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的认知是错误的 大连工业大学李某莳事件为何会出现两个极端。作为一个公民我支持学校所做处罚,认为十分正确。可为何网上部分所谓大V和有些知名媒体会出现不同声音,认为这是私德,不应开除,不应曝光,要治病救人。这个世界怎么了,还有同情女孩的,她所做的哪件事在当代大学生身上都可以说是颠覆三观。跪舔电竞渣男,背叛男友,知三当三。简直是丢人丢到国际上了。这样的人值得同情吗?这样的人配当大学生吗?这样的人还能挽救吗?这样的人有公俗良知,礼仪廉耻吗?不知道这些网络大V和媒体代表什么,还是我和广大网友认知出了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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