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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道员如果升任布按,是直接上任还是参见皇帝后才能赴任?

清代的督抚布按如果长时间在外地任职,那么需不需要不定时或定时地到京师参见皇帝?此外,道府一级的如果升任布按,是直接赴任还

清代的督抚布按如果长时间在外地任职,那么需不需要不定时或定时地到京师参见皇帝?此外,道府一级的如果升任布按,是直接赴任还是要到京师向皇帝当面谢恩?这两个问题是一个读者提出的,让御史单独撰写文章给予解答。

其实以上两个问题涉及到清代的两个制度,即“朝觐”与“陛辞”,下面分开来讲。

朝觐制度的出台及调整

顺治三年七月,鉴于全国的政治形势逐渐趋于稳定,摄政王多尔衮下令出台了朝觐制度。规定各省督抚、布政使、按察使以及府州县正印官,每逢三年大计之时都要入京请训。

也就是说,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道员、知府、知州、知县以及厅的长官同知、通判等正印官每三年都要入京朝觐。

入觐之前,吏部要将花名册颁发给各省督抚,令其将应朝觐官员的姓名、籍贯以及启程日期于十月上报吏部。应朝觐官员必须限十二月到京,违限者立即参奏。同时,为了节省开支,还规定朝觐官员不得使用驿站。

清初时期,朝觐是一个很隆重的典礼,各省的官员到京后,皇帝会在统一的时间内集体接见并当面考核,地点一般都在太和殿。

应该说朝觐制度是借鉴了明代的做法,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发现了不少问题。顺治九年四月,鉴于府州县正印官入觐时“势必委署,但署官害民,反为地方之累”,规定布政使、按察使只需派一员入觐,各府派佐贰一名入觐,州县官则不必入觐。

康熙元年三月,朝廷也出台了新的措施,布政使、按察使在大计之年停止入觐。但是到了康熙十二年的时候,山西道御史马大士上奏说:“各省布政使、按察使由于掌管该省钱粮、刑名,熟悉地方利弊,建议仍行旧制,令藩臬亲身朝觐”。这一建议获得了康熙的批准。

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左都御史佛伦指出各省官吏入觐之弊,藩臬入觐后代理官员不熟悉钱粮、刑名而贻误地方政务,而且很多藩臬大员借入觐之机,一路上借端私派,扰害百姓。因此佛伦建议,“请将各省藩臬及各府佐贰官员入觐之例,通行停止。”

佛伦的建议得到了康熙帝的认可,从此各省藩臬及府州县官吏的朝觐之制不复存在了,各省官吏的贤否,完全取决于督抚的考语。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地方文武大员,则根据路程远近的不同,或三年、或二年朝觐一次。

朝觐对于藩臬来说,是一种政治身份的象征,可以向皇帝直接反映地方重大政务,而取消藩臬朝觐之后,他们则彻底地沦为了督抚的属员。

陛辞制度的执行情况

清初,凡是新任督抚提镇,在正式上任之前,非经特许,都得入京陛见请训,应谢恩者要修谢恩表,谓之“谢上”。

乾隆时期制定了外省官员请训之制,规定:“凡补授道府等官,于起程赴任时,皆诣宫门清训”。这一规定的出台,将陛辞的对象从原先的督抚提镇,下放到了道府一级,从而扩大了请训官员的范围。

赴任官员陛辞的具体程序为:赴任官员从本衙门领取任职书后,到鸿胪寺投递报单,如遇朝期(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为常朝)则直到太和殿随同行礼,谢恩辞朝;如果免朝,鸿胪寺官引陛辞官员四品以上者至午门外行礼。

当然陛辞的执行也不是铁板一块,尤其是偏远省份的道府因来回花费的时间过长,皇帝往往免其陛辞。同时,有些官员是因突出情况而被紧急提拔调用的,那么就属于“应速赴任者”,这一类官员就无需陛辞,即令赴任。

陛辞总体来说还是过场大于形式,主要是体现出皇权至少的原则。不过清代的皇帝大多勤政,一些特殊地域和特殊岗位的官员,在陛辞时皇帝也会亲自接见,并当面进行考核。

比如康熙二十年二月,直隶巡抚于成龙进进陛辞,康熙帝就当面赞扬他为“今时清官第一,殊属难得”,勉励他“始终一节”。

再如康熙三十七年正月,河南巡抚李国亮在陛辞时,康熙帝就对他提出要求,说:一省之事,完全取决于督抚,他告诫李国亮爱惜名声,自立品望,否则“朕断不姑容”。

朝觐和陛辞虽然形式化比较严重,但也的确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皇帝不仅可以直接熟悉和了解官员,而且为考核其他官员提供了重要依据。如于成龙在陛见时,康熙帝就问他“属吏亦有清廉者否”,于成龙当面举荐了知县谢锡衮、同知何如玉、罗京,这些人后来都得到了提拔重用。

此外,在陛见过程中,官员也会提出一些重要的意见和建议,给皇帝制定政策提供了一定的依据。这一类案例就很多,御史就不详细举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