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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立大功了”!6月2日,浙江一男子河道钓鱼,不料天下雨河水暴涨,男子被困河

“无人机立大功了”!6月2日,浙江一男子河道钓鱼,不料天下雨河水暴涨,男子被困河

“无人机立大功了”!6月2日,浙江一男子河道钓鱼,不料天下雨河水暴涨,男子被困河道中间,一飞手发现后,利用自己的无人机帮忙,由于飞控技术精湛,男子操纵无人机飞到男子上空,并将其成功吊上岸边,用时不到2分钟,男子平安无事……6月2日,浙江丽水景宁沙湾镇发生了一起令人惊心动魄的救援事件,一名男子在河道中钓鱼时,突遇暴雨河水暴涨,不慎被困在河道中央。危急时刻,一位无人机飞手凭借精湛的操控技术,用无人机成功将男子吊回岸边,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两分钟,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6月2日沙湾镇刚下过一场雨,河水开始迅速上涨,一名男子正在河边钓鱼,他身穿下水裤,手持钓鱼装备,享受着悠闲的时光。然而谁也没有料到,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河水暴涨,原本平静的河道瞬间变得湍急,河水迅速漫过他的脚踝,随后没过了膝盖,很快便将他困在了河道中央。他试图往岸边移动,但湍急的水流却让他难以立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河水越涨越高,逐渐逼近胸口。“救命!有人吗?”男子在水中焦急地呼喊,但河道周围空无一人,只有湍急的水流声在回响,他的处境越来越危险,随时可能被水流冲走。与此同时距离事发地约200米的居民陈旺娣正在家附近的地里种地瓜,突然辖区派出所民警打来电话,询问他家里是否有竹筏,可以用来救援河道中的被困者,陈旺娣感到有些纳闷,因为刚下过雨,河水湍急,用竹筏救援实在太危险了。“用什么竹筏,我有无人机,直接把他吊运回来就行了!”陈旺娣立刻意识到,无人机或许可以成为救援的关键,他一路小跑回家,从家里搬出了一台农业植保无人机。这台无人机是他平时用于农业生产和吊运重物的工具,最大载重可达150公斤,而他本人也持有CAAC无人机操控执照,操作经验丰富。陈旺娣迅速赶到现场,向救援人员提出了自己的救援方案,公安和消防人员已经准备好救生橡皮艇、救生圈等工具。但由于河水持续上涨,被困男子命悬一线,传统的救援方式显得力不从心,最终,大家决定尝试用无人机进行救援,而消防员也在岸边随时准备接应。陈旺娣将一根绳索固定在无人机下方,随后操控无人机缓缓升空,无人机飞到被困男子头顶,男子迅速将绳索系在腰间,随着无人机的上升,河水中的男子被一点点吊离水面,整个过程紧张而有序,陈旺娣的手指在遥控器上快速而精准地操作着,确保无人机平稳上升。“别动,保持平衡!”陈旺娣一边操控无人机,一边对着被困男子喊话,河水湍急,无人机在上升过程中受到不小的阻力,但陈旺娣凭借多年的操控经验,始终保持着无人机的稳定,不到两分钟,无人机便将男子安全吊回了岸边。“谢谢!太谢谢你了!”男子安全上岸后,激动地向陈旺娣连声道谢,周围的人也纷纷鼓掌,称赞这次救援既高效又惊险。这起救援事件被拍摄下来后,在社交平台上迅速走红,视频中的场景让无数网友感叹:“科技的力量太强大了!”“无人机不仅能拍风景,还能救人,真是了不起!”但也有网友提出,无人机救人虽然高效,但存在一定风险,需要谨慎对待。与此同时不少网友调侃道:“这真是瘦的好处啊!”原来,被困男子身材较为瘦削,体重较轻,无人机才能顺利将其吊起,网友们的调侃中透着轻松,但也让人感受到一种庆幸——如果被困者身材魁梧,这次救援可能就不会如此顺利。这起事件不仅展示了无人机在紧急救援中的独特优势,也再次提醒了大家在户外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当前正值主汛期,强降雨天气频发,河道水位变化无常,垂钓和户外活动应避开恶劣天气,选择安全地点,如遇险情,切勿盲目自救,应立即报警求助。这场惊心动魄的救援,最终以一个圆满的结局收场,被困男子平安无事,而无人机也“立了大功”,这起事件不仅温暖了人心,也让我们看到了科技与人性光辉的完美结合。
北京,一8旬老人几年前年与二儿子一家签下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定将大兴区的一套房子赠

