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了十多年的中介也是第一次遇到。今天有客户跟我说他买了一个二手房,过户了也放贷款了,现在就是住不进去,没有任何纠纷,也不是房改方,现在愁的头发都发白了。我敢肯定说百分之八九十人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你现在正在看二手房或者是正在打算入二手房的,一定把这个视频给看完,点个赞收藏一下,对于你肯定会有所帮助的。这个坑就是民法典第366条,明明说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对他人住宅占有或者是使用,这个权用来满足自己对住宅需求,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

简单来说,如果被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就算你过了户产权是你的,但是你住不进去,只能享受居住的人先住着。那什么时候你才能住进去?那得这个人不在了,你才能住进去,有的人就钻了这个空子。

如何能够避免这种坑?很简单,在订房之前先让业主去房管局里面查一下房屋的资料,给你上面写的很清楚。这个房子如果没有抵押、查封或设立居住权,如果没有这样的房子千万不能购买。如果没有这样证明,刚需买房本来就不容易,有些人甚至要掏空两代三人的钱包,所以说千万不要被踩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