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中国人的应变能力确实厉害,社保新规刚出台,各种应对办法就冒了出来。
所谓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照这趋势,以后恐怕人人都得当 “老板” 了 —— 没了雇佣关系,全成了合作伙伴,见面打招呼怕是都得喊 “王总”“李总”……
有老板想出了重新签合同的招:把原来的劳动合同换成合作协议,待遇倒是不变。
协议内容大致是:甲方是出资方,占 99% 的利润,也承担全部风险;乙方以劳动技术入伙,不担风险。每月能领基础费用,合作满一年后乙方想退出,只需付 1 元违约金就行。
不知道接下来新规会怎么调整,大家怎么看?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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