北京,一8旬老人几年前年与二儿子一家签下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定将大兴区的一套房子赠

北京,一8旬老人几年前年与二儿子一家签下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定将大兴区的一套房子赠给二儿子,条件是对方要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并承担各类费用。起初二儿子一家照料得还行,后来二儿子患癌,他们搬到了东城区居住,并提出为老人租房,但遭到了拒绝。为此,二儿子一家留下了30万元就搬走了。半年后,老人将二儿子一家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房屋赠与,但在诉讼期间,老人因病去世,后来由老人的另外两个儿子代为诉讼。法院判了!据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5月30日报道以及大参考5月10日报道,杨老太和老伴一共生了三个儿子。2018年,杨老太的老伴去世后,她独自继承了位于北京大兴区的一套房子。2021年,杨老太已经生活不能自理了,考虑到二儿子一家就与自己住同一小区,所以就和二儿子签订了赠与协议,只要二儿子一家能负担杨老太日后的生活起居、医疗费等,那她住的这套房子就赠与二儿子。二儿子一家并没有意见,在之后的两年间,也的确履行了照顾义务。杨老太只要去医院,孙子都会全程陪同跑上跑下的。可是自从二儿子被查出患癌后,家庭情况却大变了样。由于需要高额的医疗费,二儿子一家打算搬到东城区居住,并提出为杨老太在东城区租房,以便继续照料。杨老太年事已高,她不想在搬来搬去,所以拒绝了这一提议。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二儿子给杨老太留下了30万元,然后搬走了,杨老太只得搬去与小儿子同住。半年后,杨老太将二儿子一家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当初签订的赠与合同。而在等待开庭期间,杨老太突然因病去世,其另外两个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了这次的诉讼。对于杨老太的行为,很多人不理解:二儿子又不是不愿意赡养,只是因为治病换个地方生活而已,杨老太自己不去,还要把房子要回去,这有点说不过去。那从法律层面来看,二儿子一家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杨老太能否要回房产呢?根据《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也就是说,杨老太与二儿子一家签订的是附带赡养义务的赠与协议,只有二儿子履行了赡养义务,赠与协议才能生效,房子才能真正归属于他。《民法典》第663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由此可见,只要二儿子不赡养杨老太,那杨老太的确有权要求撤销赠与。但是本案中,二儿子一家在签订合同后,一直有赡养着杨老太。而且在二儿子患病期间,准备搬离原先居住的地方时,也打算带着杨老太一起走,是杨老太自己不愿意走。此外,二儿子一家搬离时,给杨老太留下了30万元,这一点说明二儿子一家并未放弃赡养杨老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法院还调查发现,杨老太此前曾提出让孙子辞职,二儿子一家只需要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即可,这显然超出了合理可行的范畴。而在杨老太生病住院期间,其孙子都是全程陪同。这些行为足以说明,二儿子一家对杨老太尽到了赡养义务,只是后来因为二儿子的身体原因,导致不得不搬家。综合这些因素,法院认为杨老太以二儿子不赡养为由,要求返还房子,显然对二儿子来说并不公平。因此,法院决定二儿子只需要返还赠与协议中50%的房产份额。对此,您怎么看?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2025年5月30日
【#男子被毒蛇咬伤忍痛去抓又来一口#】热爱垂钓的王大伯经常去水库甩两杆。一天

