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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郭某与妻子何某曾是一对恩爱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小郭。然而,婚姻的甜蜜并未

上海,男子郭某与妻子何某曾是一对恩爱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小郭。然而,婚姻的甜蜜并未

上海,男子郭某与妻子何某曾是一对恩爱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小郭。然而,婚姻的甜蜜并未持续太久,1989年,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小郭归母亲何某抚养,郭某需按月支付抚养费。可自那以后,郭某仿佛从人间蒸发,30年里,抚养费分文未给,也从未探望过儿子。何某独自含辛茹苦将小郭拉扯大,小郭懂事又努力,只是心中对父亲满是怨恨。30多年过去,父子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小郭接到法院通知,才得知父亲已去世,且父亲生前与再婚妻子谭某在上海购置了一处房产。谭某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要求小郭放弃继承,小郭坚决不同意,认为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自己继承遗产天经地义。而谭某则称,自己照顾生病的丈夫5年,小郭未尽赡养义务,没资格争遗产。据5月4日红星新闻报道,上海法院审理了一起备受关注的遗产争夺案。这事还得从1983年说起,那时候,郭某和何某携手步入婚姻殿堂,次年,儿子小郭呱呱坠地,小两口满心欢喜,对未来充满憧憬。可谁能想到,婚姻的甜蜜在6年后戛然而止。1989年,两人频繁争吵,多次尝试挽回婚姻无果后,最终走法律程序离了婚。法院判决小郭归母亲何某抚养,郭某需按月支付抚养费。可这郭某倒好,离婚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30年里,抚养费一分没给,也从未回来看过小郭一眼。何某独自带着小郭,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艰难。小郭打小就懂事,把母亲的辛苦看在眼里,主动帮忙做家务,学习也特别努力,就为了让母亲少操点心。小时候,看到别的孩子有爸爸疼,小郭总会问妈妈:“爸爸去哪儿了?”何某只能编个谎话哄他。随着小郭慢慢长大,他心里也渐渐明白,自己是被父亲抛弃了,从此心里对父亲满是怨恨,再也不提父亲。30多年过去了,在小郭心里,“父亲”不过是个陌生的词汇,是个毫无温度的符号。直到有一天,法院的一纸通知,打破了小郭平静的生活。他这才知道,自己还有个父亲,而且父亲已经去世了。原来,郭某在2005年又结了婚,和再婚妻子谭某在上海买了房子,一起生活。两人只共同生活了15年,郭某就患上了重病。好在谭某不离不弃,在他生病的5年里,悉心照顾,直到他离世。郭某去世后,谭某想把他们一起买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这就需要小郭放弃继承权。这一下,可把小郭惹火了。他觉得,父亲这么多年没尽过一点抚养义务,自己继承他的遗产,就当是父亲对自己的补偿。可谭某不乐意了,她认为,自己照顾生病的丈夫整整5年,小郭却从未尽过赡养义务,没资格继承遗产。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郭某在与何某离婚后,30年里未按照法院判决支付小郭的抚养费,也未对小郭进行探望和抚养。谭某在郭某生病期间,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照顾郭某长达5年。小郭在得知父亲去世后,认为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因为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而谭某则认为小郭未尽赡养义务,不应继承遗产。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小郭作为郭某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何某作为郭某的配偶,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于郭某去世时未留下遗嘱,所以小郭和何某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抚养费的支付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郭某在与何某离婚时,法院已判决他按月支付小郭的抚养费,但他30年里一分钱未出,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不过,小郭未尽赡养义务并不能成为他不继承遗产的直接理由。《民法典》第26条和第1067条均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与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无直接关联,赡养义务基于血缘关系和身份属性,而非等价交换关系。也就是说,不管郭某是否尽到了抚养义务,小郭都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和责任,在父亲生病期间,小郭未尽赡养义务,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而谭某在郭某生病期间,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到谭某在郭某生病的5年里,一直悉心照顾,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所以谭某应酌情多分遗产。最终,法院认为:小郭未尽赡养义务,应酌情少分或者不分,但考虑到郭某未尽到对小郭的抚养义务,法院最终判决谭某继承80%,小郭继承20%。无论是抚养义务还是赡养义务,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不容推卸。在遗产分配上,也会综合考虑各方对被继承人的扶养情况,确保分配结果合理合法。
她这么漂亮、这么有才华,为什么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选择了离开?事业跟爱情、婚姻

