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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说,在一个寺庙里遇见一个女生,只一眼就沦陷了。只见她与她妈妈来寺庙许愿,

我朋友说,在一个寺庙里遇见一个女生,只一眼就沦陷了。只见她与她妈妈来寺庙许愿,

我朋友说,在一个寺庙里遇见一个女生,只一眼就沦陷了。只见她与她妈妈来寺庙许愿,还是姻缘签,见她长的灵动清纯,难道还愁嫁不出去?大家对此怎么看?
朱元璋想找理由杀了首富沈万三,指着猪蹄子问:“万三,这是什么菜?”沈万三当然知道

朱元璋想找理由杀了首富沈万三,指着猪蹄子问:“万三,这是什么菜?”沈万三当然知道

朱元璋想找理由杀了首富沈万三,指着猪蹄子问:“万三,这是什么菜?”沈万三当然知道他的用意,“猪”跟“朱”同音,真说出来岂不是找死?于是他绞尽脑汁想出一个绝妙回答,让自己逃过一劫!沈万三本名沈富,字仲荣,大概生于1330年左右,原籍浙江湖州南浔镇,后来全家迁到江苏苏州长洲县东蔡村。他从小帮家里干农活,长大后转行做生意,利用京杭大运河的便利,贩卖丝绸、茶叶和瓷器,还从海外进口珠宝、象牙啥的。周庄银子浜成了他的基地,船队沿河运货,积累下巨额财富。他在南京、苏州等地买田置地,雇人经营,成了江南头号富豪,资产多到能跟国家财政比肩。历史书上说他通过海外贸易致富,确实是元末明初的商业大佬。朱元璋出生在1328年,原名朱重八,安徽凤阳人,小时候家穷得叮当响,父母兄弟多死于饥荒和瘟疫。他先去寺庙当和尚,乞讨过日子,1344年加入红巾军反元起义,一步步打仗升官,占了集庆路改名南京,1368年建明朝,自封洪武皇帝。他重农抑商,觉得商人地位低,却掌控大钱容易威胁皇权,所以严禁官员经商,还清洗豪强来稳固统治。朱元璋从底层爬上来,对有钱人特别警惕,这点在史书里有不少记载。沈万三早年支持过苏州的张士诚政权,出钱修城池和招兵。张士诚败了后,他转投朱元璋,帮着建南京城墙,承担了三分之一的费用。这事儿《明史》里有提,沈万三想借此求得立足。朱元璋起初接受了援助,但后来对沈的财富越来越忌惮,因为沈家钱多得超过国库,容易让人觉得他有野心。历史学家考证,沈万三的富豪地位确实让朱元璋不安,但他们可能没直接见过面,很多故事是后人添油加醋。那个猪蹄的故事,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说朱元璋巡视江苏时去沈家吃饭,指着猪蹄问名,沈万三答“万三蹄”避开“猪”字同音“朱”的忌讳,还演示怎么吃保住命。这事儿出自野史和传说,比如一些笔记小说和地方志,但正史如《明史》没提。专家分析,这可能是老百姓编来讽刺朱元璋猜忌富人的,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皇权的畏惧。真实历史上,朱元璋没必要用这种小把戏,他直接找借口处置人就行。故事流传广,是因为它接地气,突出沈万三的聪明和朱元璋的狠辣。尽管猪蹄事儿是传说,但沈万三帮朱元璋的事儿有历史依据。他不光修城墙,还提出出钱犒劳军队,每人一两银子,总共几百万两。这本是想表忠心,可朱元璋觉得这是僭越,富人买人心威胁皇权。马皇后劝阻,朱元璋才没杀他,而是改成流放。历史书说沈万三被发配云南,财产全抄没入国库。这点在《明史·马皇后传》里有记载,证实了朱元璋对豪富的打击政策。流放后,沈万三到了云南边疆,跟当地将军合作开发茶马古道,继续做点小生意,运茶瓷器换马匹啥的。但他最终客死异乡,年纪大概四五十岁。家族也没好下场,女婿陆仲和卷入胡惟庸案,满门抄斩,后来蓝玉案又株连沈家后人,子孙流散。朱元璋的清洗行动波及很多人,沈家就是典型受害者。这反映了明初皇权对商业势力的压制,避免富豪挑战中央。沈万三的传说不止猪蹄一个,还有聚宝盆啥的,说他有神器生钱,但这些是神话。真实他靠海外贸易起家,明朝禁海前赚了大笔。朱元璋建国后推行海禁,打击私人海上贸易,这也间接毁了沈家生意。历史学家认为,沈万三代表了元明交替时的商业繁荣,但遇上重农抑商的政策,就注定悲剧。老百姓爱传他的故事,是因为羡慕他的财富,又同情他的下场。朱元璋对富人的态度,在整个明朝影响深远。他杀了很多功臣和豪强,巩固了皇权,但也让经济受挫。沈万三案就是例子,显示皇帝容不得民间势力太大。现代看,这事儿提醒人,财富和权力碰撞时,普通人难保全。民间故事虽不准,但捕捉了历史的本质:猜忌和斗争。这个故事流传几百年,到现在还被说成“万三蹄”菜名的由来。苏州周庄有沈万三故居,游客去参观,导游常讲这些传说。但学者提醒,别全信野史,正史更可靠。沈万三的真实一生,是从农民到巨富,再到流放的起落,体现了时代变迁
1942年,70多名八路军在寺庙入睡。一战士半夜小便,忽然瞪大眼睛,高喊:“鬼子