【#男子被毒蛇咬伤忍痛去抓又来一口#】热爱垂钓的王大伯经常去水库甩两杆。一天

【#男子被毒蛇咬伤忍痛去抓又来一口#】热爱垂钓的王大伯经常去水库甩两杆。一天下午,他照常去水库边钓鱼,在整理钓位的时候,突然感觉右手被什么东西死死咬着,一看竟是一条拇指粗的蛇。王大伯赶紧把蛇甩走,回过头他想起以前看到的新闻,需要把蛇带到医院,给医生看一下具体什么蛇,方便医生判断。于是,王大伯忍着疼痛用左手去抓蛇,可能是因为紧张,或者害怕,在抓的时候没有抓稳,蛇又“顺便”在左手来了一“口”,吓得他赶紧把蛇甩了出去,家里人见状赶紧把王大伯送到杭州市中医院治疗。接诊的皮肤科蛇伤专科医生经过观察伤口和询问症状,再加上血液等相关检查指标,判断为眼镜蛇咬伤。于是紧急为王大伯注射了抗眼镜蛇毒血清,并结合中医药治疗一段时间后,王大伯顺利康复出院。皮肤科袁丞达主任也提醒大家,如果被蛇咬,首先应该确定是否为有毒蛇。从伤口的痕迹可以做一些初步判断,无毒蛇咬伤后是一排两排或者三排四排牙痕,有毒蛇咬伤后是一颗两颗或者三颗四颗牙痕。此外从症状来讲,无毒蛇咬伤症状轻微,局部肿痛不明显,不会出现视物模糊,呼吸困难等神经系统症状。有毒蛇中,神经毒素毒蛇咬伤局部症状也不明显,会有视物不清,全身乏力,呼吸困难的神经系统症状。“在被毒蛇咬伤后,要尽量记住蛇的外观特点,如果没看到什么就照实说,不要为了让医生看蛇而去特意抓蛇,造成二次损伤。”袁丞达表示,判断是不是蛇咬伤应该是一个动态过程,医生可以根据病人的各项动态检测指标及症状,对症治疗。(潮新闻通讯员徐尤佳记者杨茜)
一觉醒来,献过血的人沉默了!据报道,有一网友发布视频称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

一觉醒来,献过血的人沉默了!据报道,有一网友发布视频称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

一觉醒来,献过血的人沉默了!据报道,有一网友发布视频称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要求患者家属献血才能用血,导致其17岁女儿病情恶化离世,但涉事医生回应称,在家属献血前已为女孩申请输血。卫健委也因此回应,优先献血者用血,但不献血也能用,女孩离世与用血无关。虽然这事儿确实不怪医生,因为医院用血也得从血站取,献血也不是直接献给医院。但是需要用血时,真得需要家属先献血吗?还有献血是爱心奉献免费献,为啥用血却要高价买?虽然血液采集、检测、储存等环节有成本,但买血确实太贵了。对此,你怎么看?
很多人疑惑,为啥要建议按强奸未遂罪论处?6岁女童放学途中,竟被38岁陌生男子

很多人疑惑,为啥要建议按强奸未遂罪论处?6岁女童放学途中,竟被38岁陌生男子

很多人疑惑,为啥要建议按强奸未遂罪论处?6岁女童放学途中,竟被38岁陌生男子强行拖进小巷!幸好女孩大声哭喊,被老大爷及时制止,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男子被抓后称自己喝了酒,还想用香烟和红包堵住老大爷的嘴,这操作哪里像醉汉?很简单,他一个成年人,找6岁女童能有啥正常目的?说饮酒犯浑根本站不住脚。从他的行为动机和现场反应来看,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企图不轨。如果没有老大爷的见义勇为,女童很可能遭到侵犯。这件事也给我们敲响警钟,对这类危害未成年人安全的行为,必须严惩!大家觉得对这种行为该如何量刑才合理?
这个酒店也要完了!27岁被蛇咬亡的女孩,她和男友下榻的酒店,到现在都没有被曝光

