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四川的张大姐向阿宇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她今年 53 岁,在某企业工作了 7 年,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刚好 7 年。今年 3 月,公司突然通知她:“你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社保停缴了,但可以继续上班。”于是公司以她超过退休年龄为由,停止为她缴纳社保并做退休减员操作,社保中断。又因未缴满 15 年社保,她领不了养老金,公司让她自缴社保,还让她再上 3 年班,3 年后开失业证明,她想知道这种情况能否领失业金。
阿宇就把回答咨询的过程分享给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公司行为的合法性公司以到达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关系,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是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超龄人员退休能否领失业金的情形情况
是否能领失业保险金
正常退休且享受养老待遇,因公司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
不能,因其已享受养老待遇
未达退休年龄,但因非个人原因中断就业,符合缴费满 1 年等条件
能,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缴费满 1 年
能,符合条件可申领
阿宇给超龄人员的解决方案1.要求公司继续缴纳社保 :
三月份时,大姐本应要求公司不要办退休,继续以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这样在正式退休前可享受工伤、失业待遇且累计养老保险年限。不过,若公司已做退休减员操作,再补缴会很麻烦,需要交很多材料。
2.让公司辞退后申领失业金 :
根据阿宇之前的文章,只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超过退休年龄一样可以领失业金(《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 “畅通领、安全办” 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所以,大姐若想领失业金,应先让公司以 “非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为由辞退她,然后去申请失业金,申请完再让公司返聘。要注意的是,由于聘用退休超龄人员时,公司有权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仅签订劳务合同,但已经由劳动关系变更为劳务关系,所以如果公司以劳务关系继续聘用你3年,你3年后解聘不是劳动关系解除,所以那时候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 :
若公司已给大姐做了退休社保减员,那她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缴纳社保,但减员后的社保你想想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去补缴也是补不进去的,后续你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缴纳社保,以保证医保的延续不中断。

所以,大姐若想申领失业金,不应该等到3年后劳务合同到期,关键是要让公司现在就开 “非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且把社保减员原因改成能领失业金的选项,之后去人社局做失业资格认证和失业金申领,若符合条件,很快就能以未享受养老待遇的失业人员身份申领到失业金。解决方案总结表格如下:
选择路径
操作要点
权益保障
潜在风险
即时维权
要求非自愿离职证明
立即申领失业金
可能失去现有岗位
妥协续聘
接受劳务合同续签
保持现有收入
丧失未来失业保障
协商补缴
与单位协商社保补差
延长缴费年限
单位配合度存疑
阿宇小结:
1.立即锁定非自愿离职证明,将社保减员原因变更为"辞退"等合规选项
2.同步办理失业登记,启动失业金申领程序
3.返聘时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重要提示:失业金申领与灵活就业参保可并行,领取期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不影响失业待遇
综上所述,大姐的情况是符合在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关键是要及时让公司开具相关证明并配合办理相应的减员手续,再进行失业登记和失业金申领。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 “畅通领、安全办” 的通知》第五条明确
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