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再入职也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法吗?
公司要求员工离职后再入职,已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通过要求员工离职后在入职的方式,人为中断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属于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草案明确指出,为使劳动者工龄清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再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及这种规避行为不能达到其想要的法律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