她这么漂亮、这么有才华,为什么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选择了离开?事业跟爱情、婚姻

她这么漂亮、这么有才华,为什么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选择了离开?事业跟爱情、婚姻有矛盾吗?没有听说她有儿女,这么优秀的基因为什么选择丁克?
马筱梅出轨这一天,马筱梅可能感觉天都塌了!好不容易五月婚期将至,最怕的事还是来

马筱梅出轨这一天,马筱梅可能感觉天都塌了!好不容易五月婚期将至,最怕的事还是来

马筱梅出轨这一天,马筱梅可能感觉天都塌了!好不容易五月婚期将至,最怕的事还是来了,前夫哥晒出她婚内多次出轨证据,并附带法院判决书,带不同的男人回家,怪不得网友调侃,男的出轨,女的也出轨,现在两个人终于并轨了!俩人都有点这类事,估计互相能理解,婚姻不幸福出轨了,所以才会一拍即合吧。梅外表有点可怕,不像贤良淑德,却装成贤良淑德,总觉得哪里怪怪的,这下揭开了迷雾,不是说相由心生嘛。恩恩怨怨是是非非真真假假,现在都在镜子里照着,坐等五月婚期就好了。

婚姻里的“心眼子”,是我用吃亏换来的智慧!恋爱时,大家都以为两个人会一直甜甜蜜蜜

婚姻里的“心眼子”,是我用吃亏换来的智慧!恋爱时,大家都以为两个人会一直甜甜蜜蜜,过上幸福的日子。后来,婚姻狠狠地打了我一个耳光。因为恋爱是感情交换,婚姻却是价值交换。十年婚姻,我被队友“关照”得够呛,领略了隔着性别、隔着物种的无奈。无数次争吵后,我总算明白了这些道理,长出了800个心眼子。1\.别在婚姻里找理想爱情,那是自找苦吃男人的爱情开局是夏天,追上就是秋天;女人恰恰相反。越为了这点差距吵架,感情越淡。还不如想干嘛就干嘛,爱自己,别把男人当回事。他安全感降低,新鲜感反而会上升。人性就是这样,你不苦苦追寻,反而更容易得到。2\.面子大过天,给他面子,咱要里子男人这种生物,不像女人那么注重细节。他们要的是轻松、崇拜和面子。简单说,拿他当孩子哄,左一句“老公你懂真多”,右一句“你一定能想到办法的”。一出门就说“我听我老公的”,“老公你陪我”……只要动动嘴皮子,装装小女人,面子给足,男人任你使唤。3\.可夸可赞,但绝不能惯婚姻里,千万不要惯坏男人。队友动作慢了,自己憋住一股怨气,利索索地干了;一吵架就喊男人出去睡,独自带娃;嘴上不饶人,叨叨叨,家里有事却拿私房钱出来填;自己不舍得花钱,却给男人打扮得有模有样……这些都属于惯。一旦让他发现只要承担点情绪就能少付出责任,他就会从结果推导原因:“我价值更高,是我应得的”,日子就更难了。所以,嘴上软着来,行动上绝不轻易退让。4\.别查手机,看住钱才是王道女人在婚姻里最大的毛病,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检查男人有没有二心。查手机,看聊天记录,了解男人的朋友,以为管住了人就能把一切出轨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实际上,这事不是靠管的。看住钱才是王道,提升自我价值才是核心。一个女人若是手握财政大权,还独立有能力,有自己的爱好圈子,潇洒自如,男人就算离婚,也要衡量一下值不值。说白了,世界很现实。5\.为自己而活,做一个猫系伴侣家是两个人的,但能力是自己的。在婚姻里,劝姐妹们,不要爱得太满,男人也不需要那么多爱。顾好家的同时,不要放弃自我成长,有自己的追求和价值,有自己的爱好和规划。6\.绝不花时间和精力改造男人不内耗,少生气;不强求,少希冀。婚姻不是改造对方的战场,而是两个人共同成长的地方。与其费力改造男人,不如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婚姻不是童话,而是现实的战场。只有长出足够的心眼子,才能在这个战场上立于不败之地。醒醒吧,姐妹们!
40岁二婚夫妻,再过夫妻生活是什么体验?我们曾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四十多