1942年,70多名八路军在寺庙入睡。一战士半夜小便,忽然瞪大眼睛,高喊:“鬼子

1942年,70多名八路军在寺庙入睡。一战士半夜小便,忽然瞪大眼睛,高喊:“鬼子来了。”谁知,教导员竟表态:“我建议投降!”孙黎这家伙,出身山东一个地主家庭,家里田多得数不过来,佃户一大堆,从小日子过得挺滋润。他小时候看着佃农累死累活,心里也不是没触动,对社会不公平的事儿有点想法。20年代末,他跟着潮流加入了共产党,满腔热血想干点大事。抗战爆发后,他混进了八路军,当上了教导员,专门负责训练新兵、给大家洗脑鼓劲。可这家伙心气高,总觉得自己才华横溢,当个教导员太屈才了。时间一长,他对组织安排的职位越来越不满意,觉得自己没被重用,心态就歪了。开始干些见不得光的事儿,比如私下挪用公款,买点奢侈玩意儿给自己享受。他还不老实,跟好几个女人搞乱七八糟的关系,尤其是跟一个女卫生员走得特别近,部队里都传开了。这还不算啥,更离谱的是,他后来跟日军特工搭上了线。日军许了他不少好处,钱啊权啊啥都有,他眼红了,革命理想早扔一边去了,最后彻底叛变。1942年夏天,鲁中博山县附近,70多个八路军战士打了一天仗,累得不行,就找了座破庙歇脚。这帮战士好不容易能喘口气,谁也没想到危险已经近在咫尺。孙黎那天晚上跟大家说,他出去找点吃的。其实这都是幌子,他早就跟日军偷偷联系上了,商量好了要把这支队伍卖给敌人。半夜时分,战士苏成起来小便,借着月光一看,远处有枪械的反光,吓得他赶紧喊人。可这时候,孙黎跳出来唱反调,说啥“咱们打不过,不如投降算了”。战士们一听就炸了锅,谁也没想到教导员会说出这种话。大家伙儿没理他,抄起家伙就跟日军干上了。可惜,关键时刻才发现弹药被人动过手脚,早就卸得差不多了。结果这场仗打得惨烈,大部分战士不是牺牲就是被俘,血亏。孙黎这家伙干完这缺德事儿,直接投了日军,彻底撕下了伪装。八路军这边损失惨重,鲁中军区气得牙痒痒,立马下令追捕这个叛徒。可孙黎也不是傻子,投敌后躲得严严实实,找了个戒备森严的院子藏身,还养了狼狗,雇了保镖王化月给他看门。八路军好几次行动都扑了空,愣是抓不到他。这事儿拖了两年,到了1944年,孙黎终于露了马脚。他被自个儿的狼狗咬了伤,疼得不行,只好找医生。八路军的锄奸队员瞅准机会,伪装成医生混了进去,趁他不注意,直接把他干掉了。牺牲的战友总算讨回了点公道,可那70多个弟兄的命,再也换不回来了。要说孙黎为啥走到这一步,说白了还是私心作祟。他出身地主家庭,从小锦衣玉食,革命那套艰苦朴素的生活他压根儿受不了。共产党讲究平等,他却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职位不高就觉得自己吃了亏。加上日军那边抛来的橄榄枝,钱、女人、地位啥都有,他那点信念早就被腐蚀干净了。这家伙的背叛,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是长期积累下来的结果。这事儿一出,八路军内部也炸开了锅。为啥弹药会被卸?为啥孙黎能跟日军勾结这么久都没人发现?这说明部队里有些漏洞没堵上。孙黎能干出这种事儿,肯定不是一个人单干,他跟日军搭上线,中间少不了些环节。战士们拼死拼活在前线打仗,后方却出了这种内鬼,实在是让人寒心。这场惨败,不光是孙黎一个人的责任,也给部队敲了个警钟,得好好整顿内部,别再让这种事儿重演。孙黎投敌后,八路军也不是没努力抓他。鲁中军区派了好几拨人,次次都铩羽而归。孙黎藏得太狡猾,那院子跟堡垒似的,狼狗一叫就露馅,保镖王化月又是个狠角色,八路军几次行动都没能得手。1944年那次,要不是他自己被狗咬了,锄奸队还真未必能逮着他。这也说明,干掉一个叛徒,光靠决心还不行,得有点运气和脑子。孙黎这号人物,放到抗战那会儿,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他背叛的不光是战友,还有整个抗战的大义。70多个战士的命,就因为他一个人的私心,全搭进去了。这事儿听着就窝火,可也得承认,战争那会儿,像孙黎这样的人不是个例。抗战艰苦,有人扛住了,有人却扛不住诱惑翻了船。孙黎的下场挺解气,可代价也太大了点。
近日报道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

