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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大的婴儿未喝茶却被收取茶位费 黄女士:“茶位刺客”太离谱 近日,广东黄女士

8个月大的婴儿未喝茶却被收取茶位费 黄女士:“茶位刺客”太离谱 近日,广东黄女士一家人在海鲜大排档用餐时,因8个月大的婴儿未喝茶却被收取茶位费,引发公众对餐饮行业“隐形收费”与消费者权益的关注。 事件经过:婴儿“被喝茶”? 黄女士称,带家人到该大排档就餐,点餐时服务员未明确告知婴儿是否收取茶位费,结账时却发现账单中包含婴儿的茶位费。黄女士表示,婴儿仅8个月大,根本不可能喝茶,质疑商家“强收”费用,要求退还,但商家称“按人头收费是惯例”,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黄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法律视角:强制收费与消费者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0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法律专家指出,茶位费若未提前明示、且对婴儿等无实际消费需求的群体收取,属于“未尽告知义务”和“强制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商家应遵循“明码标价、按需收费”原则,若未提前告知收费标准,消费者有权拒付并投诉。 网友热议 • “婴儿喝茶?太荒谬了,必须退费!” • “这种隐形收费太常见了,必须整治” • “支持黄女士维权,别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数据显示,餐饮行业“茶位费”“餐具费”等隐性收费投诉占比超两成,多因未提前告知或强制收取引发争议。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就餐时应仔细核对账单,遇到不合理收费及时维权;商家也应规范收费项目,提前明示标准,避免“刺客”行为损害信誉。 这起事件为餐饮“隐形收费”敲响警钟。当“惯例”遇上“合理消费”,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您认为商家该如何规范收费?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