这个酒店也要完了!27岁被蛇咬亡的女孩,她和男友下榻的酒店,到现在都没有被曝光

这个酒店也要完了!27岁被蛇咬亡的女孩,她和男友下榻的酒店,到现在都没有被曝光!虽然酒店没什么责任,但这个酒店的生意,基本也被拉垮了!但是,男友背女孩回酒店求助无果,酒店没有对外来游客给到人道主义的帮助,没有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是有的。我敢说,这个三亚酒店,生意绝对会滑铁卢下跌。
浙江乐清,男子在一足浴店花了598元洗脚,期间,在包间洗澡时,女技师帮其加水、搓

浙江乐清,男子在一足浴店花了598元洗脚,期间,在包间洗澡时,女技师帮其加水、搓

浙江乐清,男子在一足浴店花了598元洗脚,期间,在包间洗澡时,女技师帮其加水、搓澡,洗完澡后,女技师又用手在其私处涂抹东西并抚摸。男子起了兴致,欲与女技师发生关系,但因女技师要求加钟,与女技师发生“拉扯”。“拉扯”中女技师从床上掉了下来,后脑勺磕了一个包。男子担心被讹主动报了警,结果悲剧了被指控强奸。(来源:新黄河等)据悉,2年前,男子黄某和2名朋友到一足疗店进行消费。到了足浴店后,黄某要了一个598元的项目。随后便跟着女技师进入包间。进入包间后,黄某换了足疗店提供的短裤后,在包间洗澡池里洗了个澡,期间,女技师又是帮其加水,又是帮其搓澡。黄某洗完澡后,便躺在床上。女技师又用手在其私处涂抹东西并抚摸。黄某一时兴起,从床上坐了起来,欲与女技师发生关系。因女技师要求加钟,黄某不愿意与女技师发生“拉扯”!“拉扯”中,女技师从床上掉了下来,便喊来足疗店的经理,协商处理此事。黄某的2个朋友闻声也从其他包间出来,黄某瞥见女技师后脑勺肿了一个包,担心去医院检查后被讹,便主动报警。结果,令黄某万万没想到的是,民警赶到现场后,女技师表示,黄某要强暴自己,才导致自己从床上摔下来。警方随后以涉嫌强奸罪,对黄某立案调查,而后移送检方审查起诉。目前,黄某已被检方公诉,今日开庭。检方的公诉书显示,起诉的事实依据是,黄某在女技师提供服务过程中,强行搂抱女技师并强行扒开女技师的内裤,欲强行与女技师发生关系,因女技师一直反抗未能得逞,在女技师反抗过程中,导致女技师受伤。对此,黄某的姐姐在接受采访时为弟弟喊冤,认为女技师提供的项目涉黄。黄某的辩护律师也通过暗访掌握了涉事足疗店涉黄的相关证据。但涉事女技师对此予以否认,称事发时,是黄某躺在床上不愿意穿短裤,自己帮黄某床短裤时,被突然坐起的黄某扑倒……此外,黄某的辩护律师还表示,在当时的环境、场合下,包间的门也没有反锁,女技师真的不愿意,可以随时呼叫。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呢?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性关系的行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愿。也就是说,即便女技师提供的项目涉黄,如果女技师在过程中不愿意与黄某发生关系,黄某不顾女技师的意愿,强行与女技师发生关系也会构成本罪。妇女的意愿如何是一种主观心态,很难直接判断,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坚持主客观一致原则,从案发前双方的关系、案发时被害人的认知能力、案发时被害人的反抗能力、案发当时的环境、双方是否熟人关系、事后被害人的反应等因素综合判定。女技师事发时没有第一时间没有呼救,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女技师意愿的一个方面。黄某当时是否违背了女技师的意愿,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虽然黄某的姐姐为黄某喊冤,黄某的辩护人也欲给黄某做无罪辩护,但是警方、检方均认为黄某有罪,其实基本上已经说明了黄某的结局。《两高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不过据悉,黄某的家属也做了两手准备,替黄某赔偿了女技师1万元,已取得了女技师谅解。如果法院真的认定黄某有罪,也可对黄某从轻处理。最后,黄某的案件令人唏嘘。黄某的结局如何,都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一定要尊重女性,无论是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违背女性的意愿。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娄底壮汉拖拽女童事件终于有了最新结果。5月20日,对别人来说是个表达或接受爱