40岁二婚夫妻,再过夫妻生活是什么体验?我们曾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四十多

40岁二婚夫妻,再过夫妻生活是什么体验?我们曾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四十多岁的女士,二婚几年后,与丈夫进入了无性婚姻的状态。起初,一年还能有两三次夫妻生活,后来就完全停止了。两人都对这段关系感到疲惫,但又觉得二婚再离婚实在丢脸,于是选择勉强维持。这位女士表示,她没想到自己的二婚会再次失败。而男士也对二婚感到失望,认为自己已经尽力,却还是无法改变现状。在咨询过程中,我们了解了他们头婚和二婚的情况,发现他们的情况非常典型。在第一次婚姻中,两人遇到问题就争吵不休,从不好好沟通,只会发泄情绪或人身攻击,最终选择离婚。他们的思路都是“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人”。离婚后,两人都意识到自己在沟通上存在问题,主要是说话方式不好。因此,在第二次婚姻中,他们都不敢再争吵,害怕好不容易找到的伴侣再次离开。于是,当他们再次遇到问题时,都选择了沉默,试图通过冷处理来维持体面。然而,这种方式反而加深了彼此的隔阂。两人各自消化情绪,不互相配合,最终导致无话可说,进入无性婚姻,再次面临离婚。之所以说他们的情况典型,是因为很多二婚夫妻都是如此。第一次婚姻用争吵的方式解决问题,第二次婚姻则用冷漠的方式。他们总是试图通过离婚来解决人际关系问题。如果努力的方向错了,即使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也会前功尽弃。如果你遇到这种问题,可以后台留下📞,我和你聊聊❤
他是我父亲,继承遗产是天经地义!上海,一男子在5岁时遭遇父母离婚,其父亲随后更是

他是我父亲,继承遗产是天经地义!上海,一男子在5岁时遭遇父母离婚,其父亲随后更是

他是我父亲,继承遗产是天经地义!上海,一男子在5岁时遭遇父母离婚,其父亲随后更是人间蒸发,杳无音讯。30多年后,男子接到法院通知,才知晓父亲再婚并已去世的事实。在继承遗产时,男子遭到了继母的百般阻拦,表示男子未尽到赡养义务,不配分遗产!而男子觉得父亲多年未抚养自己,如今去世了继母又想独吞,实在不公!于是,双方就这样闹到了法院,对此,法院这样判了。(来源:奉贤法院、潇湘晨报等)1983年时,郭明与何芳步入婚姻殿堂,次年儿子小郭出生,本来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过着小日子足以羡煞旁人。然而,好景不长,在小郭5岁那年,郭明和何芳因故离婚,法院最终判决小郭由何芳抚养,郭明需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却从那以后,郭明却音信全无,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直到小郭长大成人成家,30多年间,郭明从未履行过任何义务,也未探望过儿子。小郭的成长、教育全靠母亲何芳一人独自支撑,“父亲”这个词汇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直到2019年,小郭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才得知父亲去世及相关的消息。原来,早在2005年,郭明就在上海与女子谭静再婚,二人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2019年,郭明病重去世,生前全由谭静照料。因郭明身后留下房产及存款分割的问题,谭静与小郭因此对簿公堂,双方在此过程中各执一词!小郭一方表示,父亲郭明生而不养,在他和母亲离婚后,从未对自己尽过抚养责任,母亲为养育自己四处借债。作为儿子,如今谭静手中关于郭明的遗产,自己有权分配。谭静一方则称,郭明生病长达五年,小郭从未关心父亲,无权争产。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目前,案件仍待进一步审理。谭静则称,自己照顾郭明五年的时间内,都是其在照顾郭明,小郭作为儿子,从未关心父亲,甚至连电话都没打过。现如今,人没了却跑过来要遗产,实为居心不良!法院会如何判呢?其实,本案中的争议关键很清晰,小郭认为父亲生而不养,自己没义务去赡养父亲,但遗产该继承继承,但谭静则认为小郭不赡养父亲,没有继承权。所以,在这里主要解决两个问题,赡养义务是否以抚养义务履行为前提?继承权的行使又是否以赡养义务履行为前提?首先,对于第一个问题,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的关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产生。其目的在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与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即使父母在子女幼年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如郭明在与何芳离婚后未支付抚养费且未探望小郭,子女成年后通常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除非父母对子女存在严重的虐待、遗弃等恶劣行为,导致亲子关系极度恶化等,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该义务。否则,子女是不可以完全不赡养父母的。其次,对于第二个问题,赡养义务与继承权的关系:继承权的行使也不以赡养义务的履行为前提。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人继承权的确立依据的是身份和血缘,而不是以赡养为前提。在法定继承中,即使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也不必然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子女和配偶均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且在继承份额上应当均等。除非存在《民法典》1125条规定,如杀害被继承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等情况的发生,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而本案中,小郭直到郭明去世后才知晓相关消息,并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其仍然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但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从实际情况来看,谭静毫无疑问对郭明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其应当多分遗产;而小郭因疏于履行赡养义务,应酌情少分。最终,法院遂判决由谭静继承房产的80%的份额,而小郭则继承余下的20%。可能有人觉得小郭才分得五分之一,实在太不公平了。其实,在这里可能由于该房产本就是谭静和郭明共同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谭静本人本就占了50%。这样一来,实际上谭静继承的份额只比小郭多了10%。总之,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孝道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美德,但是人非草木,有情有义,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且长期在孩子的成长中缺位,也同样会影响孩子践行孝道的心。像本案这样类似的事件也再次提醒大家,亲子关系的天平上,责任与爱从来不可偏废。父母若想收获晚年的温情,需在子女幼年时播撒陪伴的种子;而子女对亲情的回应,也需要原生家庭给予的适宜土壤促使其茁壮成长。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民法典实用一本通
二婚想要幸福,必须做到这3点我看有人说,就别想那么复杂,遇到一个顺眼点、普通

