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小叶二审败诉已经验证维权走不通了,大家该觉醒了! 一个社会,合法的个人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司法放任武大杨女之流公共场所故意找茬寻衅滋事污蔑诽谤的话,只会人人自危。 你想啊,遇到误会就急着脱鞋、掏手机自证,看似主动配合,反倒给后续维权添了麻烦。法院的判决其实在提醒咱们:遇到事儿别慌着“自证清白”,该等警察来的就得等,程序走对了,证据才站得住脚。 还有人说以后遇到污蔑只能“对吼+反击”,这可太冲动了。真要闹到两败俱伤,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武大那事儿、当年彭宇案,确实影响过大家的处事方式,但咱们不能因为个别案例就否定整个法治框架。 其实这案子最该让大家明白的是:维权不是“拼反应快”,是“拼方法对”。你觉得遇到类似情况,除了报警和等程序,还有啥更稳妥的办法?评论区聊聊你的思路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