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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

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手费,我们好聚好散。”但于文凤拿钱后,转头就把周星驰告上法庭。

2024年,被誉为“喜剧之王”的周星驰迎来了60周岁生日。

岁月在他脸上刻下痕迹,这位带给无数观众欢笑的巨星,至今未婚未育,让许多影迷感到惋惜,认为无人继承他的电影事业。

粉丝们最期待听到的消息莫过于“周星驰大婚”,但从女性视角看,周星驰或许并非理想的伴侣。

周星驰成名后,与多位知名女星有过恋情,包括朱茵、莫文蔚等,但均未修成正果。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与富商之女于文凤长达十三年的感情纠葛。

为了给这段关系寻求最终答案,于文凤甚至不惜花费1800万港币天价律师费,将周星驰告上法庭。

香港兰桂坊是周星钟爱的休闲场所,也是他私人生活的舞台。

1998年11月,周星驰以“蒙面侠”造型在此骑单车,身旁的于文凤被媒体拍到。

恋情曝光后,周星驰对外澄清两人只是“好朋友”。

月底,两人在兰桂坊“镛记”餐厅用餐后出门遇记者,慌忙分开的举动反而坐实了恋情。

于文凤的身份也被挖出,她是香港建设集团创始人、身价超30亿的富豪于镜波的小女儿。

出身豪门的她本可像兄姐一样开创商业帝国,却因爱上周星驰而改变人生轨迹。

2002年,于文凤加入周星驰公司,掌管财政大权,月薪仅2万港币。

这对普通人已是不菲,但对豪门千金而言微不足道。

加入前,她哥哥曾劝阻:“你去他那里,在这段感情中,你能得到什么?”

或许是为了寻求保障,2002年圣诞前夕,当周星驰想送她单车时,于文凤提出:“我不喜欢单车,我只要我给你投资物业利润的百分之十。”

热恋中的周星驰爽快答应,但这一口头承诺未写入合同。

谁也没想到,这句承诺日后会引发漫长诉讼。

于文凤商业才华出众,为周星驰赚取巨额财富。

两人在一起的十三年间,周星驰身价倍增,于文凤功不可没。

然而感情最终破裂。

2010年10月,港媒报道两人分手,于文凤被拍到与廖创兴银行太子爷廖尧城同行。

据报道,分手后两人未交恶,于文凤仍继续在公司工作,关系转为合作伙伴。

但表面的平静未能维持。

导火索正是那“百分之十”的利润分成。

于文凤认为,她为周星驰创造了数亿财富,而他前后只支付约一千万,远低于承诺比例。

于是她将周星驰告上法庭,索要7000万佣金,并高调以“周星驰前女友”身份曝光财务细节。

这场官司打了八年。

2020年正式开庭,双方聘请豪华律师团。

周星驰方提出两点核心:其一,之前支付的一千多万是赠予而非佣金;其二,“百分之十”承诺只是热恋情话,类似“摘星星”的浪漫表达,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院采纳此观点,于文凤败诉。

十三年的感情,八年的诉讼,耗费1800万律师费,于文凤终于得到法律答案。

官司结束仅两个月,于文凤便与廖尧城注册结婚。

而周星驰,继续独身生活。

回顾周星驰情史,在于文凤之前,罗慧娟、朱茵等女星都与他有过深刻情感纠葛。

罗慧娟曾与他地下恋三年,一度谈婚论嫁,但当她主动求婚时,周星驰未答应。

罗慧娟曾评价:“他是一个痛苦的人,永远为工作,相处需耐心。”

朱茵的恋情也让她分手后痛苦多年。

这些经历印证了与天才相伴需要极大包容和耐心,而这份耐心总有耗尽之日。

晚年的周星驰在接受采访时谈及婚姻显得消极落寞:“但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还会有机会吗?”

透露出深深孤独。

或许是对电影艺术的极致追求,让他将全部心力投入创作,忽略了经营长久稳定的感情。

他的电影成就无数经典,带给世人无尽欢笑,却也似乎让他错失了普通人的天伦之乐,成为这位喜剧之王光环背后一份难言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