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5岁残障留守女孩被火车撞击身亡 家属与铁路方责任赔偿未达成一致 4月6日,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15岁残障留守女孩宋玉莹在宋家湾村被火车撞击身亡,女孩母亲称,事发后与铁路方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引发公众对铁路沿线安全保障与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关注。 事件经过:残障女孩的悲剧 宋玉莹是残障留守女孩,父母常年在外务工。4月6日,她在宋家湾村附近被火车撞击,不幸身亡。女孩母亲悲痛万分,认为事发地段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且铁路方未尽到足够的安全防护责任,希望铁路部门能合理划分责任并给予赔偿。然而,双方就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法律视角:铁路安全与责任认定 根据《铁路法》第58条,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专家指出,此案中女孩为残障人士,其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可能受限,若事发地段缺乏必要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警示标志等),铁路方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同时,若女孩存在擅自进入铁路危险区域等自身过错,也会影响责任划分比例。双方需依据证据(如现场勘查、监控等),综合判定责任大小。 网友热议 • “残障女孩遭遇不幸,铁路方不能甩锅!” • “必须查清事故原因,给家属一个公道” • “希望重视铁路沿线安全,避免类似悲剧” 数据显示,铁路沿线安全事故中,部分案例涉及特殊群体(如儿童、残障人士)因安全防护不足或自身认知局限引发悲剧。铁路安全专家呼吁,铁路部门应加强沿线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尤其是在村庄、学校等人员密集或特殊群体活动频繁区域;家属也应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监护与安全教育。 这起事件为铁路安全与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敲响警钟。当悲剧发生,如何平衡责任与关怀?您认为铁路方该如何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