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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一名女干部在网上帮老乡卖了3000元熟肉产品,没想到被买家以出售“三无

吉林辽源,一名女干部在网上帮老乡卖了3000元熟肉产品,没想到被买家以出售“三无

吉林辽源,一名女干部在网上帮老乡卖了3000元熟肉产品,没想到被买家以出售“三无产品”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10倍赔偿,一审法院支持了买家请求,二审法院作出了相反的判决。2024年春天,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法官正在宣读一起食品销售纠纷案的终审判决。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涉及一名热心助农的女村干部和一位自称"老乡"的买家之间的纠纷。在大约半小时的宣判过程中,法院最终驳回了买家要求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为这起持续数月的纠纷画上了句点。当法槌落下的那一刻,坐在被告席上的侯女士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位年仅30岁的女村干部,之前因一审判决需要赔偿28610元,这对一个普通的村干部来说并非小数目。如今二审改判,不仅免除了赔偿责任,更重要的是还了她一个清白。审判庭外,不少当地村民自发前来旁听庭审。他们大多是平日里经常找侯女士帮忙销售农产品的乡亲。在得知判决结果后,村民们纷纷表示支持。一位姓王的大叔说:"侯干部一直都在帮我们卖东西,从来没收过任何好处,这次终于还了她一个公道。"当地媒体对这起案件也给予了持续关注。一家市级媒体的记者在现场采访时指出,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关系到一起具体的消费纠纷,更涉及到农村电商发展和规范"职业打假"行为等深层次问题。在二审判决书中,法院着重指出了两个关键点:首先,买家并非真正的消费者,其购买行为存在明显的牟利目的;其次,涉案的熟食产品属于散装食品,且买家在购买时已经充分了解了产品信息。这些认定为改判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辽源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类似的"职业打假"案件时有发生,有些确实起到了监督市场的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以牟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可以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当地工商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也对此案作出评价。他表示,政府一直在努力培育和规范农村电商市场,鼓励农产品上行。但同时也要注意,在帮助农民增收的同时,必须注重食品安全和规范经营。这起案件的判决既保护了诚信经营者的权益,也提醒了经营者要注意完善经营手续。随着二审判决的落定,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从最初的一审判决支持买家诉求,到二审改判驳回索赔请求,整个过程历时近半年。这个结果不仅为侯女士这样的基层干部解除了后顾之忧,也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司法实践参考。回溯这起案件的始末,事情要从侯女士的个人经历说起。作为一名拥有2万多粉丝的网络主播,侯女士长期在网络平台上帮助当地农民销售农产品。她的直播间里经常可以看到各种本地特产,从时令蔬果到农家腊肉,都是她帮助推广的对象。正是因为这份热心,村民们推选她担任了村干部。在担任村干部期间,侯女士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助农工作中。她经常走访村中的农户,了解他们的产品特色,帮助制定销售方案。特别是对于一些手艺人,她会重点推广他们独特的产品。比如这次案件中涉及的熟食产品,就是村里一位手艺人制作的特色美食,在当地颇有名气。案件发生在2024年初。当时一位自称是老乡的男子通过网络联系到侯女士,表示要订购一批熟食产品用来招待同事。订单包括15只大鹅以及猪蹄、肘子、猪肚等下酒菜,总价值3000元。在交易过程中,侯女士特别提醒对方,这些都是村民手工制作的熟食,保质期相对较短。对方表示完全理解,并爽快地支付了定金。然而,事情很快出现了转折。在收到货物后,这位买家立即以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为由,要求侯女士支付10倍赔偿。这时才发现,买家既不是老乡,购买目的也并非招待同事,而是专门为了索赔。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影响正常经营,侯女士主动提出退货退款方案,希望能够和解。但买家态度坚决,只接受10倍赔偿的处理方案。最终,此事闹到了法院。在一审诉讼中,买家援引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主张侯女士销售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赔偿。一审法院认定产品确实存在标识不全等问题,支持了买家的诉讼请求,判决侯女士赔偿28610元。面对不利判决,侯女士提起上诉。她在上诉书中指出,首先,买家在购买时就已经知悉产品的所有信息;其次,买家以虚假身份进行交易,明显违背诚信原则;再次,涉案产品未被食用,没有造成实际危害,且她已表示愿意退货退款。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了两个关键事实:其一,买家作为职业打假人,其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生活消费需要";其二,生产熟食的村民已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且买家在购买前已充分知悉产品信息。这起案件的转折性判决,不仅还原了一个基层干部助农带富的初心,也为规范"职业打假"行为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它提醒我们,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警惕打着"打假"旗号的恶意牟利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