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的一天,驻彰武县某工兵连战士施工修路,夜里去街边小饭店吃饭。谁料刚坐下,邻桌几个人就嘲讽:“傻大兵,你们太寒酸了吧。”随即,双方发生了争执,邻桌一人竟然掏枪,对着战士腹部开了一枪。 1994年春,第39军突然接到上级来电,告知:“地方报告:‘驻阜新某部战士打伤了当地警察,又冲进当地派出所闹事……’你们仔细调查一下,如果是我们战士犯错,一定要严肃处理;如果不是,也绝不能让我们战士受气……” 很快,第39军组织调查组,赶去了事发的彰武县。工兵连的几位战士详细回忆了当晚的情况: “当天,我们帮助地方施工修路,一直忙到了深夜时分。回到连部,炊事班已经熄火休息,连队领导讲:‘你们去外面吃点饭吧。’于是,我们几个穿着迷彩服,去到一家小饭店,就点了两个菜,开始坐下吃饭。 还没动筷子,旁边一桌的几个人喝得醉醺醺的,对着我们就喊:‘傻大兵,你们太寒酸了吧,也就配吃2个菜。你们过来,我这里有的是菜,吃不了了,赏给你们了。’我们不愿意搭理他们,于是没有回话,谁料这几个人嘴里更加不干不净。 我们实在忍不住,与他们吵了起来,谁料他们竟然先动起手来,我们也只能还击。很快,这伙人落入下风,其中一人‘狗急跳墙’,竟然从口袋里摸出枪来,对我们开了一枪。我们1位战士腹部中弹(肠子都流在外面,就把肠子往腰间一盘,追这伙人去了),这伙人狼狈逃回,我们紧追不舍,一直追到了派出所,这才知道:‘他们是警察’。 他们从里面把门插上,我们要求他们缴枪,并交出凶手。他们不肯,于是我们撞开派出所的门,冲了进去……” 我们战士叙述的情况,与地方向上反映的“我们战士醉酒后闹事,警察过来制止,我们战士(根本没有带枪)先掏枪动手后,警察开枪制止……战士们又冲进派出所闹事……”是完完全全不符,甚至是颠倒过来的。 调查组告知地方后,地方竟然还不认,众人只好找到饭店老板娘以及当天附近的围观群众,都证实:“是邻桌的几个人先骂了战士,又是先动手打人,战士们忍不住还击,那几个开了枪后,又逃窜回去……” 事实证明,即使面对辱骂羞辱(战士们以为“只是醉酒群众”),我们可爱的战士还是保持了克制。直到这伙人变本加厉,率先动手打人后,我们的战士才被迫动手制止(这时以为“他们是地痞流氓”),没想到…… 事情水落石出,涉事的警察(极个别的害群之马)被撤职逮捕,判处了有期徒刑。第39军特意派遣直升机,将受伤的战士接走,送去了军区大医院治疗,后来给这位战士授予了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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