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张亚林
8月1日,新乡市正式发布《新乡市市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将实行收费管理,并遵循差别化定价原则。这一举措旨在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同时通过价格杠杆合理调节停车需求,该《规定》的出台将对卫滨区、红旗区等7个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道路停车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规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坚持“现实需要、科学施划、便民为主、合理调节、总量控制”原则。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保障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施划泊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或撤销。值得注意的是,收费泊位的定价机制成为核心内容——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将按照“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昼间高于夜间”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通过价格差异引导车辆向非核心区域、非高峰时段分流,提高泊位周转率。
在收费细节方面,《规定》明确了多项减免政策:机动车停放30分钟以内免费;军车、警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及残疾人专用车可全额免单;经认定的新能源汽车更能享受停车服务费减半的优惠。这些政策既保障了短时办事、特殊需求群体的权益,也体现了对绿色出行的鼓励。
对于停车行为,《规定》要求车主按车型、时段顺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泊位,且需按时缴纳费用。免费泊位连续占用不得超过48小时,违者将面临管理部门的规范劝导。同时,严禁在泊位外乱停、设置障碍物、占用无障碍泊位等行为,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更是被明确禁止进入道路临时泊位。
在管理服务上,收费泊位将由政府委托专业单位运营,管理人员需佩戴统一标识,公示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实时上传数据。市民可通过智能化系统缴费,管理单位还需提供信息咨询、缴费提示等服务,市城市管理部门也将建立投诉机制快速响应公众反馈。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路边停车收费将成为新乡市交通管理的新常态。这一制度通过“收费调节+精细管理”双管齐下,既能缓解核心区域停车难问题,又能为城市交通治理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最终惠及广大市民的出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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