近日报道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

近日报道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现金留给了女儿做抚养费。10年后,男子找到女儿,要求女儿每月拿1000元生活费给他用,女儿没给,男子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可女儿却说父亲只有54岁,并未丧失劳动能力,自己刚工作不久,无法支付20万,法院判了。"爸,十年不见,一见面就要20万?"法庭上,女儿的一句质问让整个庭审现场鸦雀无声。谢某站在被告席上,神情复杂,他或许从未想过,自己十年前的选择,会在今天以这样的方式迎来结局。法院的判决最终站在了小谢这一边,法院认为,谢某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现有存款足以维持生活,不符合赡养条件。而且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强调,赡养义务并非单向的索取,而是建立在长期亲情关系的基础上,谢某十年间对女儿不闻不问,如今突然要求巨额赡养费,显然有违常理。而对于小谢来说,这场官司虽然胜诉,但父女之间的裂痕恐怕难以轻易弥合,毕竟法律可以裁定赡养费的支付与否,却无法修补破碎的亲情。十年前,谢某因不堪工作压力,毅然辞去稳定工作,选择上山修行。妻子无法理解他的决定,两人最终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时,谢某将一套房产和50万元现金留给了当时年仅17岁的女儿小谢,并额外补偿前妻15万元,自己仅带着少量积蓄离开。随后的十年里,他辗转各地寺庙,甚至一度栖身山洞,过着清苦的修行生活。然而,长期的戒律约束和微薄收入让他精神崩溃,最终选择还俗。2023年,谢某联系女儿,要求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但小谢并未回应。一年后,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理由是双方关系恶劣,按月索要"不方便"。然而,这一诉求在法庭上遭到了小谢的强烈反驳,她指出,父亲54岁,身体健康,完全具备劳动能力,只是主观选择不工作。此外,她刚步入社会不久,月薪仅1万元左右,扣除上海高昂的生活成本后所剩无几,根本无力承担20万的巨额支出。谢某因职场压力选择逃离现实,却在十年后发现,修行未能解决他的困境,反而让他与社会脱节,最终陷入更深的窘迫。他的经历警示我们,面对压力,逃避并非出路,唯有直面问题,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方法。所以真正的修行,或许不在深山,而在尘世,因为人生的难题不会因为逃避而消失,责任与亲情,终究需要我们自己承担和维系。信息来源:环球网丨《上海一男子上山修行10年后,精神崩溃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元赡养费》光明网丨《男子修行十年后还俗,起诉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被驳回》文丨小王编辑丨史叔
惊掉下巴!安徽六安深山里的一个寺庙,出现了一名奇怪的女子,令人匪夷所思。这

