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的案件,以我女性的角度看,就是一起典型的强迫性案件。 从女方的反应来看,她明显不愿意。订婚的第二天,男方就强行要和女方发生关系。女方非常激烈地反抗,试图逃跑,还不停地呼救,这说明她并不想和男方在一起。 根据女方的父亲所说,彩礼是男方给了10万,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买了一套。女方之所以同意订婚,似乎正是这彩礼与房产起了关键作用。 不难推测,若不是这两点,女方大概率不会同意和男方订婚。即使结婚了,怕也可能由于感情不合,双方都不会有好结果。这说明,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交易,而不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结合。 现在好多人结婚,眼里只有彩礼、房子,把好好的婚姻当成做生意,忘了婚姻想要长久,靠的还得是两个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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