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昨天下午去山姆购物脸可丢大了。她推着购物车结账时,收银员突然大叫一声,原来进口橄榄油标价59.9元,扫码却显示119.8元,价格直接翻倍。 这种情况谁遇到都会生气。那位大姐马上用手机拍下证据,超市主管想打九折糊弄过去,大姐直接拒绝,要求按标价付款。周围顾客有的劝让步,有的支持较真。 超市最后按标价卖了还送了购物券,但这明显是想息事宁人。其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标价和实际收费不符时,必须按标价结算。商家总用工作失误当借口,其实就是管理混乱。 监管部门应该多查查这类问题,光靠消费者维权不够。大家购物时要仔细核对小票,保留证据。你们平时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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