惊掉下巴!安徽六安深山里的一个寺庙,出现了一名奇怪的女子,令人匪夷所思。这

惊掉下巴!安徽六安深山里的一个寺庙,出现了一名奇怪的女子,令人匪夷所思。这名女子天天穿着尼姑的尼姑服,在香客前面做出一副乞讨的样子。令人震惊的是,竟然还有香客往她的碗里投钱。这名女子天天在寺庙里做尼姑状乞讨。据说,这女子名叫王欢。假和尚、假尼姑在街头、寺庙、景区等地,以宗教的名义化缘(乞讨)骗钱的现象,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他们严重影响了宗教的纯净、神圣,给香客、游客带来了不便。我们国家,法律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打着宗教旗号违法犯罪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名女子王欢,在深山寺庙里穿尼姑服做尼姑状乞讨,严重影响了寺庙的清净,希望大家碰到这种现象,一定要重视,要举报此类事件。
跟少林寺新方丈释印乐合影的美女是谁啊?最近好多人都在猜。有人说是游客,也有人觉得

跟少林寺新方丈释印乐合影的美女是谁啊?最近好多人都在猜。有人说是游客,也有人觉得

跟少林寺新方丈释印乐合影的美女是谁啊?最近好多人都在猜。有人说是游客,也有人觉得眉眼间有点像,猜是不是亲戚,这事儿还真没个准信儿。不过话说回来,俩人合影时隔着段距离,表情都挺自然,美女穿着得体,看着落落大方,个子比方丈还稍高些,确实亮眼。方丈呢,五官周正,一身正气,笑起来也和善,难怪有人说他是佛门里的清流。其实去寺庙和高僧合影,不少人都觉得是种缘分,跟身份关系不大。就像咱们去景点见到达人、学者,合个影留个纪念很正常。没必要过度揣测,佛门清净地,合影更多是出于尊重和纪念吧。你们觉得这合影背后有啥故事不?或者见过类似的场景吗?来聊聊呗~
少林寺的瓜还没落,矛头又指向了灵隐寺,因为它的方丈释光泉,身世被扒了个干净,没想