二婚想要幸福,必须做到这3点我看有人说,就别想那么复杂,遇到一个顺眼点、普通

二婚想要幸福,必须做到这3点我看有人说,就别想那么复杂,遇到一个顺眼点、普通点的,俩人能身体不舒服的时候相互照顾,有人给自己递杯茶、倒杯水就够了,毕竟大家都已经经历过一次婚姻,就应该收起那些条条框框。但我从咨询角度看,越是经历过一次婚姻了,想要二婚幸福,真的要在这几件事儿上做到:第一就是能睡到一起。很多人头婚就是因为性不和谐离的,而性又是婚姻的润滑剂,真的很重要。二婚了,俩人该经历得都经历过了,没什么不能不好意思聊的,不只是功能问题,还有癖好问题,俩人一定要聊清楚、合得来。第二就是钱能花到一块;不一定说钱就得放在一起花,但俩人经济上一定得透明,婚前财产什么情况,婚后财产怎么分配,钱怎么花,父母、子女的抚养费怎么处理,钱聊明白了,日子才能过得稳当。第三就是恋爱能谈到一块。别说二婚了,还谈什么恋爱,我有一些来访者说,他们二婚的时候,不再相信爱情,因为之前对爱情的幻想已经破灭,觉得爱不爱的也没意思,结婚就是过日子,所以,只要对方条件合适,彼此能看对眼,能搭伙过日子就行了。这种想法就是导致二婚不幸福最重要的原因,这种想法大错特错的。不谈爱只谈利益的婚姻,就像我在评论区看到过的一句话:双方都觉得对方有利用价值,女人想靠性资源,换取男方对自己和孩子的供养;男方呢,打着给孩子完整家的幌子,找个女人排解寂寞,但凡俩人其中一个人大病,或者说丧失经济收入,二婚家庭就会马上分崩离析。但俩人真心相爱,才会心甘情愿携手解决问题,包括怎么对孩子,怎么对父母,怎么抗风险。心里有爱,俩人才会有一个坚定的目标,就是一起把这个新家过好。如果你遇到这种问题,可以后台留下📞,我和你聊聊❤
我不想给老公的爸妈养老,老公和我闹僵了,我提出了离婚,他同意了,第2天早上,我把

