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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镇坪,13岁女孩被男生欺负,他扇了女孩一巴掌,导致女孩生活无法自理,甚至要穿

陕西镇坪,13岁女孩被男生欺负,他扇了女孩一巴掌,导致女孩生活无法自理,甚至要穿纸尿裤,女孩家长上门讨说法,男孩还情绪激动,说是女孩先戳他眼睛的,女孩承认自己有错,但事后她又跟父母说,是老师让她认错的。 事情发生在2024年的11月1日,萱萱回家,情绪非常低落,还跟母亲说她耳朵疼。 她的母亲王女士,一看女儿不舒服,就赶紧查看她的耳朵,结果发现女儿的耳朵红红的,一看就是受伤比较严重,她就问女儿,这到底是怎么了。 可萱萱摇了摇头,什么都不愿意说,一看女儿这个样子,她更加担心了。 她很清楚自己的女儿,其实一直以来都比同龄人反应要慢半拍,她两岁才会走路,思维逻辑能力都要比别人慢,读书成绩也是一般。 即使如此,她对女儿还是寄予厚望,希望女儿能够和同龄孩子一样,在校园里沐浴知识,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但她也深知自己的女儿,被人欺负也不知道说出来,什么都放在心里,她看着女儿红红的眼睛,就追问下去。 萱萱这才说出了自己被欺负的事,原来她被一个男同学打了一巴掌,而她被这个男同学欺负,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这个男生每个月都会欺负萱萱2到3次,就是看着萱萱好欺负,做事总是慢半拍,他就经常拿黑板擦,在萱萱面前拍灰,要不就抢她的拖把。 而且他对萱萱很不满,总是说很难听的话,进行言语攻击。 萱萱不堪其扰,非常痛苦,她甚至在小作文里说,一看到这个男生就讨厌,男生动不动就说她 ,她一看到男生,就如同看到敌人一般。 她还被这个男生孤立,被孤立的感觉非常不好受,萱萱也不想自欺欺人,可她也不知道该如何排解内心的痛苦。 直到这一天,她被男生打了一巴掌,她非常疼,她这才想着告诉母亲,她只想把自己的疼痛告诉母亲,面对母亲的追问,她不得不将自己的遭遇告诉母亲。 王女士得知女儿在学校遭遇这些事情,她心都碎了,女儿那么乖,那么听话,同学竟然这样对待她。 她赶紧带女儿去看病,结果女儿被伤得非常严重,她这才决定给女儿讨个说法。 她们到男生家,男生反而情绪激动了,说是萱萱先戳他的眼睛,他才会扇一巴掌的。 一看男生激动,萱萱就开始瑟瑟发抖了,低头说着自己也有错。 这更令王女士疑惑了,她很清楚自己女儿的为人,不会轻易做伤害别人的事情,事后她又一次问女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女儿才说,是老师让她认错的。 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王女士只想要男生的一个道歉,可后面女儿的发展更让她更痛苦了。 她女儿被扇了一巴掌之后,竟然有了心理阴影,经常说梦话,甚至已经生活不能自理了,还要穿纸尿裤。 如今萱萱离开学校已经有6个月了,一个青春洋溢的女孩,因为一个男生的霸凌,她正在经历着痛苦。 而那位男生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王女士看着痛苦的女儿,她不服。 那么该如何认定这件事情呢? 1、萱萱被扇了一巴掌之后,无法生活自理,可见她受伤非常严重,应该是轻伤以上,那么男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虽然男生犯了此罪,但是他当时应该也是13岁左右,可能未满14岁,因此他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刑法》第17条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法律上有规定,未满14岁的少年,刑事处罚可免,但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为男生打了萱萱一巴掌,导致她生活不能自理,这人身损害是非常严重的。 除此之外,萱萱在这件事当中精神损害非常大,他们还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个13岁的女孩,正是学习知识的时候,她的人生却在经历着痛苦,王女士应该追究到底。 那么你对这样的校园霸凌有何看法呢?(来源:热度新闻-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