少林寺的瓜还没落,矛头又指向了灵隐寺,因为它的方丈释光泉,身世被扒了个干净,没想

少林寺的瓜还没落,矛头又指向了灵隐寺,因为它的方丈释光泉,身世被扒了个干净,没想到比释永信还厉害。灵隐寺,这座千年古刹,本应是清修圣地,如今却被过度商业化蒙上阴影。一年入账6个亿,门票、香火钱、功德箱,收入渠道五花八门。就拿那小卖部来说,8.5平方米,年租金260万,面条50元起,价格高得离谱。香客们本是来求心安,却被这高价惊得心火直冒。佛门讲究慈悲为怀,适当的经济来源能维持寺院运转,大家都能理解。可如此过度商业化,把信仰当摇钱树,实在让人难以接受。灵隐寺背离了清净无为、不图名利的本真,怎么能不让人心寒?信仰不是生意,寺庙也不该是商场。过度商业化,不仅伤害了香客的感情,也损害了宗教的神圣形象。希望灵隐寺能早日回归信仰本质,别让金钱味掩盖了香火味。大家觉得,灵隐寺该如何整改,才能重拾人心呢?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时,男子想到女儿才17岁,将原本应分得的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当时才17岁的女儿。结果,修行10年,辗转多地、四处流浪,携带的50万元积蓄全部耗尽,最终精神崩溃,选择还俗,向女儿索要赡养费时,却遭到了女儿的拒绝!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据悉,男子谢某原系某公司的员工。2010年2月,时年39岁的谢某因工作压力大,选择停薪留职前往山中修佛。转眼4年过去了,谢某打算正式开始修行,向公司办理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与不理解自己的妻子离婚。虽然谢某心意已决,但是心中也有愧,在与妻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原本应该分得的一套价值约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给17岁的女儿小谢,作为小谢的抚养费和对小谢的补偿。另外拿出15万元,作为给与妻子的补偿。随后,孑然一身、断了红尘的谢某便带着仅剩的50万元现金,正式开始修行。可令谢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修行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因寺庙包食宿,但并无收入,修行的10年间,辗转多地,谢某所携带的50万元消耗殆尽,最终被迫四处流浪、在山洞中修行,以致精神崩溃。随后,谢某无奈之下选择还俗。自觉已经老迈,又无劳动能力和工作技术,无法赚钱生活困难,无奈向已经成年且已经有了正式工作的女儿小谢求助,哪成想遭到了小谢的拒绝。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修行前更是将上百万元巨额财产赠与给女儿,如今自己老了,没有了能力了,女儿却对自己不管不顾。谢某一气之下将小谢告上法庭,要求小谢一次性支付给自己20万元赡养费。法庭上,谢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同时还表示2024年11月7日从父母和姐姐处获得了64万元,后用于投资股票,截至目前市值还剩55万元左右。目前,自己在广州租房生活,房租1500元/月,生活支出大概2000元/月,并无工作和收入,现有存款能基本覆盖每月的生活开支,并无重大疾病和重大开销。面对谢某的控诉,小谢仍拒绝支付赡养费,辩称,第一、自己作为谢某的女儿,谢某抚养自己是应该的,与自己母亲离婚时处理的财产分割等事项与本案无关。第二、赡养费支付的前提条件是被赡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谢某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仅是因为其所谓的需要修行,所以未再继续工作,也不符合支付赡养费的法定的条件。第三、自己从2021年才开始工作,目前在上海的工作也仅能维持基本生活,税前工资约1万左右,去掉房租、生活费、衣食住行后其实所剩无几,也不具备一次性支付20万元的能力。第四、考虑到谢某系自己的父亲,自己虽然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谢某要求的赡养费,但愿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每月给谢某一点生活补贴。法院该怎么判呢?《民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可见,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19条第1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包括物质也包括精神方面,而且是无条件的!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可见,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履行,但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包括第一、子女须是成年并能独立生活的;第二、子女须具有负担能力;第三、父母须是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父母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向子女提出给付赡养费的请求,也不是所有子女都负有给付赡养费的义务。具体到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结合谢某辞职前20年的工作经历和辞职后的收入来源来看,谢某目前并不缺乏劳动能力。谢某并无重大疾病和大额开支的情况下,主张离婚时分得的存款已花完也不符合生活常理。另结合谢某的生活现状,谢某的存款状况尚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开支,谢某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自身如今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综上,认为谢某不存在确实需要接受赡养的实际需求,最终驳回了谢某的全部诉请。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

