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女子说自己买的房子,却被大姐给占用了,大姐说要让她闺女,一直住到出嫁,弟弟也说房子是大姐的,让女子不要回来了。女子崩溃:我打工寄了十五六万给家里,我妈说都让我大姐花了,这房子跟大姐没有任何关系。可女子母亲却说:她首付不够,我和她大姐给她出钱了,房子也是大闺女花十多万装修的,她把房卖了就没家了。 李女士说自己从2011年开始,在外打工,往家里陆陆续续寄了15、6万,可父母却不承认,母亲说钱没了,让大姐给花完了。 所以2018年她买了房子后,也没有跟父母说,就连房子要装修了,父母也不知道这套房子在哪里。 这套房子的首付、装修全是她自己挣的钱。 在李女士看来,从小母亲就很偏心,所以她没有跟父母说买房的事情。 可没想到,自己的娘家人每一个人都想出来霸占自己的房子,黑白颠倒。 2024年6月,她接到弟弟的电话,弟弟说这个房子是大姐的,让李女士不用回来了。 他们撬了锁进了房子,大姐更是提出,要把这房子给她女儿住,一直住到出嫁。 李女士觉得这简直荒谬至极,这房子与大姐毫无关系,可母亲却认为,李女士的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就该让大姐住。 无奈之下,李女士选择了报警,他们这才搬了出去,也暂时消停了半年。 可是好景不长,2025年4月,李女士打算卖房,却发现自己家门口被人写了“此房有纠纷”的字样,对方还写了两次,她觉得这是娘家人写的。 这让她感到很委屈,她说从小都是这样利益第一,她离婚的时候,没人给她撑腰,她净身出户。 在2018年自己买房之前,就看清了他们所有人的真面目,什么姐妹情、兄弟情以及母子父子之间的亲情,在她看来,全部都没有。 面对李女士的指责,家人却有着不同的说法。 母亲称,当初女儿买房首付不够时,大闺女凑了钱,自己也添了1万给她。 可李女士坚决否认,坚称房子与娘家没有任何关系,认为母亲是在黑白颠倒,她表示自己从2011年开始打工,往家里前前后后寄了10多万,可父母却不承认。 父亲认可这套房子是李女士的,但是闺女离婚了,没家了,他的意思是不卖房还可以一直住。 母亲也坚决反对女儿卖房,卖了就没家了,并表示房子的装修款是大女儿出的。 李女士坚称:大姐根本没有给她装修,房子与大姐毫无关系。 大姐却说自己妹妹当初买的是毛坯房,自己去给装修的,买房首付自己还给了2万多,妹妹承认多少算多少,但是装修款妹妹一毛钱都没给自己。 李女士却说装修的钱是自己给的现金,自己给了家里十五六万,母亲之前也说过是大姐拿了花了,所以装修是她自己的钱。如果大姐要算清楚,那就彻底算个明白。 当记者询问李女士给装修队的钱是谁转的时,李女士称是自己把钱给了大姐。 大姐却说李女士都离婚两次了,连孩子都不管,哪来这么多钱,还说可以看银行流水。 李女士表示自己的卡已经注销了,记录找不到。 大姐表示:只有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拿走,这件事才能解决,否则她的房子根本卖不掉。 二姐也站了出来,她说大姐对他们姊妹几个都很照顾,她是相信自己妹妹,结果妹妹来这一出。大姐帮妹妹出钱装修了,如果妹妹不想跟姐姐一块住了,把装修款给大姐不就行了。 她认为,姐妹之间不应该为了钱闹成这样,如果妹妹认为不公平,算下来大家平摊,感情比钱重要。 去李女士门口写的人,他们说是装修公司的人。 装修负责人也承认,字是自己写的,原因是装修款没给完。他表示装修款是大姐给的,一共给了12万左右,还有尾款没结。 而且李女士给她大姐写过一张欠条,说欠大姐装修款14万元。 大姐觉得,既然妹妹没钱给自己,那自己就把新房里的东西拉走。 装修负责人也表示:所有硬装东西全部拆走,装的地板不动,只要大姐把尾款给他就行。 李女士接受了这个方案,表示自己后半生清清静静过。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李女士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收分的权利,她有权决定是否要将自己的房子卖掉。 但是这套房子,是大姐出资帮她装修的,如果双方曾经达成过协议,比如大姐帮她把房子装修好,房子可以给大姐居住的,那么要么履约,要么把装修款给到大姐。 最后双方约定:大姐把房子里的硬装拆走,地板不动,双方解决此事。 无论如何,家人之间应当相互关系和理解,遇到问题,好好沟通,吵闹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信源:小莉帮忙 2025年9月19日 关注@律觀法说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