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男子到广州找工作,中途在越秀区一家快餐店吃饭,快餐18块钱一份,这名男子就点了一份烧肉白切鸡饭。
大约过了几分钟就,店老板给他端上来饭菜。
这名男子看到饭菜之后,心里面就感到十分生气。他认为,这份饭菜的量实在太少了,白切鸡的量还可以,但烧肉太少了,18块钱就吃这样的快餐,实在太贵。所以他就向店老板抱怨,想让店老板给他加点烧肉。
结果快餐店老板对他说,菜市场里面的烧肉要卖到几十块钱一斤,烧肉都是很贵的。如果自己到菜市场里面买烧肉的话,根本做不起快餐。这些烧肉都是自己买猪肉回来自己做的,18块钱一个快餐,给这样的肉量,自己根本不赚钱。
这名男子看到店老板不同意加烧肉,觉得自己吃亏了,在吃饭的过程中,又连续装了两碗白饭,勉强把白饭也吃完了,觉得这样才能把钱吃回来。
那么你们觉得,这样的快餐,卖18块钱真的很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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