到如此境况,说实话,又怎能不让人气愤呢?
要知道,当天晚上事发时是凌晨3点,即便女孩挣扎喊破喉咙,周围根本没人能及时帮她,女孩子当时得多害怕啊。
有网友说,该男子实在是太可恶了,趁着女孩不注意上前进行猥亵,这明摆着是有预谋的经验老手,应到要受到严惩,还女孩公道!
还有人说,男子在监控面前堂而观之的行凶,这不明摆着是赤裸裸的挑衅,不严判不足以平民愤!
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看,的确,男子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237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构成强制猥亵罪。
在本案中,该头戴头盔男子趁女孩不注意捂住其口鼻,强行将其抱至一旁并压在地上实施猥亵,使用了暴力手段,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而且,本案发生根据通报显示,在公寓一楼电梯厅,属于公共场所。根据刑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电梯厅作为公寓居民日常出入的公共区域,尽管当时是凌晨时分,但仍属于“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范畴,这是一个加重情节,将会导致该男子面临更重的刑罚。
当然,现如今男子已被刑拘,至于最终结果如何,还要以官方通报为准。
然而,就当绝大多数人对女孩的遭遇施于同情时,却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出现了。
有人认为,“从女孩的穿着打扮上来看,深更半夜还搞个水手服,正经女孩有这样的吗?”
不得不说,这种说法完全是谬论,有这样观点的人三观上多少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要知道,“穿着打扮”从不是他人实施犯罪的理由。凌晨三点穿什么衣服,是女孩的个人自由,无论她穿水手服、T恤还是其他衣物,都不意味着她“活该被侵犯”
犯罪的根源在于施害者的恶意,而非受害者的衣着,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本质上是在为罪犯开脱。
说白了,这种论调就像在说“因为你走夜路,所以被抢是你的错”,完全颠倒了因果。
总之,就是一句话,受害者有罪论的观点当休矣!
试想,如果视频中的受害者是拥有这些匪夷所思观点的人的亲属,他们又会作何感想?
诚然,女孩的遭遇也确确实实给大家提个醒,我们不能预判坏人在什么时候行凶,但我们出门在外要时时刻刻心存安全观念,好好保护自己。
尤其是在夜间独自出行时,别只顾着低头玩手机,要多留意周围动静,发现可疑人员别硬碰硬,尽量往有灯光、有人的地方走等。
对此,这事你怎么看呢?
信源:四川观察 202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