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每天的大量工作都面向亿万基层农村群众,乡镇政府工作干的好与坏,权力运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农村百姓的利益得失,也是政府在广大基层群众心中形象的第一手资料。
所以乡镇机构改革核心之一就是严格限制权力的运用。
在现行体制框架内,重置乡镇政府权力结构,对其权力进行有效限制---
而在其原有权力谱系中,取消其部分权力具有决定性意义。
密切涉及群众利益、民生的原属乡镇政府所属职能应取消掉,如低保、评残、社保、违建拆迁、大病救助等等。
乡镇政府中原有这些业务站所统统裁撤掉,对其内非编人员终止劳动合同。
将裁撤的业务归口县直业务局,原相关业务站所变为县直机关派出机构,与乡镇政府无隶属关系。
站所内正式在编人员的编制、档案、组织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统统转移到相关县直部门。
且对这些人员进行乡镇对调。
直接归口,即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够减少昔日处理这类业务所参杂的“人情、后门”等影响公正的不良因素。
且原属从事这些工作的乡镇干部还有包村、防火及其它繁杂工作,也不可能成为孙悟空多变几个“分身”出来,只能勉强应付本职工作而已,得过且过,归口之后则能大为改观。
更重要的是低保、社保、拆迁等直接涉及民生利益是农村群众重大的利益聚集点,更是矛盾集中爆发地,很多信访事件都与此有关。
垂直归口后,专业县直机关对政策的把握水平、工作效率、解决问题的方案及程度将更胜一筹。
乡镇政府还有何用?
县级部门的职能下放了,人员也应该缩减,否则本来就轻闲的县级机关,更是人孚于事了。
首先要撤消市一级
[点赞]
县管(人财务)乡用。
全部的归县级直管,县级部门管得到了?
好,有些政策需要的是公平,真实,而不是所谓的便民[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