我不想给老公的爸妈养老,老公和我闹僵了,我提出了离婚,他同意了,第2天早上,我把

我不想给老公的爸妈养老,老公和我闹僵了,我提出了离婚,他同意了,第2天早上,我把所有证件都带齐了,到了民政局,我们都绑着脸,我原以为他会反悔,不真想,他却无动于衷,我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婚姻会走到这一步。民政局门口,我和他中间隔着第三把空椅子。钢化玻璃映出两张被生活腌渍过的脸,我攥着结婚证的手指微微发颤,戒指在无名指上勒出青白的印子。三个月前婆婆摔断股骨那天,我就知道要出事。他在病房外红着眼说:"爸妈就我一个儿子。"我盯着缴费单上触目惊心的数字,想起自己刚垫付的房贷和孩子的补习费。那天我们吵碎了结婚时买的青瓷花瓶,满地瓷片像散落的结婚誓言。冷气开得太足的离婚室里,签字笔在协议书上沙沙作响。我突然瞥见他西服袖口脱了线,那是我上个月说要给他缝的。手机在包里震动,屏幕显示"妈来电",他按掉电话的瞬间,我听见自己心里"咯噔"一声。工作人员递来离婚证时,塑料封皮在空调房里沁着水雾。走出大厅时暴雨初歇,他忽然说:"你右边伞骨断了。"我这才发现撑开的伞歪向一边,就像这些年我们总想给对方遮风挡雨,却忘了先修好自己的伞架。地铁站分别时,他往我包里塞了盒胃药。结婚七年,他始终记得我抽屉最里层的奥美拉唑。列车进站的气流卷起他衣角,我看见他后颈新冒出的白发,突然想起婚礼上他背我过门时,那截脖颈还泛着青涩的光泽。晚上收拾衣柜,在最底层的保险箱里,发现了他藏着的透析同意书,日期是半年前。窗外霓虹在雨水中晕成模糊的光斑,像极了他总说要在洱海边开的那间客栈的灯火。
同事的女儿28了,托我给她介绍对象,我问同事有何要求,她是这么说的:第一、男

同事的女儿28了,托我给她介绍对象,我问同事有何要求,她是这么说的:第一、男

同事的女儿28了,托我给她介绍对象,我问同事有何要求,她是这么说的:第一、男方父母要有社保或退休金,不然将来两个孩子上有老下有小,压力太大了。第二、聘礼必须要。这是尊重,跟养女儿容不容易无关。她不会要30万,也不会要20万,但是6万总是要有的,如果一个家庭连这点经济实力都没有,她不同意女儿嫁。她不奢望女儿嫁入豪门,但也希望女儿衣食无忧。贫贱夫妻百事哀,她不想让女儿结婚以后因为柴米油盐,生活琐事儿,搞得筋疲力尽。她给女儿准备了20万的陪嫁金,将来交给小家庭当备用资金。即使婚后遇到点困难,也可以用来应急,让女儿有点底气。第三、她给闺女陪嫁一辆电动汽车,方便闺女婚后上下班,逛个街,回个娘家也便捷。将来娃大了,还能接送上下学。第四、男方全款买房,不要求加名字。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必须加闺女的名字。第五、要求女儿婚后上班,跟男方家庭条件无关,钱多钱少都要工作,不能和社会脱轨。有了孩子也不能长期呆在家里,孩子可以交给公婆带,姥姥、姥爷也可以帮忙带,不能因为家庭放弃自我追求。第六、男孩有主见,不找妈宝男,不然以后两口子无法相处。第七、男孩父母人品好,家庭和睦。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儿,如果男方父母不明事理,那么婚后矛盾会特别多,夫妻俩也不会幸福。第八、男孩必须内核稳定,有家庭责任感和担当。不酗酒、不赌钱,不花心,不家暴,不动不动就发火。同事说,婚姻决定了女儿后半生是否幸福,宁愿晚嫁也不能错嫁。友友们,我同事提出的这些条件你们认同吗?
情人只要关系结束,就不会来往了,原因有这三个:1.有愧疚感,不想再犯错;2.

情人只要关系结束,就不会来往了,原因有这三个:1.有愧疚感,不想再犯错;2.

情人只要关系结束,就不会来往了,原因有这三个:1.有愧疚感,不想再犯错;2.现实压力太大,各自回归原位;3.怕再次受伤,绝不贪恋婚外情。如果你认真观察就会发现一个现象,但凡有过婚外情的男女,只要分手,基本上不会继续来往了。这种男女,真正清醒以后,都不会继续陷入情感的漩涡里,而是懂得退出来。当双方转身离开,都会默默放下,不再有任何联系,关系很快会冷却、切断。即便后面还会见面,但他们内心毫无波澜,不会再次相拥,会坚决拒绝一切婚外的情愫。可见,经历过婚外情伤痛的人,都不会贪恋这种虚假的爱情。男女真心回归后,他们便会懂得,真正的爱,从不在手机里,更不在外面,而是当下,在每一次与原配相拥的温暖里。所以,希望现实中的男女,都能经营好婚姻,拒绝一切婚外情,相信未来会更幸福。