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大爷一年闯红灯265次,累积819分,还没驾照、没保险!交警查实后他竟一脸茫然:我以为跟骑自行车一样,不用考证也不用保险。 孙大爷今年76岁,退休多年,身体逐渐跟不上以前的节奏。出门买菜、上医院总要依靠双腿或老式自行车,可风吹雨淋、体力不支,让他萌生了买车的想法。攒下多年积蓄后,他终于把一辆小汽车开回了家。 在他的认知里,开车无非是换了交通工具,“踩油门就走”,跟骑自行车没什么区别。于是,他没报驾校、没考驾照,更没买交强险,就这样把车堂而皇之地开上了路。 接下来的情景令人触目惊心:红灯在他眼里不过是“亮一亮”的装饰,他认为只要能躲车,就能闯过去。其他司机看到他横冲直撞,不得不猛踩刹车、连按喇叭,而他却还笑呵呵摆手回应,以为是打招呼。 这一年多时间里,他留下了279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265条是闯红灯,累计记分819分。要知道,正常一本驾驶证一年只有12分额度,819分相当于近70本驾照的分数加起来都不够。 交警多次上门未能找到他,最终在某个路口将其拦下。检查发现,孙大爷不仅无证驾驶,车辆还从未缴纳保险。换言之,他这一年多来完全处于“裸奔”状态。 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他一脸无辜地说:“我年纪大了,骑车蹬不动,就想着买辆车代步,不知道还要考证、买保险。” 这一幕让交警哭笑不得:气的是他在毫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频繁上路,险象环生;无奈的是,看着老人满头白发、诚恳懊悔,似乎真的不懂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 从法律角度来看,孙大爷的行为涉及多项违法。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孙大爷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小汽车,构成典型的无证驾驶。 其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无证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考虑到孙大爷76岁高龄,法律上可以免于拘留,但罚款在所难免。 再者,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同样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规定: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交警依法有权暂扣车辆,并处以罚款。 最关键的,是他大量闯红灯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信号。闯红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孙大爷累计265次闯红灯,本身就是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如果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事故,后果更不堪设想。 第一,民事赔偿责任。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一旦撞伤他人,孙大爷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对于高额赔偿,他本人可能根本无力承担。 第二,刑事责任。如果因无证驾驶、闯红灯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还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行政责任。在未出事故的情况下,他也要接受罚款、车辆暂扣等行政处罚,并被记录在案。 这件事也暴露出一个现实问题:一些老年人对机动车驾驶的认知,仍停留在“代步工具”的层面,缺乏对法律义务和风险的理解。 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老年人驾驶早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仍可申请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但必须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超过70岁以后,每年都要进行体检,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这既是对驾驶者本人的保护,也是对公共交通安全的保障。 孙大爷并非个例。近年来,类似“老人无证驾驶”“误把汽车当电动车”的事件屡有发生。归根结底,是法律宣传不到位、家庭成员疏于提醒,以及老年群体风险意识不足。 孙大爷说:“我真不知道要考驾照、买保险。”这句话或许是真心的,但无知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幸运的是,他的“试错”没有酿成事故,否则不仅害人害己,还可能背负终身无法挽回的后果。 交通安全从来不是儿戏。红灯不是摆设,保险不是可有可无,驾照更不是“形式主义”。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一丝疏忽,就可能是生与死的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