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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9月7日发布,北京,一对夫妻为女儿买了一套价值1160的房产,作为女儿未

[微风]9月7日发布,北京,一对夫妻为女儿买了一套价值1160的房产,作为女儿未来的生活保障。多年后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丈夫在离婚后瞒着妻子,偷偷以监护人的身份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并转手将其倒卖。女儿成年后才得知此事,之后女儿将父亲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信源:环球网——父亲将女儿名下1160万的房产私自赠与自己,被女儿起诉……)   北京海淀区法院的判决书下来那天,王粒盯着 “1160 万” 这个数字,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了半天。   谁能想到,爸妈在她 5 岁时买的 “保障房”,早被亲爹偷偷卖了,而她直到 22 岁去办过户,才发现自己名下的房子早就没了。   这事得从 2007 年说起。那时候王粒还是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爸妈抱着她在房产证上按下小手印,说 “这是给粒粒的嫁妆,谁也动不了”。   那套位于海淀区的房子,当时就值 1160 万,是夫妻俩咬着牙凑齐的全款,就想给女儿留个底气。   变故发生在 2016 年。王粒 14 岁那年,爸妈离婚了,她跟着爸爸王先生过。当时所有人都以为,那套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子,就像保险柜里的钱,安安稳稳等着她长大。   可谁也没料到,离婚后没几天,王先生就拿着户口本和监护权证明,跑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己跟自己签了份 “赠与合同”—— 把女儿的房子 “赠” 给了自己。   更绝的是,他办过户比谁都急。上午刚把房产证换成自己的名字,下午就联系中介挂牌,半个月就卖给了陌生人。   等王粒知道这事,已经是 7 年后的 2023 年。她去查房产信息时,工作人员指着屏幕说 “你名下没这套房”,她还以为系统出了错,直到看到过户记录上爸爸的签名,腿一下子就软了。 法庭上的对峙比电视剧还扎心。王先生说 “卖房款是给女儿留学用的”,可法官让他拿转账记录,他支支吾吾掏不出来。   王粒的妈妈张女士在旁听席上哭红了眼:“离婚判决他要给我补偿款,他转头就把女儿的房子卖了,这哪是为孩子,就是为了填自己的窟窿!”   这里得说个法律知识点:监护人根本不能随便动孩子的财产。《民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必须是 “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比如孩子生病要救命钱,或者交学费。像这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卖掉,纯属犯法。   而且王先生玩的 “自己赠给自己” 的套路,本身就是无效的 —— 法律不承认这种左手倒右手的把戏。   王粒的律师在法庭上展示了一份关键证据:当年的购房合同上,爸妈亲笔写着 “此房为女儿王粒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均不得处分”。   网友翻出类似的案例,发现这种事还真不少。有爸爸偷偷抵押女儿的房产去炒股,有妈妈把孩子的压岁钱拿去买奢侈品,最后都被法院判了赔偿。   法律界的人说,监护人的权力看着大,其实有根 “红线” 碰不得 —— 那就是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王粒说,最让她心寒的不是房子没了,是爸爸多次的欺骗。比如,法庭上他口口声声说卖房是为了支付她留学的费用,实际上她私下了解过,留学一直由祖父母支持。   她手机里存着小时候的照片,爸爸抱着她在那套房子的阳台上笑,“现在看那张照片,觉得像假的。”   法院最后判王先生赔 1160 万,跟当年的房价一分不差。有人说 “这数刚好,没让他占便宜”,也有人觉得 “就算赔钱,这父女情也断了”。   王粒拿到判决书那天,给妈妈发了条微信:“钱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知道错了。” 可王先生上诉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现在他得卖房卖车才能凑够这笔钱。   这事藏着个最扎心的现实:父母给孩子留的后路,有时候会被最亲的人截断。但法律给了孩子一把 “保护伞”——《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专门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破坏未成年人的财产。   哪怕是亲爹,伸手碰了不该碰的东西,也得付出代价。   现在王粒在朋友圈偶尔发动态,晒的不是奢侈品,是自己攒钱租的小公寓。   她说:“靠自己挣来的踏实,比千万房产靠谱。” 只是偶尔路过海淀区那片小区,她还是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 那里曾有她以为永远不会变的家。   你们觉得,这 1160 万能弥补父女间的裂痕吗?要是遇到亲人动了自己的财产,该怎么保护自己?评论区聊聊,给更多人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