娄底壮汉拖拽女童事件终于有了最新结果。5月20日,对别人来说是个表达或接受爱

娄底壮汉拖拽女童事件终于有了最新结果。5月20日,对别人来说是个表达或接受爱意的甜蜜日子,但对湖南娄底的赵女士来说却是个刻骨铭心而又心惊肉跳的日子。事情已过去了半个多月,每每谈起它,赵女士都心有余悸。那一天放学,赵女士因有事没有去接女儿,6岁的女儿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当女儿走到一条比较偏僻的巷子时,最令人害怕的事情发生了。一个穿着白衣汗衫的壮汉突然出现在赵女士女儿面前,说自己是她同学的爸爸,要辅导她们做作业。赵女士平时常教给女儿一些安全知识,当女儿发现壮汉是个陌生人时就坚决拒绝了。不料,白衣壮汉竟动起手来,强行将赵女士女儿拽进了一条更偏僻的小巷子。惊恐万状的赵女士女儿拼命挣扎并大声哭喊。哭喊声引来了住在楼上的一位正义老大爷,他询问是什么情况,白衣壮汉解释说是自己喝醉了酒,逗女孩玩的。这样牵强附会的解释,老大爷当然不信,不肯放过白衣壮汉。见难以脱身,白衣壮汉便掏出一包烟和一个红包塞给老大爷,正义的老大爷却不吃这一套,坚持要他等女孩家长或民警来处理。白衣壮汉见状又是争吵又是威胁,声音惊动了更多的路人和居民,大家自然不肯放过他。有人拿起手机报了警。事件发生后,赵女士为了替自己女儿讨回公道,更重要的是担心这个白衣男子今后继续危害其他孩子,于是便在网上曝光了此事,希望借助舆论的强大力量严惩白衣男子。现在,警方有了回应。6月3日警情通报显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对这个38岁的刘姓男子予以了拘留,并将依法对他追究刑事责任。这件事至少给了我们如下启示:1.家长平时一定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其逃生的基本技能。2.对上学的小孩子,如果路程较远或沿途路况复杂,家长要选择接送。3.对有危害未成年人苗头的事或人,即便是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我们也要报警,并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4.广大市民、村民对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对这些见义勇为的人有关部门要予以表彰奖励。
商丘一个17岁女孩病重,家属急得火烧眉毛,却传出“医院要求先献血才给用血,最后女

商丘一个17岁女孩病重,家属急得火烧眉毛,却传出“医院要求先献血才给用血,最后女

商丘一个17岁女孩病重,家属急得火烧眉毛,却传出“医院要求先献血才给用血,最后女孩不幸离世”的消息。这事儿一爆出来,家属崩溃指责,网友也跟着揪心——救命关头,怎么能拿血“卡脖子”?后来涉事医生解释说,其实献血前就申请输血了;卫健委也站出来说,按规定不献血也能用血,女孩离世和用血没关系。但大家心里还是犯嘀咕:既然规定是保障生命,为啥执行起来会让家属产生“不献血就没救”的错觉?说实话,无偿献血“互助”的初衷是好的,鼓励大家互帮互助,血库充盈了,关键时刻才能救人。可这次事件里,很明显是医院在沟通和执行上出了岔子。生死攸关的时刻,医生忙着救人,但可能忘了第一时间给家属把用血流程讲清楚,让人家在绝望中生出误解;医院执行规则时,或许也少了点人情味,没让家属吃下“不献血也能优先救命”的定心丸。不过往好处想,这事儿闹大也不全是坏事!卫健委及时澄清,医院和医生直面质疑,这说明咱医疗体系有纠错的勇气。希望以后医院能长个教训,在救命的节骨眼上,多花点心思把规则掰开揉碎讲明白,该优先救人就别让流程绊住脚。相信有了这次的反思,以后类似的误会会越来越少,医疗服务也能变得更有人情味,真正成为守护生命的坚实后盾!#献血##治病##女孩献血#
浙江杭州,男子订了一张大床房,信息显示:15到20平方米,床是1.5米,可当他入

