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你还不知道吧,国籍法要改?
有网友发文呼吁:国籍法和外籍婚姻法应该修改一下!
国籍法应该父系入籍为主,保护本国男性的权益优先,不能让女性的选择剥夺男性的权益!
光是国籍法和外籍婚姻法,就已经害了我们男生这么多年的损失了。
国籍法当前的规定是这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公民出生为国籍,以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生的为本国国籍。”
看似没有问题,实际上存在隐患。因为是以出生为国籍,意味着父母与孩子都是国籍1国,而出生在2国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优先保护女性权益的现象:
1、女性与外国人结婚,婚后随夫姓,孩子都随父亲姓氏,成为外国国籍;
2、女性与外国人结婚,婚后随夫姓,父亲是东方大国国籍,孩子出生在国外,自动获得父亲的国籍。
当前的规定优先保护的是本国女性的权益,让本国男性的权益受损。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家对外国男性与本国女性的婚姻限制,外嫁女应当取消本国国籍,而是优先保护本国男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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