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2个注意事项

痴程 2025-04-25 17:57:21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A000000 )“103 资产总额” 单位为“万元” ,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填报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A000000 )“108 采用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2019 年版)” ,选择“是”的纳税人 ,根据《利润表》对 应项目填列“营业利润” ,不执行“营业利润”行次计算规则。

3、一般情况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A100000 )第 1 行 “营业收入”应大于或等于《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 表》( A105010 )第 27 行“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4、纳税人只要发生职工薪酬支出 ,无论是否纳税调整 ,均需填报《职工薪 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50 )。

5、纳税人只要发生捐赠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 ,无论是否纳税调整 ,均 需填报《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70 )。

6、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等事项 ,无论是否纳税调整 ,均需填报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 )。

7、金融、保险、小额贷款公司等特殊行业纳税人 ,只要会计上发生准备金 , 无论是否纳税调整 ,均需填报《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 )。

8、一般情况下 ,若《期间费用明细表》( A104000 )第 19 行“研究费用” 大于 0 ,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A100000 )第 22 行应从下面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项中至少一项且金额>0。

9、若《期间费用明细表》( A104000 )第 4 行“业务招待费”大于 0 ,应 填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 )第 15 行“业务招待费支出”。

10、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应将合伙企业当年度分配的所 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填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第 41 行“(五)合 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1、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 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41 )。

12、尽早报送财务报表。建议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报送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1-18 行“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 目 ,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报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报送年度 财务报表 ,有利于纳税人梳理税会差异 ,准确计算可享受优惠情况 ,充分运用风 险扫描服务 ,减少申报错误 ,降低纳税风险。

13、资格类名单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动漫企业、 实行清单管理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非营利组织、文化转制企业等特定纳税人 , 系统嵌入名单。若对名单有疑义的 ,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务必确认符合 相关政策条件 ,避免错误填报。

14、风险提示服务。电子税务局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 ,及时 进行风险提示 ,降低纳税人错报、误报、漏报发生概率 ,提前化解涉税风险。可在申报表审核成功后 ,正式提交申报前使用该功能进行扫描。纳税人可以自行选 择是否享受服务 ,选择与否不影响纳税人正常申报。

15、申报与缴税相分离。纳税人申报成功后 ,可以选择申报与缴税分离方式 , 不需立即缴纳税款。纳税人在临近缴税期限 ,登录电子税务局时 ,弹出提示信息 , 可点击“去缴款” ,系统自动跳转到缴款开票模块。

16、及时办理退税。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存 在多缴税款时 ,系统自动生成退税提示“您有企业所得税多缴税款 ,是否确认办 理退(抵)税申请” ,纳税人可选择“立即办理”或“暂不办理”。选择“暂不 办理”的 ,对符合自动审核退税条件的纳税人 ,系统弹出“退税告知窗口” ,请 就告知退税信息进行确认 ;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 ,对不符合自动审核退税条件的 纳税人 ,请及时发起退税申请。

17、申报错误更正。汇算清缴期内 ,纳税人发现申报数据有误 ,可随时更正 申报。汇算清缴期结束后 ,纳税人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 ,可通过电子税务 局进行一次更正申报 ;如需进行一次以上的更正申报 ,应提供包括待更正报表类 型(查账、核定、总分机构等)、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更正前后金 额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 ,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 ;或者经税企双方沟通一 致 ,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更正报表类型、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等信息后 进行预约 ,由税务机关开通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功能 ,可在约定时间内更正申报。

18、纳税人申报资产损失及其他扣除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选择不 征税收入处理等业务时 ,应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 ,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9、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 ,在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申报表( A 类 ,2017 年版)》时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 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A100000 )、《企业所得 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A106000 )为必填表 ,其他表单 ,根据涉税业务选择是 否填报。

20、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 ,或者在减免税期间 , 均必须依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

21、纳税人发生特殊重组、资产(股权)划转、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 政策性搬迁、房地产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或调整、境外税收抵免等特殊业 务时 ,应按照政策规定在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22、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优惠后需要转请核查的 ,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 清缴后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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