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查阅关于“黑龙十八手”的诸多资料后,这套曾被冠以“中国最凶残军警格斗术”的拳法,让我深刻感受到传统武术在实战与伦理之间的复杂张力。它诞生于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军事需求,却在推广中因“非死即残”的杀伤力被时代淘汰,成为江湖传说与武术哲学的双重载体。
一、暴力与实用:战场艺术的极致表达黑龙十八手的核心价值在于其“一击必杀”的实战性。
作为黑龙江武警总队于1981年总结的擒拿术,它专攻人体脆弱部位:插眼、锁喉、击裆等招式,结合蝎子倒爬功、倒立行走等极端训练,旨在短期内培养出“遇指指折,遇骨骨断”的杀伤效率。这种设计源于对犯罪分子的高效压制需求,例如1992年“退伍军人以一敌十四”的民间传闻(尽管真实性存疑),正是其暴力美学的极致体现。与少林十三抓等传统武术相比,它剥离了套路表演的“观赏性”,直指生死搏杀的本质,堪称冷兵器时代格斗技术的巅峰。
二、修炼的双刃剑:身体与心智的异化然而,黑龙十八手的训练体系暗含巨大代价。其“每日倒立行走100米”“三指俯卧撑”等要求,不仅对体能的挑战近乎残酷,更对心理产生深刻影响。有练习者描述,长期训练后会产生“下意识的攻击欲望”,甚至在与他人日常接触时“直奔要害而去”。这种“杀意内化”现象,印证了文献中提到的“心态阴狠、情志失控”风险。更值得深思的是,一名退役武警教官拒绝传授儿子此术,坦言“怕他学坏”——暴力技术的掌握与人性克制间的矛盾,在此暴露无遗。
三、被禁与失传:现代社会的必然选择黑龙十八手的式微,表面看是因招式过于阴险,实则映射了武术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转型。随着法治完善,治安场景从“生死搏杀”转向“可控制敌”,强调关节控制的巴西柔术、电击器械等非致命手段成为主流。而黑龙十八手“招招致命”的特性,既不符合执法的人道主义要求,也难以适应复杂战术环境,最终被部队淘汰。其存续仅见于少数侦察部队或民间猎奇者,成为武术进化史上的“活化石”。
四、文化符号:暴力美学的当代隐喻在文学与影视中,黑龙十八手常被赋予神秘色彩,如小说《都市:舔狗?我早就不当了!》将其塑造成主角逆袭的“杀手锏”,暗合现代社会对原始力量的崇拜。而民间关于“退伍军人单挑黑帮”的传说,则将其升华为正义暴力的象征。这种矛盾的文化形象,恰恰揭示了人类对暴力既恐惧又迷恋的复杂心理——我们渴望拥有摧毁威胁的能力,却又恐惧失控的代价。
结语:武术的终极命题黑龙十八手的兴衰史,本质是武术伦理的永恒课题:如何在“制敌”与“止杀”、“力量”与“克制”之间找到平衡?它提醒我们,真正的武术精神不应止步于肉体征服,更需包含对生命的敬畏。正如一位练习者反思:“一个能把自己往死里练的人,普通人怎能是对手?但若因此迷失心性,功夫再高亦是囚徒。” 或许,这才是黑龙十八手留给后世最深刻的遗产。
(注:本文引述案例与招式为文献记载,请勿模仿危险动作。武术修习应遵循合法途径与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