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个常用较难会计科目处理方法全解析(含案例)(下)

痴程 2025-04-25 17:57:21

情况 27:绿化支出的账务处理企业为美化生产和办公环境而进行的绿化支出,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范畴。

例如,I 公司 2025 年 8 月购买花卉和草皮用于厂区绿化,花费 5000 元,以现

金支付。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绿化支出 5000

贷:库存现金 5000

后续每月为花卉和草皮施肥、购买农药等维护费用,假设 9 月维护费用为 1000

元,同样以现金支付,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绿化支出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通过将绿化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符合企业费用核算的逻辑,准确反映了企业的经

营管理成本。

情况 28:实际收到现金大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的会计处理

假设 J 公司为债权人,之前对 K 公司的一项重组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现 J 公司

实际收到 K 公司偿还的现金,且该现金金额大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

例如,J 公司对 K 公司的重组债权账面余额为 10000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0000

元,实际收到 K 公司支付的现金 110000 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

坏账准备 10000

在期末,J 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调整。若

企业滥用会计估计,不恰当地计提了坏账准备,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重大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这样的账务处理确保了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

情况 29:折旧期满后能否继续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期已满时,其账面余额应当是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

折旧额是固定资产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差额,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得再

提取折旧。

例如,L 公司的一台设备,原价为 50000 元,预计净残值为 2000 元,折旧年限

为 5 年,采用直线法折旧,每年折旧额为(50000-2000)÷5=9600 元。5 年

后折旧期满,此时该设备账面余额为 2000 元,不能再继续提取折旧。企业应严

格按照这一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避免错误的账务处理。

情况 30:购买汽车相关税费的入账处理

企业购买汽车时,对于相关税费的入账处理有明确规定。

例如,M 公司 2025 年 9 月购买了一辆汽车,车子本身价款为 150000 元,车

辆购置税为 15000 元(假设税率为 10%),车险费用为 5000 元,车子装潢费

用为 3000 元,车船使用税为 400 元。

“固定资产-汽车”原始价值应包括购车价款、车辆购置税、车子装潢等购买时

所发生的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汽车 168000(150000+15000+3000)

贷:银行存款 168000

而车辆保险进入管理费用,车船使用税应列入“税金及附加”的科目核算,账务

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5000税金及附加-车船税 400

贷:银行存款 5400

企业按照这样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准确反映了固定资产的

初始成本和相关税费的列支情况。

情况 31:年审时补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在企业年审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当年应交未交的税金,需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案例:N 公司在 2025 年年审时,经自查发现应补交增值税 5000 元。

确认应交未交税金:

首先,企业应将当年发生的应交未交税金进行确认,账务处理为: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这里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来单独核算未交的增值税,使账务

更加清晰。

补税上交时:当 N 公司实际补交税款时,账务处理如下: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此分录反映了税款的实际支付情况,完成了整个补交税金的账务流程。

按照最新政策要求,企业准确进行这样的账务处理,有助于清晰反映税务情况,

避免税务风险。

情况 32:医疗费的账务列支规定根据现行会计准则,企业不再预先计提“应付福利费”,而是在实际发生时通过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核算,并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的成

本费用科目。

企业在处理员工医疗费账务时,需遵循相关规定。

案例:O 公司有一名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公司负担其部分医疗费 3000 元。

根据最新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于公司负担的员工医疗费,应根据员工所属部

门等情况,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中,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科目进行核算。

假设该受伤员工属于管理部门,账务处理如下:

会计分录:

计提职工福利费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3000

实际支付医疗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所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企业在处理员工医疗费账务时,需遵循相关规定。

情况 33:筹办期间业务招待费的处理

企业在筹办期间涉及业务招待费的处理较为特殊。案例:以 P 公司为例,P 公司自 2025 年 10 月被批准筹建,至 2025 年 5 月开

始试生产。在筹建期间,P 公司发生业务招待费 50000 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

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 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

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

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

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业务招待费按上述规定计

入开办费范畴内。

假设 P 公司在开始生产经营后,选择一次性扣除开办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P 公司在筹建期发生的 50000 元业务招待费,可计入开

办费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50000×60%=30000 元,超过部分 20000 元不得在税

前扣除。

账务处理方面,在筹建期发生业务招待费时:

会计分录: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开始生产经营后,一次性扣除开办费: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5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50000企业需准确把握筹办期间业务招待费的处理规定,合理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

情况 34:招待费的扣除计算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时,需依据相关法规.