浙江杭州,男子订了一张大床房,信息显示:15到20平方米,床是1.5米,可当他入

浙江杭州,男子订了一张大床房,信息显示:15到20平方米,床是1.5米,可当他入住时却发现,房间小,床小,身心疲惫的他,就较真了,他到楼下买了一把卷尺,上来一量,房间只有8平方米多一点,床是1.35米,他气得马上要退房,还要500元赔偿。但店员却说,他是职业打假人,尺子都是生锈的,随后男子拿出一个证据,让他们哑口无言。5月27日中午,张大伯来到了自己预定的那家酒店,此时的他,开始有点饥肠辘辘,长旅途的坐车,也让他身心疲惫,毕竟他也上到一定的年纪了,他只想赶紧到房间休息,他早就在这里订了一间房。张大伯来到房间,准备好好休息一下,再开始出发去游玩。可当他来到房间,打开门一看,他瞬间一肚子气,只见房间特别的小,那张小床就像单人床一样,房间的布局也显得特别小气。这简直就是虚假宣传,张大伯当时心里就嘀咕着,他定的明明是大床房,他看了看自己定的那间大床房信息。只见自己订的那间大床房的信息明确显示着,面积是15到20平方米,床是1.5米。可现实看来,这间房顶多只有10平方米,那张小小的床,根本没有1.5米宽,他觉得自己被欺骗了。他想到前台理论这件事情,但又觉得没凭没据不好说话,于是他就到楼下的一家店买了一把卷尺上来,他要亲自量一下,这房间,这床到底有多大。结果这一量,他更是气得手抖了,只见房间只有8平方米多一点,床只有1.3米,这明显就是欺骗人。他有理有据,理直气壮地找前台店员理论,说这家店骗人。这时店员发现张大伯较真,就赶紧给他换一间房,但是张大伯不愿意,他报了警,一看了张大伯报了警,店员也报了警。张大伯报了警之后,要求该店赔偿500元,店员就跟民警说,可以退房退钱,但不赔偿,张大伯不乐意,坚决要追究下去。后来通过民警调解,该店愿意赔偿200元,但张大伯依然不愿意,坚持要按照500元赔偿。看到张大伯不愿意,另一个店员站出来了,指出一个细节,告诉大家,张大伯是职业打假人。这个细节就是,那个女店员当时看到张大伯使用的尺子,其实是生锈的,一看就是用了很长时间的。他们由此推想,张大伯就是职业打假人,到处跑,就专门去勒索那500元的。张大伯一听他们的话,就感到他们不可思议,他从东北加跑到这边来,车票机票都不知道花了多少,就为这500元,这不值得,更何况他本来就不是职业打假人。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职业打假人,也为了证明自己的尺子是新买的,他拿出自己买尺子的付款记录,就是在那家酒店楼下的店买的。楼下的店的店主也证明了张大伯的尺子,就是在他家买的,张大伯成功证明了自己不是职业打假人。可这时店员又有话要说了,他说,就算张大伯不是职业打假人,他也是敲诈勒索,是为了勒索那500元,所以才会找这么多事出来。张大伯听到这一句话,终于气愤起来了,他决定再次报警,他要追究店员对他的名誉侵害。那么张大伯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从实际情况上来看,信息显示:15到20平方米的房间,1.5米的大床,实际上只是8平方米多一点,床只有1.35米,他们已经涉及了虚假宣传。对于该店的虚假宣传,他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2、张大伯是根据信息入住的,对于这样的房间,他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际住房和订的房间不一样,该店本来就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根据该店的欺诈行为,大伯可以主张500元的赔偿。3、该店认为张大伯要500元的赔偿,是敲诈勒索,这确实侵犯了张大伯的名誉权。张大伯有理有据,他索要500元赔偿也是合情合理的,有法可依的,针对店员对他名誉权的损害,他也可以主张赔偿。那么你觉得这家店有欺诈行为吗?来源:1818黄金眼,6月4日#记录我的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