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

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现金留给了女儿做抚养费。10年后,男子找到女儿,要求女儿每月拿1000元生活费给他用,女儿没给,男子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可女儿却说父亲只有54岁,并未丧失劳动能力,自己刚工作不久,无法支付20万,法院判了。“爸!您这十年究竟修行了什么?”10年前,谢某因工作压力大,毅然抛弃妻女选择隐居;10年后,“财产用尽”,生活困难,选择还俗。这归来的第一件事,不是寻找工作,竟然,是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我们离婚吧!工作压力实在太大了……这是寺院的规定!”2014年,谢某为避压力,选择上山修行,事实上,早在2010年,他便已经向单位提出了停薪留职的申请,当初,家人还以为他是一时脑热,虽然反对,但并没有强行制止。谁料,四年后,谢某竟背着妻女正式辞去工作,于2014年协议离婚。离去时,他将本应属于他的一份财产:价值225万的房产和50万现金赠予女儿,此外,另有15万作为补偿,交给妻子。对于女儿的那部分,他称之为“抚养费”,这似乎是一场永远的告别!当时,女儿也仅仅只有17岁,正是即将迎来人生重大转折点的关键时期,父亲的决绝,使她饱受打击,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虽然有丰厚的补偿,但心灵的损伤始终无法弥补,毕业典礼、工作所受委屈等,父亲从来不闻不问!十年间,他仅靠余下的50余万元存款维持生计,自此,谢某辗转浙江、山西等地寺庙,生活十分艰苦,但并非完全隔断人间烟火,每月仍能有1至2千元收入,然好景不长,财产用尽的他,一度居住在山洞内。“女儿啊,爸爸现在生活困难,能不能帮助我一次……”2023年,谢某就曾向女儿发送短信索要钱财,据了解,其内容大致为:每月1000元作为赡养费!此举,也导致女儿在未来的1年多时间内,对其不闻不问。走投无路的他,最终,在母亲和姐姐那里获得了64余万元资助,然而这笔钱竟被他拿去炒股,仅是一年时间便亏去9万余元。加之修行戒律森严,精神崩溃的他,再一次选择还俗。正如开头所述,谢某下山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找工作,而是向刚刚工作的女儿索要赡养费,鉴于之前索要未果,他便将女儿告至法庭,要求其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此后再不索要其余任何费用。“我每月工资不到1万元,扣除房租、生活费,哪里有那么多钱?”法庭上,女儿向父亲哭诉着,前两年,女儿才刚开始参加工作,每月工资除开必要支出,基本所剩无几,对于20万赡养费,她无力承担!不过,最终,根据法院审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子女赡养前提,须父母缺乏劳动力或生活困难!而谢某,虽年过50,但尚有工作能力,且炒股亏损后仍有55万元存款,因此,不符合赡养前提。有网友认为:对于谢某而言,其修行只不过是一场漫长的“躺平”,修行十年,归来不是“仙风道骨”,而是一身“利己主义”,仿佛如未长大的“巨婴”般。也有网友认为:这位父亲已经很好了,给予了妻女高额补偿,但也把自己后路堵死了!对此,您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信息来源:光明网|《上海一男子带50万上山修行,十年后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法院判决!》环球网|《上海一男子上山修行10年后,精神崩溃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元赡养费》文|梅林编辑|南风意史
释永信带来的恶果已经显现了。朋友上周末去西安一个挺有名的寺院,听那里的和尚说,

释永信带来的恶果已经显现了。朋友上周末去西安一个挺有名的寺院,听那里的和尚说,

释永信带来的恶果已经显现了。朋友上周末去西安一个挺有名的寺院,听那里的和尚说,这几天烧香祈愿的人就见到3个。以前就算是大冬天下雪的时候,到寺庙祈愿的人也不止这几个。因为释永信这事儿,大家或许还在震惊与犹豫之中,他们或许在怀疑自己这么多年的信仰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其实大家也不必草木皆兵,释永信只代表他自己,大家信的是佛教而不是释永信。释永信事件其实是对有信仰的,常常爱去寺庙上香,娟钱的信徒们提个醒,信佛不非表现于寺庙,心里常住佛念念不忘佛就可以了,为啥要走那形势,让某些人有机可乘,以至到犯罪直接下地狱呢。大家信的是佛不是释永信,这话没错,可真正还守着佛祖戒律的寺院还有几个?虔诚众生给佛的供奉却成了骚和尚的嫖资,这是多么讽刺啊!对此,你怎么看?#MCN双量进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