案例:Q 公司在 2025 年 1 月,营业收入为 73000 元,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 950

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

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

业)收入的 5‰。

首先计算 Q 公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按照发生额的 60%计算:950×60%=570 元

按照当年销售收入的 5‰计算:73000×5‰=365 元。

比较两者,365 元<570 元,所以 Q 公司只能税前列支 365 元。

超过部分要进行调增:950-365=585 元。

在账务处理上,Q 公司在发生业务招待费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950

贷:银行存款 950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调增的 585 元填入纳税申报表的相应项目,以准确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避免税务风险。

情况 35:个人名义固定资产投资入账规定

当个人以固定资产投资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时,有特定的入账要求。案例:R 公司由几位股东共同投资成立,其中一位股东拟以自己名下的一套生产

设备作为投资,该设备账面价值为 80 万元。

以个人名义的固定资产投资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转籍后才能做为公司的注

册资本。

因为只有完成转籍,资产的所有权才正式转移至公司。在未转籍前,该设备不能

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入账。

而且公司成立前发生的没有正规发票的费用及白条子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以固定资产投资,应按规定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给公司作为入账凭证。

假设该股东完成设备转籍手续并提供了合法发票后,R 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生产设备 800000

贷:实收资本-[股东姓名]800000

企业应确保个人投资的固定资产符合入账条件,规范账务处理,保障公司财务和

税务的合规性。

情况 36:事业单位收据的入账规定

企业在处理与事业单位往来账务时,对于事业单位收据的入账有明确规定。

案例:S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某事业单位支付一笔咨询费,该事业单位开具了收

据。

凡取得具有财政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财政票据)可

以入账处理,其它非合规的收据均不可以入账。

假设 S 公司取得的是符合规定的财政局监制的票据,金额为 20000 元,账务处

理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若取得的是非合规的收据,即使支付了款项,也不能在财务上进行合规入账,否

则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和财务审计问题。

企业务必仔细甄别事业单位收据的合法性,确保入账凭证符合规定。

情况 37:无发票固定资产的评估入账处理

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可能会遇到部分没有发票的情况。

案例:T 公司最近购买了一批旧机器,其中部分机器没有发票,无法按正常的方

法入账。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

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

值为计税基础。

对于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未取得发票的情况,虽然会计上可以评估入账,但在税务

处理上,相应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只有在后续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后,才可

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追溯调整扣除。

假设 T 公司对这批无发票旧机器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500000 元,账务处理如

下:

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旧机器 5000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根据实际支付情况)[实际支付金额]

营业外收入(若评估价值大于实际支付金额)[差额]

或者

借:固定资产-旧机器 500000

营业外支出(若评估价值小于实际支付金额)[差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根据实际支付情况)[实际支付金额]

企业在进行无发票固定资产评估入账时,要清楚其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上的差异,

准确进行账务和税务操作。

情况 38: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需遵循相关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

房屋、建筑物,为 20 年。

案例:U 公司拥有一栋办公楼,其折旧年限最低为 20 年。

假设该办公楼原值为 1000 万元,采用直线法折旧,

每年折旧额为:1000÷20=50 万元,

每月折旧额为:50÷12≈4.17 万元。

每月账务处理为: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41700

贷:累计折旧 41700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10 年。若 U 公司有一台生产设备,原值 80 万元,

每年折旧额为:80÷10=8 万元,

每月折旧额为:8÷12≈0.67 万元。

每月账务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6700

贷:累计折旧 6700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 年。

如 U 公司购买一批办公家具,价值 10 万元,

每年折旧额为:10÷5=2 万元,

每月折旧额为:2÷12≈0.17 万元。

每月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1700

贷:累计折旧 1700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 4 年。

假设 U 公司有一辆运输货车,原值 15 万元,

每年折旧额为:15÷4=3.75 万元,

每月折旧额为:3.75÷12≈0.31 万元。

每月账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折旧费 3100

贷:累计折旧 3100

电子设备,为 3 年。

若 U 公司购买一批电脑,价值 5 万元,每年折旧额为:5÷3≈67 万元,

每月折旧额为:67÷12≈0.14 万元。

每月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1400

贷:累计折旧 1400

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准确进行折旧计算和账务处理,以

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税务申报的合规性。

情况 39:免征税款的账务处理

1、价税分离记账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

〔1995〕6 号)第二条二款规定,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但按照现行会计准则,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应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案例(某货运公司):

实现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入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金额]

支出成本费用时:借:主营业务成本[成本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金额]

贷:银行存款[支付金额]

减免增值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0000

贷:其他收益 40000

2、价税合计记账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明电〔1999〕10 号)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时,应当比照非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账销售额为“价

税合计”数。

对于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适用此文件基本精神。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符合

不征税收入条件,按现行准则,免征增值税应计入“其他收益”。

案例(某县新华书店):

购进图书时:

借:库存商品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销售图书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确认不征税收入时(假设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借:[无需从主营业务收入转出]

贷:其他收益[按规定计算出的免征增值税金额]

不确定免税收入情况(以某设计公司为例)

根据现行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8 月 10 日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702.97(30000÷(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7.03(29702.97×1%)

8 月 26 日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8098(20000÷(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98.02(198098×1%)

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假设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条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95.05(297.03+198.02)

贷:其他收益 495.05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准确选择免征税款的账务处理方法,确保财务和税务处理

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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